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辆评估采购合同公告(徐州文化馆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0300-FW2026-04948
二、合同名称:徐州文化馆公务车辆评估(车辆报废)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300-FW2026-04948
四、项目名称:徐州文化馆公务车辆评估(车辆报废)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徐州文化馆
联系方式:13775971578
供应商(乙方): 徐州银地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377658756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徐州文化馆公务车辆评估(车辆报废)
项目编号:JSZC-320300-FW2026-04948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资产评估服务
项目预算: ¥1600.0
项目地点: 办公室
采购单位: 徐州文化馆
联系人姓名: 徐州文化馆
联系电话: 13775971578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1600.0
3.履行时间(期限): 1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1-2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1-26 11:48
徐州文化馆公务用车评估委托合同.pdf

公务车辆评估委托合同合同编号:JSZC-320300-FW2026-04948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徐州文化馆法定代表人:杨孝军地址:徐州市立达路中段徐州文化馆邮政编码:221100联系人:陈雨联系电话:13775971578邮政编码:221123联系人:王元安联系电话:1377658756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后,就甲方下属公司公务车辆鉴定评估项目订立本合同。一、委托估价基本事项甲方因公务车辆拍卖处置需要,委托乙方对该项目进行评估。二、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委托期限内的评估标的,不局限性于本次的4辆)1、2011年06月注册登记,苏C23371重型半挂牵引车;2、2011年06月注册登记,苏C7251挂重型专项作业半挂车;3、2006年09月注册登记,苏C31739小型普通客车。三、乙方义务1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估价需要,对上述评估项目予以客观、公正、独立的估价。2、乙方应于收到甲方交付的全部估价基础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向甲方提交估价报告书,报告估价结果。3、乙方对甲方提供估价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四、甲方义务1、甲方应及时将估价所必要的资料提交给乙方,或配合乙方问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查阅、抄录估价所必要的资料。2、乙方在估价期间需到现场勘察,甲方有义务陪同并提供方便和配合,外埠差旅费由甲方另行实报实销。3、甲方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五、评估服务费(含税价格,付款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发票系统查验真伪)评估费计人民币捌佰元/辆,(小写:¥800.00元/辆)合计:壹仟陆佰元整(小写:¥1600.00元)。评估费待评估项目完成后结算,评估费用由车主单位承担,付款时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由于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法要求所产生的一切税务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六、委托期限评估委托期限为一年,自2026年01月26日起至2027年01月25日止。如果需要复估或重估,期限顺延,委托期限内如有其它车辆需要评估适用本合同,不再另行签约。七、合同的解除如甲方提出解除合同,乙方可以要求委托方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2相应的评估服务费。如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则乙方应于达成解除合同协议时返还已收取的评估服务费。因不可抗力无法展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八、违约责任1、甲方不履行第五条的义务约定或履行义务不合约定,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项措施:(1)要求限期继续履行交付或协助取得委托估价基本事项所需基础资料的义务。2、乙方不履行第四条的义务约定或履行义务不合约定,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要求乙方继续进行估价;(2)乙方未按约定进行估价,甲方可要求乙方复估或重估:甲方要求乙方复估或重估,应当在接到乙方提交的估价报告书的次日起3日内,以书面的形式说明正当理由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要求复估或重估的书面通知的次日起5日内完成委估房地产的复估或重估报告书,并交付甲方:(3)乙方未按约定的期限提交估价报告书,甲方可以要求按照合同价款的80%结算评估费用。3、任何一方在履行期限届至前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标准执行。2、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于2026年01月26日签订于甲方所在地。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盖竞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其他约定事项甲方(公章):联系人:2026年01月26日乙方(公章):徐州银地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联系人:2026年01月26日i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车辆评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