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建筑物评估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恩平市君堂镇人民政府2026)
恩平市君堂镇新江南路地块的地上建(构)筑物评估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恩平市君堂镇新江南路地块的地上建(构)筑物评估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07850070791372507142199
项目业主:
恩平市君堂镇人民政府
服务机构:
广东骏德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恩平市君堂镇新江南路地块的地上建(构)筑物评估服务
合同编号:
4407850070791372507142199
合同总金额:
¥8,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7月29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7月29日至2026年07月29日
服务内容:
在合同服务期间,根据君堂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因咨询地上建(构)筑物价格需要,需对位于恩平市君堂镇新江南路地块的地上建(构)筑物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项目要求到项目地块现场勘查。 (2)根据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的评估所需文件和资料15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并向甲方提供正式的评估报告书。
合同附件
恩平市君堂镇新江南路地块评估服务合同(2025).pdf
恩平市君堂镇人民政府 2026-01-26
评估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粤骏德约字(2025)第415号甲方(委托人):恩平市君堂镇人民政府乙方(估价机构):广东骏德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甲方因咨询位于恩平市君堂镇新江南路地块的地上建(构)筑物价格,需要进行评估,甲、乙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评估目的为委托人咨询地上建(构)筑物价格提供参考。二、评估对象和范围位于恩平市君堂镇新江南路地块的地上建(构)筑物(详见勘测定界图)。三、评估基准日2025年7月29日四、价格类型市场价格五、评估报告使用人及使用范围评估报告使用人为甲方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人。评估报告仅供本次评估目的使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及参与项目的评估人员对甲方和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不当使用评估报告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六、评估期限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评估所需文件和资料: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后15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并向甲方提供正式的评估报告书-1-一式四份。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或提前完成评估工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七、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1、收费标准。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等有关收费标准,本次评估服务收费为¥8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元整)。2、本合同书签字生效后,甲方应在乙方提交报告书后并通过验收后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并汇入以下账户:账户:广东骏德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账号:4405016702470000013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江门象山支行八、甲方权利和义务1、按约定的日期为乙方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并对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2、乙方在评估工作中需甲方配合的,甲方应指定相关人员协调各方面关系,保证评估工作顺利进行。九、乙方权利和义务1、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执业规范,对出具的评估报告负相应的法律责任;2、遵守职业道德,对甲方提供的内部资料和评估结果,严守秘密;3、按约定的时间提交评估报告,若因甲方不能按固定时间提供文件资料,有权延长交付报告时间;4、若因甲方原因提出重大更改,造成乙方返工,双方应另行协-2-商加收评估费用和延长出具评估报告时间。十、违约责任1、如乙方无故违约,所收评估费用应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违约,乙方有权终止评估工作并不退还评估费用;2、甲乙双方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进行赔偿。十一、争议的解决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任何一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结果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十二、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以上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议定。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章)电话:电话:日期:205.70日期:22572-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上建筑物评估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