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抢险道路工程 护移栽及人工异地扩繁采购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金川县交通运输局2026)
金川县双江口库周太阳河口至麦地沟村(通往金川县城)应急抢险道路工程红豆杉和岷江柏保护移栽及人工异地扩繁采购服务
一、合同编号: N5132262026000002-1
二、合同名称: 金川县双江口库周太阳河口至麦地沟村(通往金川县城)应急抢险道路工程红豆杉和岷江柏保护移栽及人工异地扩繁采购服务
三、项目编号: N5132262026000002
四、项目名称: 金川县双江口库周太阳河口至麦地沟村(通往金川县城)应急抢险道路工程红豆杉和岷江柏保护移栽及人工异地扩繁采购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金川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金川县勒乌镇二办公区
联系方式:15281507051
供应商(乙方):甘孜州康源林业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姑咱镇银河路69号三楼二号
联系方式:187408650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金川县双江口库周太阳河口至麦地沟村(通往金川县城)应急抢险道路工程红豆杉和岷江柏保护移栽及人工异地扩繁采购服务
1(项)
¥3,785,000.00
¥3,785,000.00
无
合同金额: 3,78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柒拾捌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1月24日至2029年01月24日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1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2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政府采购合同.pdf
金川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02月05日
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32262026000002履约地点:金川县双江口库周太阳河口至麦地沟村签订地点:金川县签订时间:2026年1月23且采购人(甲方):金川县交通运输局采购人地址:金川县勒乌镇二办公区供应商(乙方):甘孜州康源林业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姑咱镇银河路69号三楼二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金川县双江口库周太阳河口至麦地沟村(通往金川县城)应急抢险道路工程红豆杉和岷江柏保护移栽及人工异地扩繁采购服务”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1、岷江柏木(1)迁出保护:对项目受影响范围64株天然岷江柏木植株进行采挖,其中施工区59株,施工边缘线外围区5株。其中幼苗2株,幼树33株,成树26株,大树3株。迁入与迁出地相似的群落。(2)就地保护:对保护带内可能受施工影响的但无迫切移栽要求的天然岷江柏木实施就地保护,共10株,采用围栏+挂牌+根系复第1页共9页壮的方式,其中成树5株、大树5株。(3)种子繁育:按不少于受影响植株即102株的10倍进行播种育苗,并考虑20%损耗,采集球果不少于153颗,育苗不少于1224株,苗木繁育期为两年。(4)野外回归:选择生长适宜生境对为期二年的繁殖苗木进行野外回归,按照不少于受影响植株数6倍的数量,即不少于612株完成野外回归。(5)采伐清理:对受影响地块内不具备移植条件的野生岷江柏木进行采伐,共计28株,其中:幼苗1株,幼树3株,成树6株,大树18株;按经营单位分:全部为金川县观音桥镇麦地沟;采伐林木总蓄积1.3046m,出材量0.6487m。共涉及1个乡镇,1个村。2、红豆杉(1)迁出保护:按照能移尽移的原则,在附近选择与原生地生境条件相似的地块进行移栽,对施工区83株天然红豆杉植株全部采挖后移栽,其中20≤树高<50cm植株9株、树高≥50cm且胸径<5cm植株35株、5cm≤胸径<10cm植株26株、10cm≤胸径<20cm植株10株,20cm≤胸径<35cm植株3株。(2)就地保护:对外围区47株红豆杉,采用围栏+挂牌保护+根系复壮的方式就地保护,其中树高W50cm且胸径<5cm植株11株、5cm≤胸径<10cm植株14株、10cm≤胸径<20cm植株9株,20cm川胸径<35cm植株11株,35cm≤胸径植株2株。(3)播种繁育:从项目影响区及其附近采集成熟种子,按不低于受影响植株的10倍进行播种育苗,并考虑20%补植,采集种子不第2页共9页少于9288颗,育苗不少于1560株,苗木繁育期为两年。(4)野外回归:选择生长适宜生境对为期二年的繁殖苗木进行野外回归,按照不少于移栽保护植株数6倍的数量,即不少于780株完成野外回归。二、服务要求1、我公司将受影响植株移栽到采购人指定点位。2、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增减移栽服务数量。3、移栽期内须设置工作警示语、警示标志、围挡等,保证工作人员和过往行人的安全。4、移栽以后,做到现场无垃圾、废土、砖石、堆物堆料、搭棚6及其它侵占物,管护期内无较明显杂草。5、我公司保证红豆杉移植成活率W85%、保存率W80%;岷江柏木移植综合成活率W60%、保存率W50%。以6、植株移栽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后,按照要求进入养护及管护期,养护及管护期为移栽及采伐完成后3年,养护及管护期内落实好养护及管护措施:6.1日常管护:安排专人负责看管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移栽第一年、第二年每月不少于1次。巡护过程中要注意观察生长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病虫害、机械损伤等问题。同时,要做好巡护记录,详细记录每次巡护的时间、内容、发现问题及处理措施等。6.2病虫害防治:定期进行病虫害检查,每月至少检查1次。如发现病虫害,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治。新生萌芽的抗病虫能力差,需要根据当地病虫害发生时期仔细观察,采取预防措施。6.3防灾防冻:有灾冻害发生时,要进行防冻处理。可在树干周第3页共9页围搭建保温设施,如薄膜覆盖等。同时,要注意天气变化,如遇极端天气,要及时采取措施,如加固遮阳架、清理积雪等,避免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6.4抚育管护:包括浇水、保湿、追肥等措施,和栽植后的养护管理和监测。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执行的主要技术标准均与招标文件要求保持一致。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合同价款形式:固定总价合同,总价378.5万元(大写:叁佰柒拾捌万伍仟元整),该总价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税金、利润及风险。2、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分期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即RMB¥11355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叁万伍仟伍佰元整;3、移栽和采伐完成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即RMB¥2271000.00元,大写:贰佰贰拾柒万壹仟元整;4、所有服务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即RMB¥378500.00元,大写:叁拾柒万捌仟伍佰元整;5、每次付款前,乙方均须提供经甲方确认的请款报告及符合要求的发票。四、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第4页共9页五、验收标准和方法1、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和技术质量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以及项目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验收方法: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文件的通知及其他有关规定,按实际132要求进行验收。3、由采购人金川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履约验收小组,开展项目验收工作,验收双方签署《验收报告》。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开展,并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乙方无条件立即整改。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第5页共9页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1、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迟延履行,供应商承担采购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4、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同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合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解决争议第6页共9页的方法: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九、知识产权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所有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施工记录、监测数据、图像资料、研究报告、培育技术等)的知识产权及所有权,自产生之日起即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承诺其使用的技术、方法、材料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有违反,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十、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第7页共9页2、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叁份,乙方持有贰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8页共9页(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甲方:金川县交通运输局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32260089345026地址:金川县勒乌镇二办公区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2026年1月23日乙方:甘孜州康源林业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300MA65L6W4X6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姑咱镇银河路69号三楼二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定市支行账号:22575101040029572签订时间:2026年1月23日第9页共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应急抢险道路工程 护移栽及人工异地扩繁采购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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