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雨水管网缺陷修复工程前期咨询 工程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镇江市排水管理处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1100-FW2025-07581
二、合同名称:镇江市主城区雨水管网缺陷修复工程前期咨询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100-FW2025-07581
四、项目名称:镇江市主城区雨水管网缺陷修复工程前期咨询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镇江市排水管理处
联系方式:13812461565
供应商(乙方): 江苏满江春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 1377555129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镇江市主城区雨水管网缺陷修复工程前期咨询
项目编号:JSZC-321100-FW2025-07581
比选方式: 邀请比选
服务品目: 工程管理服务/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项目预算: ¥350000.0
项目地点: 京口区江滨路66号
采购单位: 镇江市排水管理处
联系人姓名: 陈生
联系电话: 13812461565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290000.0
3.履行时间(期限): 1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1-0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1-24 11:35
前期咨询.pdf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镇江市主城区雨水管网缺陷修复工程前期咨询工程地点:镇江市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镇江市排水管理处设计人:江苏满江春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镇江市排水管理处设计人:江苏满江春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镇江市主城区雨水管网缺陷修复工程前期咨询工作,项目地点为镇江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论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排水管网维护技术规程》《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技术规程》等。第三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3.1项目名称:镇江市主城区雨水管网缺陷修复工程前期咨询3.2研究内容:编制镇江市主城区雨水管网缺陷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配合发包人完成相关报批工作。第四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1)项目区域现状排水管网分布图;(2)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排水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文件;(3)其他必要支撑材料。第2页共5页第五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5.1设计人应按以下节点交付咨询成果:(1)合同签订后45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初稿(一式8份,电子版1份);(2)发包人确认项目建议书初稿后30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一式8份,电子版1份);(3)根据审批部门意见修改后15天内,提交最终版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各一式10份,含全套电子版)5.2交付地点:发包人地点。5.3成果需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2023年版)及江苏省地方相关规范。第六条费用6.1设计费为:¥290000元(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根据《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本工程应收费52.92万元,根据市场价优惠后收费29万元。第七条支付方式7.1合同签订后15日内,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87000元);7.2设计人提交项目建议书并经发包人初审通过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即116000元);7.3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审批部门批复后15日内,支付剩余30%(即87000元)。第八条双方责任8.1发包人责任8.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第3页共5页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8.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8.1.3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8.1.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8.2设计人责任8.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8.1.1、8.1.2、8.1.4、8.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8.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壹年。(按国家现行规定)8.2.3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项目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为损失部分项目造价的1.25%。8.2.4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8.2.5设计人交付咨询成果后,负责配合发包人参加审批部门评审会,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不超过3次的免费修改;若需重大调整(如项目规模、建设标准变更),另行协商返工费。第九条保密第4页共5页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仲裁本建设项目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镇江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1.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项目报审结束为止。11.2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1.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1.4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设计人贰份。11.5应到项目所在地(镇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发展改革部门办理合同备案(前期咨询合同备案通常由发改部门负责)。11.6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7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名称:镇江市排水管理处设计人名称:江苏满江春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第5页共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雨水管网缺陷修复工程前期咨询 工程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镇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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