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设施支配管建设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饶平县政府项目建设中心2026)



饶平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支配管建设项目(三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饶平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支配管建设项目(三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5122MB2D536262511180924

项目业主:

饶平县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服务机构:

广东格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饶平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支配管建设项目(三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

合同编号:

445122MB2D536262511180924

合同总金额:

¥96,3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12月10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12月10日至2026年12月10日

服务内容:

项目位于饶平县上饶镇、饶洋镇、新丰镇、建饶镇、新塘镇、三饶镇共6镇,新建一级管网约24.31公里,二级管网约47.88公里共72.19公里,新建9座污水提升泵站。中选单位为本项目提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

合同附件

饶平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支配管建设项目(三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合同.pdf

饶平县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2026-01-23

技术咨询合同项目名称:饶平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支配管建设项目(三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委托方(甲方):饶平县政府项目建设中心受托方(乙方):广东格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12月10日签订地点:饶平县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三、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四、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技术咨询合同委托方(甲方):饶平县政府项目建设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5122MB2D536269项目联系人:洪文广受托方(乙方):广东格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804MACW2MQ55U项目联系人:林熙豪通讯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庄街道海滨大道北15号御景珺庭2幢1402号公寓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海滨大道北支行开户名称:广东格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帐号:44050168866100000258第1页共6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就“饶平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支配管建设项目(三期)”提供有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1.服务内容饶平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支配管建设项目(三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涉及的内容范围,即包括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等相关报告(简称《报告》),通过专家审查验收,在网上进行公示,并最终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备案回执。2.服务要求(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有关法规编制。(2)乙方编制的《报告》在质量和技术上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3)项目成果为《饶平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支配管建设项目(三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饶平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支配管建设项目(三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等,包括报告文本(主报告)和报告附图。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一)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提供编制报告所需的系统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与工程有关及防治责任范围相关的总体设计报告、工程布局图。(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文件。第2页共6页(3)设计施工图。(4)项目竣工验收图片。(5)工程竣工验收资料。(6)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凭证。(7)相关政府部门批文批复:可研、环评、选址等。(二)符合验收的施工期至竣工各部位的施工及竣工后的相关图片。(三)乙方协助甲方办理与相关《报告》审定有关的一切事宜。(四)乙方协助甲方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备案。三、履行期限和方式(一)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齐全后,在项目达到验收条件后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完成《报告》的编制工作,并报送至饶平县水务局进行备案。(二)审定并批准的《报告》文本及图件由乙方向甲方以双方认可的方式送达(具体送达地址已由各方在本合同前述中确定),提交的文本《报告》2套,电子版1份。四、报酬及支付方式(一)本合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依据《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号)中关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计列标准,以本项目工程费用6321.02万元作为计费基数,按照《饶平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饶府规(2024)2号)“设计、监理、咨询等技术服务费不能低于20%;勘察费不能低于30%”的规定下浮20.5%和《饶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有第3页共6页关事项的通知》(饶府办函(2021)27号)执行,暂定价为人民币玖万陆仟叁佰元整(小写:¥96300.00元)(计算过程:((6321.02-5000)×(18-10)三(10000-5000)+10)×(1-20.5%)=9.63万元),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以审核价结算,若审核价高于合同暂定价,则以合同合同暂定价价结算,上述费用包含编制费、验收会务专家费、勘察调研、税费以及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二)本项目咨询费支付时间及方式完成并提交所有成果,经第三方审核定案项目竣工验收后14天内一次性付清。五、争议及违约责任(一)由于乙方的原因,使得报告及有关图件需要修改、补充、返工等,乙方要负责修改、补充、返工,其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交报告或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和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二)在合同履行期间,除去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外,违约方终止合同时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三)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六、其他(一)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第4页共6页(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四)附件: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本页为合同签署页,无正文)文2甲方:饶平县政府项目建设中心子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广东格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205年12月10日第5页共6页附件: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上介(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CZ2511261223家广东格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饶平县政府项目建设中心委托,饶平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支配管建设项目(三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编码:445122MB2D536262511180924),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为(暂不做评估与测算)。服务时限为:按照合同约定。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饶平县政府项目建设中心接洽,在15个工作日内与饶平县政府项目建设中心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11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处理设施支配管建设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