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乌鲁木齐市烈士陵园2026)
一、合同编号:11N45763150720243203
二、合同名称:2024年乌鲁木齐市烈士陵园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采购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WZCG202401028
四、项目名称:2024年乌鲁木齐市烈士陵园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乌鲁木齐市烈士陵园
地 址:乌鲁木齐市燕儿窝路524号
联系方式:15276566347
供应商(乙方):新疆尚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
联系方式:1323991142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乌鲁木齐市烈士陵园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采购 数量:1.00 单价(元):621384.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621384.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1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保洁2024-2025年.pdf
乌鲁木齐市烈士陵园保洁服务合同甲方:乌鲁木齐市烈士陵园乙方:新疆尚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确保园区卫生整洁、高标准的做好卫生保洁工作,甲方将乌鲁木齐市烈士陵园保洁服务工作承包给乙方。按照《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服务人员及时间1、乙方派遣至甲方提供卫生保洁服务的人员员数量、合同期限1.1乙方需向甲方派遣提供保洁服务的人员不得少于22人(必须配备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的服务人员)。(突击任务时保洁人员数量应不少于28人)1.2服务期限:本合同期限为2024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9日。1.3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保洁工作职责、服务范围和标准为甲方提供保洁服务。二、服务费用1、成交合同价:含税¥621384元(人民币大写:陆拾贰万壹仟叁佰捌拾肆元整)2、支付标准及办法: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在岗人员和相应考核结果按月确定服务费金额。金额确定后,由乙方提供普通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支付相应的物业服务费。3、乙方收取的保洁服务费应专款专用,并用于本合同项下保洁服务支出,不得挪用。保洁服务费已包含乙方的全部支出,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事项要求甲方增加合同外支出。成交合同价包括承包期内保洁服务需要的服务管理内容、工具(各类清洁)、耗材(如清洁用品等)、通讯、服装、胸卡、办公设备、各种税费、人工费及各类人工补助费、保险、劳保、维护、利润、税金、突击任务时(包括但不限于除夕、清明、七一、9.30烈士纪念日、农历七月十五、农历十月初一及重大活动时)增加保洁人员产生的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4、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4.1付款步骤:保洁服务费采取按月结算的方式,由乙方在此月初【1-3】日前提交上一个月的付款申请,经甲方审核(审核期为接到付款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后支付本月保洁服务费。每月服务费为51782元(大写:伍万壹仟柒佰捌拾贰元整)。合计金额为621384元(大写:陆拾贰万壹仟叁佰捌拾肆元整。)如当月发生考核扣罚的情况,则直接在当月保洁服务费内扣除。第2页4.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4.3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单位名称:新疆尚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单位税号:91650103MA7ACQMJOD地址及电话: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卫星路499号宏发国际营销总部-泰郡1栋6层604室13579855360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幸福路支行账号:651651030013001601895行号:301881000260三、保洁服务的范围、内容及标准3.1保洁服务的范围3.1.1办公楼(包括会议室、书吧、职工之家),接待中心,乌鲁木齐烈士事迹陈列馆(包括报告厅、半景画厅),陈展馆及物语百年展馆范围内的全部室内卫生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地面、台面、墙面、暖气包、门窗、玻璃、沙发、展柜等。3.1.2山上恩泽苑区域内及周边道路范围内的全部室外卫生区域、上山烈士墓的室外卫生区域、山上室外卫生间周边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园路,人行道、墓区内硬地、停车场等硬化路面,焚烧处及周边、垃圾桶(箱、船),绿化带内的垃圾、树上悬挂的垃圾、灌木下的枯枝树叶等,包干区内所有栏杆、石木桌凳、各种标牌座椅、照明灯具等设施等。3.1.3山下环园路范围内的全部室外卫生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园路、广场及硬化路面,垃圾桶(箱),绿化带内的垃圾,树上悬挂的垃圾,包干区内所有栏杆、石木桌凳、各种标牌座椅、照明灯具等设施,人民英雄纪念碑、烈士纪念碑及所有雕像。3.1.4民族墓、和曦园、汉族墓三块区域的全部室外卫生区域。3.1.5园内室外卫生区域的积雪清扫,燕儿窝路烈士陵园范围内的所有清雪区域。3.1.6公共卫生间内的全部保洁项目。3.2保洁服务的内容:保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3.2.1园路、广场、人行道、墓区内硬地、停车场等硬化路面的清扫。3.2.2包干区内所有栏杆、石木桌凳、垃圾桶(箱)、烧纸炉及周边、各种标识牌、照明灯具等设施的清洗保洁。3.2.3所有垃圾桶的清运工作。3.2.4纪念碑、烈士墓的清洗工作。3.2.5卫生间保洁满足使用,大小便池及时冲洗无污物,卫生洁具清洗干净。第3页3.2.6卫生间门窗光净整洁,玻璃干净明亮,墙面整洁无乱张贴,窗台无灰尘水渍。3.2.7定期对卫生间进行全面消毒。3.2.8园区包干区内的清雪以及燕儿窝路烈士陵园范围内的清雪任务。3.3保洁服务的标准:3.3.1第一部分室内保洁内容及标准1、上班时间必须人员在岗,若有事需要暂时离岗,必须联系管理人员请假说明,经同意后方可离开。2、地面清洁、无积水、无纸屑等杂物。3、窗台清洁、无杂物堆放,花盆摆放整齐。4、墙面干净,暖气包及暖气管洁净无灰尘,沙发明亮无污渍,灭火器于净无灰尘。5、门窗、玻璃擦拭干净透亮,无明显污物。6、入户门外一定范围内的垃圾清理。7、定期或按要求对办公楼会议室和职工之家进行保洁服务。8、必须服从烈士陵园相关管理人员的管理,完成好安排的其他任务。3.3.2第二部分室外卫生保洁标准1、每周对大的环园路主于道及上山人行道等公共区域进行清扫,遇到特殊情况须按照要求完成清扫工作。园路、广场及硬化路面清扫时间10:00之前完成,遇到特殊情况须按照要求时间完成。2、绿地内无枯叶落叶、烟头、废纸、塑料袋、砖头瓦块等垃圾污物,树上无悬挂垃圾。垃圾及时清运,随扫随清,不积存、无遗洒,各区域内无垃圾堆放。3、每周对包干区内所有栏杆、石木桌凳、各种标牌、垃圾桶、座椅、照明灯具等设施每天除尘、擦洗,保持于净整洁,无垃圾杂物,无污渍积尘。保持设施于净整洁,无污渍。4、恩泽苑墓区保洁按照工作量划分片区,由专人负责。做到地面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污物、无卫生死角。墓位上贡品,鲜花等物品,在腐烂,枯萎后进行清理。墓区排水渠内的落叶、垃圾、石块及时清理,不得堆放。烧纸炉定期进行清理。5、如遇园内活动、修缮、改造、装修施工等工作时,随时做好周边卫生保洁工作,并在结束后及时清理、保洁。6、垃圾桶不得随意使用,垃圾桶内不得堆放绿化垃圾及建筑垃圾,产生垃圾随时清运,垃圾桶内积存垃圾不得超过二分之一。7、上班时间必须人员在岗,若有事需要暂时离岗,必须联系管理人员请假说明,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在岗期间必须穿工作服。第4页8、园内保洁人员须注重个人卫生及休息处卫生。园容园貌遭游客投诉,经查证属实给予处罚。9、园内不得出现焚烧枯枝、垃圾等杂物的现象。负责责任区的安全管理,遇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负责保证休息室的各项安全工作。要对祭扫家属进行劝导,不允许在墓区里烧纸,严禁燃放鞭炮。如遇大风等极端天气,在烧纸处也不允许烧纸。10、必须服从烈士陵园相关管理人员的管理,完成好安排的其他任务。3.3.3第三部分公共卫生间保洁标准1、卫生间每天定时进行保洁。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清理。2、卫生间保洁满足使用,大小便池及时冲洗无污物,卫生洁具干净整洁无污渍。3、卫生间门窗光净整洁,无乱张贴,玻璃干净明亮,窗台无灰尘、水渍。4、卫生间纸篓要及时倾倒,并且摆放整齐。5、地面清洁于净、无积水,墙面无蜘蛛网、无乱写乱画保持于净。6、定时对卫生间进行全面消毒,确保无异味、无蚊蝇。7、保洁人员的卫生清洁工具要摆放整齐,并且保持干净卫生。8、保洁人员对卫生间的上下水要进行检查,发现阀门漏水、下水管堵塞等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上报管理人员。9、保洁人员要保证卫生间的各项设施安全,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向管理人员说明,并及时上报卫生间损坏情况。10、保洁人员下班后要对门、窗、灯和水龙头、便池水箱进行检查并关闭。11、保洁管理制度上墙。明确保洁人员工作范围、标准、保洁时间等。23.3.4第四部分清理雨水、积雪保洁标准质1、保持雨水通道畅通,雨后及时疏通,雨后若路面出现积水情况,及时清扫完毕。2、主干路清雪标准:将道路上的积雪清到路缘石外侧,以能看到路缘石为标准,积雪堆放高度基本一致。主干路上不得有存留大面积堆积雪水。3、墓区清雪标准:地面无结冰,台阶无残雪,墓碑前后及墓与墓之间地面积雪清扫于净,露出地面。如遇到暴雪,风吹雪先清理出来一条路,确保车辆、人员正常通行,然后再进行墓区内的清雪工作。4、小路清雪标准:小路冰雪清除至路缘石外绿化带内,积雪堆放高度基本一致。5、燕儿窝路范围内烈士陵园的清雪区域,按照燕儿窝管委会相关要求及时对人行道及台阶下的积雪进行清扫。6、园区清雪时间要求:根据园区降雪实际情况,小到中雪(降雪量小于5厘米)第5页园区积雪3天内清扫于净:大雪(降雪量大于5厘米小于10厘米),园区积雪7天清扫干净。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必须为乙方保洁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休息室、工具间)。2、甲方应配合乙方保洁人员的正常工作,并指派相关人员负责对乙方保洁人员的各项工作进行联系、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3、乙方上岗人员必须报甲方审核批准,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往甲方的保洁人员进行审核确认。4、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进行考核。5、甲方对乙方保洁情况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不符合标准之处,应责令乙方保洁人员随时进行整改。若不及时整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情况对保洁公司给予考核款处罚,直至终止合同。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保洁工作要求或违反甲方管理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正常工作安排的人员。7、所有保洁人员除服从乙方管理外,还要无条件服从甲方在工作上的管理,违反安全原则、强令冒险作业的除外。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保洁服务的质量,按要求配备相关人员,确保该项目良好的运营秩序。2、乙方应保证派遣到甲方提供服务的同一保洁人员工作的连续性,乙方调整、更换工作人员,必须书面上报甲方备案,每月保洁人员的调换不得超过2人,保证人员的基本稳定。3、乙方配备人员应懂得并能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4、乙方负责对派遣到甲方提供服务的保洁人员按照甲方岗位要求、工作标准和内容进行岗前培训,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岗。5、乙方保洁人员应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按时按量完成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得有与乙方和甲方形象不相适宜的行为,乙方保洁人员在职责范围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6、乙方保洁人员在上班期间,应当着装整齐、精力充沛,不得脱岗、睡岗、酒后上岗,禁止在工作期间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7、乙方应当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接受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的考核。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分包或转包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第6页9、对于甲方在审核或服务过程中认为不合格或不适合的保洁人员,乙方应进行更换;非甲方提出的需要更换的保洁人员外,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保洁人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必须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更换。10、乙方应在相关重要节点时期(如除夕、清明、七一、9.30烈士纪念日、农历七月十五、农历十月初一及重大活动时)按甲方要求加派保洁人员,确保服务质量。11、乙方自行提供保洁工作必须的设备和工具,按甲方规定标准进行保洁并将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垃圾站。12、乙方应遵循安全生产规定,在服务过程中所发生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3、乙方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在甲方场地的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按期足额支付工资,如因乙方拖欠工资造成员工上访或保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结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4、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必要的工作设施或条件时,应尽到合理谨慎使用的义务,不得损坏或破坏甲方的设施设备。15、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出现伤亡,由乙方负责。16、乙方应根据经甲方确认的项目合同组织项目的实施,项目实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现行技术与质量标准。17、经甲方检查,发现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工作内容,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其他方式改正错误。18、乙方在甲方承包公共区域保洁服务期间,必须遵守国家、自治区及甲方单位的各项规定,如计划生育、疫情期间的防控要求、外来人员管理规定等。如违反上述规定,后果自110负,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负责人的责任。:ht19、乙方保证在甲方场地工作的人员不进行或实施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行为。六、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考核内容及处罚细则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进行月度考核,考核分三项内容:(1)保洁人员配备到岗情况。(2)保洁人员履职情况。(3)其他情况。(1)保洁人员到岗情况:①乙方当月对保洁人员的调整超过2人次的既视为当月考核不合格。②甲方每月对保洁人员考勤进行核查,对乙方人员配备到岗情况随时抽查,发现缺岗、漏岗、空岗按缺勤人数扣除保洁服务费。(计算公式为:(合同总额÷合同要求人数)×缺岗人数)(2)保洁人员履职情况及服务内容:乙方应严格按照《乌鲁木齐市烈士陵园爱国卫生工第7页作制度》、《市烈士陵园卫生检查标准》履行职责,对保洁人员不遵守制度未按规范履职的,经甲方检查人员查实并填写《烈士陵园保洁人员履职检查登记表》由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扣除相应分数。根据《乌鲁木齐市烈士陵园爱国卫生工作制度》、《市烈士陵园卫生检查标准》规定每个月总分为10分,合格分数为6.5分,6.5分以下即为考核不合格。上述规定,由乙方负责岗前培训,确保乙方人员知晓。每季度中有一月考核不合格的,扣除该季度10%保洁服务费;每季度中有两月考核不合格的,扣除该季度30%保洁服务费:每季度中三月考核均为不合格等次的,解除合同并扣除该季度保洁服务费50%。(3)凡因保洁人员履职不到位致使甲方单位被相关部门通报的均属于重大失误,因通报产生的一切经济处罚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扣除合同成交价的3%。保洁人员履职期间发生投诉的,经查实确因保洁人员文明服务不到位,对甲方单位造成不利影响的属重大失误,一次性扣除乙方当月保洁服务费的3%并由乙方负责消除不良影响。七、违约责任1、乙方在保洁服务期间,如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丢失,应照价赔偿。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分包、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30%支付违约金。3、合同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按合同总额的3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大于违约金金额的,应以实际损失予以赔偿。4、保洁服务期间,如因乙方拖欠员工工资或未缴纳社保等问题,造成员工上访或未能按约定提供正常保洁服务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因乙方员工工伤或其他因劳动关系产生的任何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出现本条款情形的,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3%的违约金。5、对于甲方在审核或服务过程中认为不合格或不适合的保洁人员,甲方要求更换的,乙方必须配合进行更换,更换时间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如果乙方没有按要求更换合格人员,按照缺勤人数扣除保洁服务费,并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6、合同期间经甲方考核,乙方累计三个月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违约金。乙方连续三月考核均为不合格等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该季度保洁服务费15%。八、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8页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九、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协议采购相关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需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双方印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4、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十一、其它1、乙方除应做好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外,还应为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为服务人员办理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2、本合同载明的双方地址、电话等信息,系双方有效联系方式,如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依该联系方式送达相关文书的,视为送达成功。3、如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中落款处的地址,为双方法律文书等其他文书有效的送达地址,并由责任方承担对方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交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费用。4、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四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第9页授权委托人:马锐授权委托人: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燕儿窝路524号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卫星路499号宏发国际营销总部-泰郡1栋6层604室联系方式:15276566347联系方式:18099127538日6月第10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