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老旧公共厕所安全隐患整治采购合同公告(泸州市环境卫生所2026)
一、合同编号:N5105012025000571-1
二、合同名称:主城区老旧公共厕所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5012025000571
四、项目名称:主城区老旧公共厕所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泸州市环境卫生所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连江路二段石马沟巷11号
联系方式:0830-3171631
供应商(乙方):河北燕青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道228号
联系方式:1528289450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主城区老旧公共厕所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1(项)
¥0.00
¥4,111,715.04
无
合同金额: 4,111,715.04元,大写(人民币):肆佰壹拾壹万壹仟柒佰壹拾伍元零肆分
履约期限:2026年01月26日至2026年06月25日
履约地点:泸州市环境卫生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1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1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施工合同.pdf
泸州市环境卫生所
2026年01月27日
采购人:泸州市环境卫生所(以下简称甲方)采购人地址:泸州市江阳区石马沟巷11号2栋施工单位:河北燕青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施工单位地址:廊坊市广阳道22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主城区老旧公共厕所安全隐患整治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5012025000571)的《磋Y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主城区老旧公共厕所安全隐患整治项目2.工程地点:龙马潭区、江阳区3.项目编号:N51050120250005714.承包范围:提升改造23座公共厕所:含21座公厕室内整体改造及维修,2座成品移动公厕,新建监控,新扩建混凝土地面,新建人行道路缘石,新增雨污水管:污水管网修复改造,化粪池清掏修复,新建透水混凝土路面,绿植修复,大门外观提升改造,排水沟修复,拆除老建筑物等。5.建筑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运输。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6月2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5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1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和规范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生范合格标准。2.甲方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习n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肆佰壹拾壹万壹仟柒佰壹拾伍元零肆分(小写金额:4111715.04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壹拾叁万捌仟贰佰陆拾叁元肆角叁分(小写金额:138263.43元);2)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壹拾万零伍仟伍佰元(小写金额:105500.00元);3)暂列金额:叁拾贰万柒仟玖佰贰拾叁元柒角壹分(小写金额327923.71元);2.合同定价方式:单价合同3.付款进度安排及资金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乙方进场正式开工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甲方和监理人共同审核金额,达到付款条件15日内,支付至审核金额的80%(审核金额超合同价时,以合同价为准)。3)根据结算审计单位出具的审核报告支付至审定金额的297%。4)剩余3%作为质保金,自缺陷责任期且工程无质量缺陷、乙方完成全部整改义务,达到付款条件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五、其它约定1.暂列金的使用:甲方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工程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之内,但并不直接属成交人所有,而是由甲方暂定并掌握使用的一笔款项。如有发生,按实计算。2.工程变更:施工过程中,如工程有变更的情况,由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共同提出变更申请,并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现行法律法规执行变更程序,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对不按设计施工造成后果的,由施工方自行承担。3.漏项工程处理针对部分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全问题,甲方已进行补充,并明确了漏项工程量清单的处理方式,即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6)《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20)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29天已颁布执行的相关规范及配套文件进行组价,变更项目材料价格按施工当期《泸州工程造价信息》的材料价格或甲方的综合单价进行选择,3并再按投标报价(扣除暂列金)与采购控制价(扣除暂列金)之间的下浮比例下浮后的子目综合单价作为确定变更项目的子目综合单价作为确定变更项目的子目单价(采用甲方核定材料价格或投标文件中已有的材料价格)。4.资料交付要求:乙方应交付符合本工程归档要求的竣工资料纸质版共陆(6)套,电子版共壹(1)套。5.结算审计与费用:所有基本审核费由甲方负担。审增减率在5%(含5%),由甲方负责审核费;审减率在5%以上的,5%以内(含5%)的审核费用由甲方承担,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审增部分审核费用由甲方承担。六、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姓名:王纳新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冀1132021202201031证书专业:建筑工程联系电话:182830666462.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得少于28天。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壹万元(小写:10000.00元)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里扣除。如因擅自更换导致管理混乱、工程进度滞后或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4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七、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3.通用合同条款;4.采购文件;5.投标(响应)文件;6.暂列金额:7.评审报告;8.技术标准和要求;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1.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八、承诺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乙方务必积极协助审批手续办理),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5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4.乙方承诺负责编制、收集、整理本工程竣工验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档案和文件,并负责办理相关的竣工验收申报、备案等全部手续,确保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九、验收标准1.根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并按照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2.其余未尽事项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以及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和行业相关标准验收。十、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21座公厕质量保修期24个月,2座移动公厕质量保修期36个月(需提供厂家质保承诺函),共计23座公厕。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和乙方均应遵守合同,非因不可抗力而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的,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由甲方提请项目6同级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2.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提供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请示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科/股)取消其中标资格,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的违约金,按照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或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甲方视情况在延迟服务/交货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并按照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及合同处理。3.乙方的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并限期7日内整改,否则,视作乙方无法提供合格的服务违约,按合同进行处理。4.甲乙双方应遵守服务承诺,如有违约,将赔偿因服务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并按照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5.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及时支付合同款项,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付款延误的,乙方视情况在延迟付款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十二、解决争议的方法1.甲方和乙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监理人可提请合同双方7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经检测,质量确有缺陷的,已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其处理按工程保修书的约定执行;已竣工未验收且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的工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决方案,或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行。2.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可向江阳区人民法院通过法律诉讼解决。十三、签订时间日签订。本合同于2026年1月十四、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泸州市环境卫生所签订。十五、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六、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后生效十七、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8甲方:泸州市环境卫生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签订时间:2026年1月z日乙方:河北燕青建工集团有限公司1(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道228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融汇支行账号:13050170173600000542签订时间:2026年1月20日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旧公共厕所安全隐患整治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