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宣传品制作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塔城执法支队2026)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塔城执法支队
二、供应商名称:托里县利达广告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塔城执法支队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01101000026901827
五、合同编号:11N5643585852026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宣传品制作服务
详见附件
平方米
1.00
357
357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塔城执法支队
联系人:叶里那尔·波拉提
联系电话:18935802597
传真:/
地址:塔城市伊宁路34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5643585852026601).pdf

广告制作服务合同编号:11N5643585852026601采购单位(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塔城执法支队服务单位(乙方):托里县利达广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托里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托里县利达广告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托里县利达广告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托里县利达广告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宣传品制作服务--增值服务:安装拆卸,品牌:,设计类型:宣传画,生产机器:国内机器,生产工艺:普通喷绘打印,制作时效:1-3天,产品材质:聚氨酯1平方米357.00357.00合同总价(元)357.00合同总价(大写)叁佰伍拾柒元整二、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三、服务条款按要求制作及时交付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托里县喀拉盖巴斯南路电话:电话:18999742266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里县支行账号:账号: 30207001040012972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026-1-26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宣传品制作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