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第三方运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嘉兴市秀洲区文化和旅游局2026)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 | 图书馆和档案馆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MB150983720254201
二、合同名称:秀水图书馆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330411250450010000021-千秋-JXQQJC(2025)第39号
四、项目名称:秀水图书馆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嘉兴市秀洲区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嘉兴市秀洲区大德路368号
联系方式:0573-83833712
供应商(乙方):浙江省对外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250号改革月报4楼
联系方式:1866713156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秀水图书馆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353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秀水图书馆2025年度第三方运营服务服务要求:详见第二章磋商需求服务时间:详见第二章磋商需求服务标准:详见第二章磋商需求

2.合同金额(元):353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1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1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秀水图书馆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采购合同.pdf

秀水图书馆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采购合同.pdf

秀水图书馆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MB150983720254201项目名称:秀水图书馆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330411250450010000021-千秋-JXQQJC(2025)第39号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书号:临[2025]2890号预算金额:人民币360000.00元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嘉兴市秀洲区文化和旅游局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浙江省对外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用7对方按照香水图书馆第=方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330411250450010000021-千秋-JXOQJC(2025)第39号)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一、合同组成木次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的采购文件与采购补充文件。2.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3.答疑纪要和承诺书。4.中标通知书。组成木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的优先顺序为:()本合同:2签纪要和承诺书:(3)甲方的采购文件与采购补充文件;(4)中标通知书;(5)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二合同标的木合同标的物名称及数量:秀水图书馆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三、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内容:1.日常管理及运行服务1乙方图书馆基本服务,每周开馆时间不少于72小时,每周开馆时间以本馆一周整体开馆的小时数为依据,提交材料可标注阅览室、借阅部门及冬夏不同的开放小时数,以其公示的具体开放时间及执行情况作为佐证材料。提供场馆管理服务;日常运营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工作目标任务的管理;免费开放各项服务、读者服务以及专业服务等全部服务性工作。2.礼仪要求公共文化场馆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之一是宣传先进文化、提高全民素质、服务大众的基地。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对外服务形象,遵循适当的礼仪规范,倡导文明服务、礼貌服务,提升服务意识和水平,高质量地开展服务工作。3.项目实施人员培训乙方必须招聘优秀人才开展相关服务,组织进行专业培训,考评考核通过后才能录用;鼓励员工参与公共文化场馆相关技术职称评定。4.稳定本项目实施人员措施乙方应采取保证项目实施人员团队稳定的各项措施,包括建立人力资源工资标准制度。建立完整的考核体系、奖惩机制等,做好保障员工利益,保证项目团队稳定工作。5.人员配置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4名,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6.其他食宿、交通、各类补贴、加班(如有)等所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履行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履行地点:按甲方要求。四、验收标准和方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叁拾伍万叁仟元(¥353000.00元)2.本合同总价款包括所有服务、人员、保障、售后服务、税费等全部费用。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项:(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22.1预付款政策告知根据浙财采监〔2025]10号]规定执行。2.2项目进度款服务费用每月支付,乙方开据正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以银行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3)其他方式:1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项支付:①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条件)/时,一次性付款;②分期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招标文件和甲方要求时,甲方按/进行支付,乙方凭有效发票、验收单等提交甲方进行支付流程。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六、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2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时间)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元(不得高于本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在/(时间)退还乙方。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各项服务。2.甲方其他服务需求。八合同的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九、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十、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提供服务,那么3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逾期提供服务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知识产权及保密41.乙方保证,其根据本合同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没有任何权利瑕疵,没有侵犯任何第二方权利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万提出的侵犯具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任何人对甲方使用该产品或服务主张权利,由乙方负责处理一切纠纷及相关事宜。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其承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律师费、仲裁费和与仲裁相关的费用。2.针对本项目形成的成果,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使用。3.双方同意保守在缔结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保密信息,除一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必要或法律、法规规定应披露的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披露和不正当使用,否则,应当赔偿因泄露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十三、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申请仲裁。十四、合同公告、合同生效及备案1.合同公告: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将于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十五、合同附件(如有)1.联合体协议2.分包意向协议十六、合同份数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若执行政采贷,另加贰份。.甲方(单位章):嘉兴市秀洲区文化和旅游局乙方(单位章):浙江省对外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香5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中路250号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大德路368号】《改革月报》大楼4楼】邮政编码:【314000】邮政编码:【310000】电话:【0573-83833172】电话:【0571-87214928】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兴秀洲支行】开户银行:【农行杭州市湖滨支行】账号【19320101040102583】账号:【19000301040000608】签订时间:2026年1月(日签订地点:嘉兴市6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按照采购计划文号:临[202512890号项目编号:330411250450010000021-千秋-JXQQJC(2025)第39号合同号:11NMB150983720254201以下项目已采购到位并验收合格。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数量核定总价采购人验收意见合计总价款(人民币)人民币元整。¥:供货单位(盖章):采购人(盖章):经办项目负责人项目验收组组长: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项目验收组成员(签名):银行账号:验收时间:年月日本单一式四联:第一联采购人留存,第二联作为财政支付凭证,第三联供货单位留存。秀水图书馆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MB150983720254201项目名称:秀水图书馆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330411250450010000021-千秋-JXQQJC(2025)第39号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书号:临[2025]2890号预算金额:人民币360000.00元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嘉兴市秀洲区文化和旅游局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浙江省对外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用7对方按照香水图书馆第=方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330411250450010000021-千秋-JXOQJC(2025)第39号)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一、合同组成木次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的采购文件与采购补充文件。2.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3.答疑纪要和承诺书。4.中标通知书。组成木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的优先顺序为:()本合同:2签纪要和承诺书:(3)甲方的采购文件与采购补充文件;(4)中标通知书;(5)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二合同标的木合同标的物名称及数量:秀水图书馆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三、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内容:1.日常管理及运行服务1乙方图书馆基本服务,每周开馆时间不少于72小时,每周开馆时间以本馆一周整体开馆的小时数为依据,提交材料可标注阅览室、借阅部门及冬夏不同的开放小时数,以其公示的具体开放时间及执行情况作为佐证材料。提供场馆管理服务;日常运营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工作目标任务的管理;免费开放各项服务、读者服务以及专业服务等全部服务性工作。2.礼仪要求公共文化场馆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之一是宣传先进文化、提高全民素质、服务大众的基地。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对外服务形象,遵循适当的礼仪规范,倡导文明服务、礼貌服务,提升服务意识和水平,高质量地开展服务工作。3.项目实施人员培训乙方必须招聘优秀人才开展相关服务,组织进行专业培训,考评考核通过后才能录用;鼓励员工参与公共文化场馆相关技术职称评定。4.稳定本项目实施人员措施乙方应采取保证项目实施人员团队稳定的各项措施,包括建立人力资源工资标准制度。建立完整的考核体系、奖惩机制等,做好保障员工利益,保证项目团队稳定工作。5.人员配置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4名,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6.其他食宿、交通、各类补贴、加班(如有)等所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履行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履行地点:按甲方要求。四、验收标准和方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叁拾伍万叁仟元(¥353000.00元)2.本合同总价款包括所有服务、人员、保障、售后服务、税费等全部费用。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项:(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22.1预付款政策告知根据浙财采监〔2025]10号]规定执行。2.2项目进度款服务费用每月支付,乙方开据正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以银行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3)其他方式:1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项支付:①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条件)/时,一次性付款;②分期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招标文件和甲方要求时,甲方按/进行支付,乙方凭有效发票、验收单等提交甲方进行支付流程。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六、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2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时间)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元(不得高于本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在/(时间)退还乙方。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各项服务。2.甲方其他服务需求。八合同的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九、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十、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提供服务,那么3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逾期提供服务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知识产权及保密41.乙方保证,其根据本合同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没有任何权利瑕疵,没有侵犯任何第二方权利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万提出的侵犯具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任何人对甲方使用该产品或服务主张权利,由乙方负责处理一切纠纷及相关事宜。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其承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律师费、仲裁费和与仲裁相关的费用。2.针对本项目形成的成果,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使用。3.双方同意保守在缔结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保密信息,除一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必要或法律、法规规定应披露的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披露和不正当使用,否则,应当赔偿因泄露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十三、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申请仲裁。十四、合同公告、合同生效及备案1.合同公告: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将于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十五、合同附件(如有)1.联合体协议2.分包意向协议十六、合同份数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若执行政采贷,另加贰份。.甲方(单位章):嘉兴市秀洲区文化和旅游局乙方(单位章):浙江省对外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香5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中路250号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大德路368号】《改革月报》大楼4楼】邮政编码:【314000】邮政编码:【310000】电话:【0573-83833172】电话:【0571-87214928】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兴秀洲支行】开户银行:【农行杭州市湖滨支行】账号【19320101040102583】账号:【19000301040000608】签订时间:2026年1月(日签订地点:嘉兴市6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按照采购计划文号:临[202512890号项目编号:330411250450010000021-千秋-JXQQJC(2025)第39号合同号:11NMB150983720254201以下项目已采购到位并验收合格。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数量核定总价采购人验收意见合计总价款(人民币)人民币元整。¥:供货单位(盖章):采购人(盖章):经办项目负责人项目验收组组长: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项目验收组成员(签名):银行账号:验收时间:年月日本单一式四联:第一联采购人留存,第二联作为财政支付凭证,第三联供货单位留存。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第三方运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嘉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