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社会化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襄阳市襄州区供销合作社2026)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420607202501000331
四、项目名称:襄州区2025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襄州区供销社本级
2、地址:襄州区电务路
3、联系方式:13871685725
4、供应商(乙方):湖北瑞链社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5、地址:襄阳市襄州区
6、联系方式:1775445282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农业社会化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000000项
4、主要标的单价:1元
5、合同金额:100(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6月01日至2025年06月01日;履约地点:襄州区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1(万元) 收取比例: 1%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襄州采计备[2025]00668号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2-1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1-26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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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农服合同(瑞链).pdf

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委托服务合作协议书甲方(星):襄阳市襄州区供销合作社单位地址:电务路民发二期西湾还建房联系电话:0710-2813378乙方():湖北瑞链社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地址:襄阳市襄州区电务路西湾还建房二期联系电话:17754452825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2025年度委托服务合作协议甲方保:襄阳市襄州区供销合作社A代表人:张国强联系电话:13871685125乙方():湖北瑞链社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人:余海波联系电话:17754452825为推动甲乙双方优势互补、融合共进、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根据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要求,签订以下2025年度委托服务合作协议:一、委托合作事项1.作业服务区域范围: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域内。2.作业服务主要对象:为非乙方自身流转的粮油等重要农产品种植户。3.作业服务土地面积:不低于11700亩。其中小农户和小规模经营户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占比必须高于60%。4.作业服务主要内容:(1)聚焦粮食作物以及油料作物重要农产品生产服务,在同一地块、对同一作物开展并完成“耕、种、防、收”4个环节的全程托管服务,甲乙双方结合本地实际,确定2025年聚焦小麦等农作物的生产服务。服务档案资料。(3)服务任务完成情况的认定应以《湖北省北斗智慧农业管理与服务平台》提取的监测数据为主要依据。已经开展或完成,但确因北斗监测数据上传失败或缺失的,必须辅助其他印证资料(详见本协议第13条)印证开展全程托管服务。5.委托作业费补助结算流程及方式:作业服务全部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服务合同、作业档案等,申请核实验收。核实验收合格后,办理补助资金结算事宜。6.合作期限:2025年度委托服务合作期为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二、服务质量要求7.乙方应按照襄州区供销、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求保证作业质量合格、作业面积准确。作业质量应当符合国家、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和襄州区供销系统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规定的标准要求。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8.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及时、准确、详细的农业生产服务需求信息和相关服务资料,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确保乙方在农业生产服务过程中顺利展开工作。9.甲方应加强作业服务监管,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规定的内容,对服务对象开展规定的作业服务。1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确保投入作业服务的机械设备状态良好、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按照有关职能部门的操作规程作业。乙方在实施作业服务中因自身原因导致人身损害或者财物损坏的,其损害(损坏)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11.甲乙双方在确定合作任务后,乙方需按约定向甲方提供按时按量达标完成委托合作任务的书面承诺,乙方需缴纳1万元的委托服务保证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任务无法完成,则由乙方赔付甲方违约金。12.乙方应依据甲方需求提供农业社会化合作服务,必须按照服务合同要求和操作规程,优质高效开展作业,保证服务质量;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作业,重新作业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13.乙方应依据甲方需求安装北斗系统和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按照服务合同要求和操作规程,优质高效开展作业,提供服务作业印证资料。乙方应建立符合验收要求的“耕、种、防、收”全程托管服务完整的作业信息及作业台账资料,台账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托管协议、农机农具名单、农机手名单、北斗监测数据、服务地块基本信息、服务农户名单及签字证明、收据、发票、相关服务照片等。“耕、种、防、收”四环节服务地块及面积,应当与北斗监测数据、作业台账相互印证、保持一致。14.甲乙双方应积极推广供销标识。在集中连片且成效显著的服务作业区域,使用供销标识,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监督。标牌内容包含供销社标识和“襄州区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基地”字样,标明服务地点、品类面积、服务内容、服务主体、作业单位等内容。15.甲乙双方应主动接受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的项目监管。16.甲乙双方应严格按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整理好财务流水台账资料,包括为农户或村集体开展托管服务的收据、委托服务主体开展服务的支出凭证及其他支出明细等。17.作业完成、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按约定及时办理作业服务运营补助资金的结算兑付。18.甲乙双方应保护甲方商业机密和合作信息,不得泄露或滥用。四、其他事项19.合作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纠纷,由甲乙双方先进行协商调解;协商调解不一致时,可以通过司法途径依法处理。20.其他未约定的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2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项目服务单位)乙方(盖章):(作业服务单位)海吸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2025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1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业社会化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