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综合物业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26)
关于综合物业的框架协议合同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二、供应商名称:广西农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框架协议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081801000007974439
五、合同编号:12N49850079X202528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广西农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面向小型微型企业)
--
项
1.00
0
0
2
【服务项】-
个
36.00
2750
99000
3
【服务项】-
个
84.00
3300
277200
4
【服务项】-
个
12.00
3450
41400
5
【服务项】-
个
12.00
4200
504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李雄雄
联系电话:13807885562
传真:
地址:广西南宁教育路5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综合物业的框架协议合同(12N49850079X20252802).pdf
框架协议采购合同文本合同编号:2081801000007974439采购单位(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采购计划号:供应商(乙方)广西农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广西南宁,2025年12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和地**府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并严格遵循2025年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响应文件、入围框架协议,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一、甲方聘请乙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物业服务采购使用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二、服务区域基本情况如下:三、乙方提供的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一):具体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比价文件》中的附件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物业服务采购需求”中的内容为准。(二):四、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按国家和地**府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及乙方在采购文件中的承诺执行。五、合同金额:46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陆万捌仟元整(¥),服务期:2026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付款方式为:物业服务费按季度结算(分四期结算),采购方于每季度首月十日前向中标方支付该季度物业服务费,付款金额基数为合同金额的四分之一。物业服务期间,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考核,如有考核扣减金额,应从每季度采购方的付款金额基数中扣减,余款支付给中标方。采购方付款前,中标方应先为采购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方应于收到发票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物业服务费转账支付给中标方。。六、甲方权利义务(一)审定乙方管理服务方案和工作计划,听取乙方管理情况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二)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七、乙方权利义务(一)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和工作计划,全面履行本成交人应履行的义务,每月向甲方通报一次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九、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2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其他:无。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解除合同应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3.项目征集文件、响应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章)2025年12月31日乙方(章)2025年12月31日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5号通讯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501号福弈和庭22栋一层法定代表人:孙阳昭法定代表人:韦荣弟委托代理人:李雄雄委托代理人:黄浩然电话:13807885562电话:15878197679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国贸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明阳支行账号:20023001040003767账号:20030701040002781邮政编码:530020邮政编码:530024经办人:2025年12月31日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物业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