中央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采购合同公告(宜川县农业农村局2026)



一、合同编号: SXSY-2024-009
二、合同名称: 宜川县丹州街道办程落村中央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三、项目编号: SXSY-2024-009
四、项目名称: 宜川县丹州街道办程落村中央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宜川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宜川县政府大院
联系方式:18809115817
供应商(乙方):陕西中诚明远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558号百花家园9号楼二单元0803室
联系方式:1316577635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新建保鲜库一座,建筑面积198 平方米,室外混凝土硬化地面,购置相关配套设备等。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724300.0000元
合同金额: 72.43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采购人办公地址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2-1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1-2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程落合同.pdf

程落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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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州街道办程落村中央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施工合同甲方:宜川县农业农村局乙方:陕西中诚明远建设有限公司扫描全能王创建丹州街道办程落村中央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甲方:宜川县农业农村局乙方:陕西中诚明远建设有限公司宜川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甲方)关于丹州街道办程落村中央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按照招标程序,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方式,选定陕西中诚明远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成交供应商。依据国家《民法典》及招标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经协商,于2024年12月13日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工程内容:建设彩钢房1座,保鲜库1座;购置烘干设备1台及附属配套设施等。二、合同价款:(一)合同总价款:柒拾贰万肆仟叁佰元整(¥724300元),其中24300元,中标方决定自愿放弃。(二)合同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三)合同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三、款项结算:支付方式:预付款(一),预付款签订本项目合同后,甲方向乙方预付中标价款总额的比例:30%,合计为¥210000元整,(大写:贰拾壹万元整),乙方安排施扫描全能王创建工队进场施工,根据工程进度,经甲、已双方现场验收,确认工程量,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本工程款项¥469000元整(小写)(大写:肆拾陆万玖仟元整),本工程预留合同款3%(21000元整)(大写:贰万壹仟元整)作为质保金,质保期限为1年。付款期限:根据项目进度支付且满足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完成支付。(二)结算方式:与甲方协商。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扫描全能王创建(一)成交通知书;(二)谈判响应文件。五、服务地点、服务标准:(一)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施工期:20天(三)质保期:一年。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服务的项目内容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符合国家验收标准,能够通过国家验收。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甲方完成所采购服务内容的预验收工作以及正式验收工作。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的第三方权利进行免责。用。(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完成相关服务,并保证甲方工作正常运行。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服务条件。3、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参与项目的预验收、正式验收工作,并确保所施工项目内容符合本项目质量标准。4、在服务验收时,向甲方提供相关成果文件。七、项目验收乙方配合甲方进行项目验收,验收依据主要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谈判响应文件、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的相关要求。八、保密条款双方承诺,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限内或之后,(1)只为本协议目的而使用属于对方的保密资料;(2)在未得到对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将对方的保密资料披露给第三方;(3)如果披露方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将任何被要求退还的保密资料退还给披露方。九、违约责任1、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由此给乙方带来的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应由甲方进行赔付。扫描全能王创建2、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服务内容,每延迟一天应承担当期应付款2‰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当期应付款10%。若违约金累计已达上限,乙方仍未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合同成立后,在任何一方无实质违约的情况下,未经相对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撤销、中止、终止履行合同。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一)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合同生效(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二)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在合同书上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正式生效。(三)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须严格执行本合同条款的规定,全面履行合同,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五)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扫描全能王创建甲方乙方-I(盖章)(盖章)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宜川县政府大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558号百花家园9号楼二单元0803室邮编:716200邮编:710021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马比被授权代表:电话:0911-4622296电话6167657传真:1传真::1开行:宜川的行营业部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凤城二路支行中号:26960101000008041帐号:61050110263700002228日期:2024年12月13日日期:2024年12月13日扫描全能王创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央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