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初始库建设采购合同公告(公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6)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初始库建设项目(含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汇交)技术服务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421022-2025-03597
四、项目名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初始库建设项目(含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汇交)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公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地址:公安县
3、联系方式:13797276859
4、供应商(乙方):广州国赛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地址:广州
6、联系方式:13798129227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初始库建设项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463000元
5、合同金额:46.3(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6年01月22日至2026年02月15日;履约地点:公安县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22-2025-03597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1-2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1-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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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pdf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初始库建设项目(含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汇交)技术服务合同书项目名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初始库建设项目(含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汇交)甲方(采购人):公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乙方(中标人):广州国赛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地公安县签订时间:2026年1月22日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定,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初始库建设项目(含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汇交);2.项目编号:421022202506000617;3.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22-2025-03597;4.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二、工作内容1.数据收集收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地籍调查相关数据,包括空间数据、属性数据、合同数据、档案数据。2.数据转换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空间数据、属性数据、档案数据进行数据检查、数据转换、数据分层、转换后质检。对接收的数据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完整性、逻辑一致性、空间准确性。参照比例尺、空间参考以及精度等指标,对空间数据进行数据转换。对属性数据、档案数据进行转换。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对数据进行分层、格式转换、字典和要素代码对应等一系列数据转换工作,确保数据在格式、结构和内容上与不动产数据库相匹配。进行转换后质检,对空间数据进行质检,对地块图层进行拓扑检查与处理,对属性数据进行完整性等检查。3.代码编号-1-进行不动产单元代码编制,根据《地籍数据库第1部分:不动产》宗地属性表以及《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进行编码,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宗地数据进行统一编码;对逻辑关系进行梳理重建,空间信息与登记信息关联、权利信息与登记信息关联、建立登记簿编码:对无法关联数据进行标记开展数据入库质检,将整理后的基础地理信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宗地数据、权利人数据、登记业务数据等不动产登记成果进行组织、预编码入库,形成初始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库。4.数据对比开展数据比对。将农经权数据与原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中的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空间数据、集体土地所有权等数据进行叠加比对;进行空间拓扑问题分析;进行空间数据与权属属性映射,是否有对应字段;利用权籍调查管理系统,比对发包方、承包方、地块信息,对不一致信息进行汇总。5.冲突数据标记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库空间数据与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中各权属空间数据进行叠加分析;对于微小冲突,即微小拓扑重叠问题,因数据测量方式不同带来的精度问题进行处理;对于其他冲突,由于分散登记导致的一地多证问题,进行数据标记,制定问题清单。6.问题数据输出及反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原始库数据库叠加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等数据进行比对,对于存在的调查地类和承包合同中地类不一致情况,输出不一致清单反馈给调查登记科室。7.数据成果汇交对不动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最终质检。依据自然资源部发布的汇交规范,从数据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等维度展开质检。对于通过质检且满足地籍成果汇交要求的数据,按照既定的数据汇交流程,通过汇交程序汇交。-2-三、合同履行期限和地点1.合同履行时间: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2.服务地点:公安县内。四、项目工作成果1.数据成果(1)空间数据空间数据包括:使用权宗地、界址点、界址线。(2)属性数据属性数据包括:宗地基本信息表;宗地变化情况表;土地承包经营权、农用地的其他使用权调查表:土地承包经营权(耕地等农用地)表;土地承包经营权(非耕地、非林地),农用地其他使用权(非林地)表;土地经营权登记信息(耕地等农用地)与土地承包经营权(耕地等农用地)关联关系表;权利人表;家庭成员表。2.文档成果(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初始库建设项目技术设计书;(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初始库建设项目工作总结;(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初始库建设项目质检报告;(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初始库建设项目问题清单。五、质量要求及验收1.质量要求:乙方完成的服务成果需达到相应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规程等的合格验收标准。2.验收:验收严格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文件执行。六、服务经费和支付方式-3-1.本项目的服务费用总金额为¥463,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陆万叁仟元整。以上费用包含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含市场变化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总报价为“交钥匙”价。甲方在支付此金额后,不再因本合同支付任何其它费用。2.支付方式:1)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将成果数据汇交至省厅,成果数据经质检无误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总金额的90%,即¥416,7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壹万陆仟柒佰元整);2)质保期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总金额的10%,即¥46,3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陆仟叁佰元整)。3.开票和付款信息甲方支付项目款前,乙方需向甲方开具发票,具体信息如下:1)甲方开票信息:单位名称:公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纳税人识别号:12421022352405255B地址、电话:公安县斗湖堤镇孱陵大道41号开户行及账号:湖北银行公安支行131702600000003102)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开户名:广州国赛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税号:91440106MA59D32G70账号:150431328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科技园支行联系电话:13798129227-4-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新塘田头岗二路2号(部位:1-1栋211房)七、质保期及质保范围和要求1.质保期:自验收之日起1年内。2.质保范围: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3.质保要求:达到合格验收的标准。八、知识产权归属、处理方式1.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乙方所用的任何技术、软件设备、文章及音像作品等方面因侵犯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引起的切索赔和诉讼,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一切损害赔偿费、诉讼费和其它有关费用。2.甲方要求乙方采用专利技术,应办理相应的申请手续,乙方应按甲方规定使用,申请使用专利技术的费用由甲方承担。3.乙方应对的投标中和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保密,应保障文件资料中涉及甲方自身拥有的专利的知识产权不因乙方自己的疏漏而遭损害。若由于乙方的责任或其工作人员的不正当行为造成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侵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九、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向乙方提供开展本项目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和资料的可靠性负责;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甲方负责协调本项目工作过程中与有关单位的配合问题;4)监督检查乙方的项目工作进度和质量,检查乙方提交的调查成果。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7日内必须组织足够的人员进场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管理并达到质量控制的各项要求;2)乙方应当根据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标准、工作方案技术设计书及本合同的要求,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项目,支付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初始库建库项目涉及的各种费用,并通过省、市有关部门验收。由于乙方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或没达到验收标准,返工费用由乙方自理;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各项资料,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项目;4)本合同所取得的全部数据成果的所有权由甲方独自享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全部或部分成果,要严守相关保密规定,本合同生效前已经存在且属于乙方的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5乙方在本项目实施期间的所有人员安全及意外伤害、车辆、财产等安全由乙方全部负责,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6)项目完成之前,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确需更换的需报请甲方批准;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其有效期为项目验收后一年。十、违约责任1.甲方或乙方违反合同规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2.因乙方提供的成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继续完善成果,并按损失的大小减收服务费。违反合同规定造成损失的,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服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服务费金额相等。服务费按造成损失所需的人力、物力成本及时间计算。3.如由于乙方错误造成重大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服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服务费金额相等。-6-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条款规定的成果文件交付时间及作业时间,每延误一天,减收该项目应收服务费的千分之一,误期罚款总额不应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十。5.在合同履行期间,非乙方原因,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不退还甲方己付的合同价款:乙方己开始服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价款。6.合同生效后,非甲方原因,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已付合同价款。7.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通过验收的成果资料的,应承担乙方因此的损失费用。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调查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调查成果,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十一、保密条款1.乙方的服务技术支持人员保证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2.乙方的服务技术支持人员保证按照工作规范进行工作,凡接收到的重大服务请求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做任何处理。3.乙方的服务技术支持人员保证不向外泄漏任何业务和相关数据资料等。4.乙方的服务技术支持人员保证不向外泄漏任何保密的资料。5.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于甲方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需配合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项目完成后,乙方需把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完整归还甲方,并不得留存任何复制品。-7-十二、其他补充条款1.资料要求1)乙方应提供给甲方正规的资料报告文件等,满足甲方需求,费用应包含在响应文件报价中。2)资料报告文件等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3)提交的资料报告文件等应符合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的要求,并能够通过审查。4)成果归属:本项目的所有成果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益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5乙方对项目现场,内部、周围环境的地形地质条件及其他因素进行实地踏勘了解,以便乙方获取有关项目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乙方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6)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甲方现有的能被乙方利用的资料,甲方对乙方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2.人员配置及设备设施要求1)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有序实施,本项目必须有一个完善且固定的项目团队。2)经双方确定参与本项目管理、调研、报告编制等工作的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提供人员名单、执业资格证等作为合同的附件。十三、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8-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四、解决争议的方法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五、合同组成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书;2.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经双方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等;4.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5.采购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十六、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2.双方履行完各自权利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3.本合同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十七、通知与送达1.就本合同有关事宜,双方应通过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1)甲方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双华联系电话:13797276859-9-邮箱:地址:公安县斗湖堤镇孱陵大道41号2)乙方联系方式联系人:郭光锐联系电话:13798129227邮箱:3846351@qq.com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新塘田头岗二路2号(部位:1-1栋211房)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十八、其他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本页以下无正文-10-本页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初始库建设项目(含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汇交)》合同签署页。甲方:公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乙方:广州国赛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公安县斗湖堤镇孱陵大道41号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新塘岗二路2号(部位:1-1栋211房)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部年总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联系人:刘双华联系人:郭光锐电话:13797276859电话:13798129227传真:传真:1邮政编码:434300邮政编码:510660开户银行:湖北银行公安支行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科技园支行帐号:13170260000000310帐号:150431328税号:12421022352405255B税号:91440106MA59D32G70-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初始库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