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劳务运行 营养餐荤、素营养搭配合理采购合同公告(兴文县教育和体育局2026)
一、合同编号:N5115282024000044
二、合同名称:《2024年-2026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劳务运行》
三、项目编号:51152826210200001030
四、项目名称:2024年-2026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劳务运行(2026年度续签)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兴文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兴文县空铁新区营商大厦B幢4楼
联系方式:0831-8822255
供应商(乙方):宜宾蜀聘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金山大道1号3-1
联系方式:0831-79116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其他服务
1(项)
¥9,100,000.00
¥9,100,000.00
每月学校进行劳务满意度测评,满分100分,分值必须达到85分以上
合同金额: 9,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佰壹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7月11日至2026年08月10日
履约地点:兴文县37所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1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1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兴文县2025年-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劳务运行合同.pdf
兴文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01月26日
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甲方:兴文县教育和体育局乙方:宜宜宾蜀聘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1月甲方:兴文县教育和体育局法定代表人:唐菊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12280087362740公司地址:兴文县空铁新区营商大厦B幢4楼联系电话:0831-8822255乙方:宜宾蜀聘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28MADP074X81单位地址:兴文县古宋镇金山大道1号3-1联系电话:0831-791168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2024年-2026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劳务运行》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经友好协商,就2024年-2026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劳务运行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一、标的信息《2024年-2026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劳务运行》为全县37所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提供劳务运行服务。二、服务要求提供足够符合37所学校食堂运行要求的岗位人员(按照与-1-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齐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负责开展食堂供餐加工、烹饪、保洁、后勤等工作,负责管理、培训及配合学校开展岗位人员的考核等工作。三、服务地点兴文县37所中小学校。四、履约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春期结束,具体服务时间是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正常上学时间计算。五、支付方式支付方式:分期付款,按月支付(每年按十个月计算即910万元/10月=91万元/月)。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根据满意度测评结果,甲方在每月5日前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劳务服务费910000元(大写玖拾壹万元整)给乙方。五、履约保证金(一)金额:本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即91万元(大写人民币:玖拾壹万元整)(二)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提交至甲方(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转账至兴文县教育和体育局)(三)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乙方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2-注:1.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金融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函期限应至服务期限届满后一个月止(共4个学期,2024年秋期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6年春期行课结束),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甲方将重新确定乙方,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情况下,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服务期限届满后30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至乙方。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乙方不履行与甲方订立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5.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产生的实际损失。6.如履约保证金被扣除的,乙方应在扣除之日起3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7.退还时间及方式: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内容、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接到乙方申请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3-六、服务承诺(一)验收要求1.甲方收到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5日内自行组织验收。2.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及签订合同条款等进行验收。3.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项目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4.乙方人员需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上岗。5.乙方应做好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凡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一切纠纷、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二)人员要求1.食堂劳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餐饮行业制定的仪容仪表规范标准,上岗时须统一着装,佩戴工牌及清洁口罩。2.食堂劳务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男士不得留长发、留胡子,不得带戒指、手镯,在直接用手接触食品前,必须洗手消毒,不得在厨房、切配间等食品处理区抽烟、吃零食,不得有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3.甲方或校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表现差、反映不好的工作人员进行更换。-4-4.在入场前乙方应将食堂劳务人员的名单、岗位、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资料交甲方备案。5.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服、工作帽、围裙等应由乙方自行提供,每人至少2套。6.食堂所有从业人员保险、工资、福利等一切待遇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7.食堂所有从业人员由乙方负责管理,甲方或校方有监督权,食堂从业人员培训费、办理各类证件等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8.乙方需按照学校学生人数配备厨师,学校配厨师数为1名,应配初级厨师1名,学校配厨师数为2名,至少应配中级厨师1名、初级厨师1名:学校配厨师数为3名及以上,至少应配高级或以上厨师1名、其余厨师至少为初级厨师。(三)服务质量要求1.总体要求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服务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中小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服务规范》DB51/T2187-2022)的要求,提供规范、优质服务,确保供应及时,营养搭配合理,制作安全卫生,杜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5-(1营养餐严格按照带量食谱要求制作,做到安全卫生、保质保量、营养可口。学生早晚餐、教师员工餐劳务由学校与乙方确定标准,切实履行“质价相符”的原则。(2)无特殊情况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开餐,如有变更或其他情况,应提前通知学校,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应做到现做现供,以保证菜品色、香、味和热度符合要求。(3)乙方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间对食堂卫生、安全等负责,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因乙方的工作人员造成甲方、学校或任何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食品安全管理(1)乙方不得使用已腐烂、变质、临期、过期、不合格食品和原材料进行加工,杜绝食物中毒或因食物引起的其它不良反应,否则均视为违约。(2)食品原材料须每日配合采购人监督验收、索证索票,建立所有菜品(冷藏条件下)48小时以上、125克以上留样备查制度,以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3)食品原材料贮存场所干燥清洁,通风良好,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制作、食品分装及食品配送的顺序合理分区布局,防止食品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4)原材料盛放冰箱必须做到生制品、半成品、熟制品专柜-6-专放,每日清洁冰箱,存放原材料必须做到先进先出,严格按照卫生要求加工烹制菜肴。(5)各种食品原材料在使用前须清洗干净,蔬菜与肉类、水产品类须分池清洗,分开盛放,绿叶菜必须做到一拣二洗三水浸(半小时以上)四漂洗的操作过程,防止残存农药依附在绿叶菜上。(6)食品加工工序操作前,必须检查原料、调味品、汤料是否变质、是否完好,防止食物中毒:每餐供应结束后,立即对灶面、锅、勺、铲、操作台、排烟罩、地面、水池等进行清理冲洗,做到一天一清。(7)所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食堂各间区人员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3.食堂卫生管理(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餐饮安全制度。乙方须制定餐饮服务卫生、食品安全、厨房安全、采购与保管、厉行节约等管理制度并上墙,制定突发食品卫生安全应急处置预案。(2)厨房作业区应当分区明确,标注清晰,物品归类有序。生熟用具分开,不得混用,餐后及时打扫地面、台面、柜面卫生,刀具、机械用具、盛用器皿等定位存放,保持炊具、灶具清洁卫生。(3)定期进行除“四害”防治,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害虫孳生环境,并有“防蝇、防尘、防鼠、防潮”四防措施,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病媒生物防治,防止食品污染。-7一(4)餐具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所使用洗涤剂、消毒剂符合食品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坚持公用餐具每餐消毒,消毒后的餐具须贮存在专用消毒柜内备用,未经消毒不得使用。(5)食堂工作人员须按照食品行业的规范要求统一着装(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围裙等),保持干净整洁,操作前要彻底洗手消毒,头发应梳洗整齐并置于帽内。(6)环境卫生要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做到定点收集、存放、处置餐厨垃圾,及时清扫消毒餐厨垃圾存放地,保持排水通畅,不积存脏水污物,地面、墙壁无污渍清洁,无垃圾污物。4.厨房设施设备和餐具、炊具管理(1)食堂水、电、气使用应厉行勤俭节约,厨房各类设备设施由乙方负责日常使用和维护,不得出现长流水、长明灯、炉灶火源及吹风机未关闭的现象。(2)工作人员应爱护食堂炊事用具,不得损坏,防止丢失,并做到存放整齐,使用得当。对学校提供的各类设施设备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坏、丢失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3)设备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技术,严禁非技术人员进行操作:设施设备操作人员应按操作流程规范操作,凡因操作不当造成自身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4)中标人接手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后要管理好、维护好,损坏后要及时修复或购置,确保能正常使用。合同结束时,乙方要按-8-清单全部返还学校,新购置的设备设施等一律无偿移交学校使用。5.考核要求。为健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营养餐食堂劳务及运营服务的监督、管理、考核,有效促进食品卫生安全得到落实,将按照本考核办法执行。营养餐满意度测评表项目检查具体内容评分标准检查结果分值得分伙食质量(30分)使用的食材要求新鲜、洁净无污染,食堂使用无需加工食品的必须达到卫生标准要求,要标有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无霉变、异味现象。有一项不合格减2分,如出现采购质量问题根据造成经济损失给予相应处罚。10食品食物中出现杂物、不熟或口感较差现象。有一项减1分,有人举报一次减2分5营养餐荤、素营养搭配合理,种类不少于3种。每少一种减2分。荤、素营养搭配不合理减2分5不得提供隔夜饭菜,超过规定用餐时间的饭菜必须加热。出现质量问题每次减2分并根据造成经济损失给予相应处罚。5饭菜的份量需足够,可添加依分量情况给予扣分,直至扣完5,服务质量(35分)食堂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定时检查需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并将头发置于帽内,并挂牌上岗。无健康证并没定期检查1人减2分,没穿工作服、工作帽及挂牌上岗发现1人次减1分10炊事人员必须保持整洁,不准佩戴手饰,两手干净,操作食品时禁止吸烟、挖鼻孔、对食品打喷嚏等不卫生行为。发现1人次减1分。5打饭菜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食品必须使用食品夹.发现1人次接接触食品减1分,5食堂人员要耐心解答、微笑服务,不得发生争吵、打骂等不文明行为,有问题反映相关管理部门解决。发现1人次不文明行为减2分。有人举报1人次减5分,如出现恶劣事件将根据造成影响对当期考核结果做出调整。10按规定时间供餐,按时回收餐具且及时清洗消毒.发现未按照执行每次减1分5卫生标准质量(29分)工作间无苍蝇、老鼠,防蝇、防鼠、防尘设备齐全、有效发现苍蝇一次减1分、老鼠一次减3分,无防蝇、防鼠、防尘设备减2分。10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加工、存放及使用容器存在交叉污染并无明显的区分6-9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生、熟食品分开,食品存放分类分架,无过期、变质食品。标志减2分,生、熟食品末分开且食品存放没有分类分架减3分工作间卫生清洁,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物,操作台及灶台及售饭台卫生整洁,就餐场所地面及桌椅每日清扫,地面整洁,桌椅洁净无油污有一项不清洁减1分8炊具餐具、菜具、熟食容器定期消毒并保持清洁,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隔离”,无消毒作业减2分,不定期减2分5食堂管理(6分)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规定,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原料仓库。不按食品安全工作规定执行减2分。发现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一次减1分4对食堂工作人员及其社会关系进行严格审核,对所聘食堂人员进行实名登记管理并对所聘食堂人员在业务及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管理对所聘食堂人员无审核及末登记管理减1分,对所聘食堂人员管理不力减1分237所学校每学期测评满意度平均值达到85分以上的按本学期款项全额支付劳务费用;满意度平均值低于80分的扣减本学期劳务费用的10%后予以支付;满意度平均值低于70分的扣减夺学期劳务费用的20%后予以支付;满意度平均值低于60分的扣减本学期全部劳务费用,且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6.应急措施。乙方须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对管理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性事件,乙方应建立应急预案,制定突发停水、停电、停气、消防应急措施和食品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并积极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和演习。当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应及时向采购人、学校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7.其他要求(1)乙方负责做好餐厨垃圾桶、食堂场地的清洁消毒和食堂-10-所有餐厨垃圾处理。(2)在本项目的全部履约过程中,如因用电、用水、用气等引起严重的事故致人员发生意外或死亡等安全事故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乙方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在经营期间,在社会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4)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不能利用食堂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取消其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5)食堂相关设备设施维修维护、更新更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水电气燃油等费用由乙方与学校协商确定。注:★乙方在合同期内出现以上任一项未履行服务承诺的,经甲方、各学校或相关部门认定后出具告知书、通报等在劳务费中每次扣2000-20000元。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二)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施,为乙方提供服务创造条件。(三)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11-(四)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二)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开具票据收取相关服务费用。(三)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四)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五)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一)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劳务服务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拖欠的劳务服务费及滞纳金。(二)乙方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延迟履行,每延迟一天甲方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的1%。甲方扣除的履约保证金乙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补齐。(三)乙方瑕疵履行采购合同,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十、不可抗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12一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二)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三)不可抗事件延续3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一)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证争议,由甲方或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二)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兴文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二)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三)本合同一式伍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世各贰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甲方:(盖章)兴文县教育和体育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2025年11月28日乙方:(盖章)宜宾蜀聘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2025年11月28日一14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劳务运行 营养餐荤、素营养搭配合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