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道路等附属设施建设采购合同公告(丘北县第三中学校2026)



一、合同编号: 4532626HT2025013790101
二、合同名称: 丘北县第三中学校校园道路等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号: 4532626JH202501379
四、项目名称: 丘北县第三中学校校园道路等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丘北县第三中学校
地 址: 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金石路州建设家园E区1幢02号
联系方式:陈代官 17787688131
供应商(乙方):云南天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金石路州建设家园E区1幢02号
联系方式:张秀芝 1828769861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丘北县第三中学校校园道路等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工程量清单、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遗全部范围,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618639.74
合同金额: 61.863974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丘北县境内 (具体地点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2-2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1-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施工合同扫描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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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项目编号:WSZC2025-C2-01342-QYXM-0004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丘北县第三中学校云南省财政厅制I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丘北县第三中学校承包人(全称):云南天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丘北县第三中学校校园道路等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丘北县第三中学校校园道路等附属设施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丘北县第三中学校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4资金来源:综合奖补资金5.工程内容及规模:校园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618639.74元)6.工程承包范围:学校正大门道路及附属设施,详见中标清单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01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3月0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陆拾壹万捌仟陆佰叁拾玖元柒角肆分(¥618639.74元)。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1)设计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2)设备购置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3)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人民币(大写)伍拾陆万柒仟伍佰伍拾玖元叁角玖分(¥567559.39元);适用税率:9%,税金为人民币(大写)伍万壹仟零捌拾元叁角伍分(¥51080.35元)(4)暂估价(含税):人民币(大写)(¥元)。(5)暂列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元)(6)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人民币(大写)(¥%,税元);适用税率金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张秀芝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4)通用合同条件;(5)承包人建议书;(6)价格清单;(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订立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12月28日订立。九、订立地点本合同在_丘北县第三中学校订立。4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弍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2份,承包人执2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王贵(签字)地址:丘北县锦屏镇大嘎勒村地址:邮政编码:663200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朱彪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陈代官委托代理人:H电话:17787688131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丘北县支行开户银行:账号:24079401049200013账号:5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执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与通用条款一致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通知书;(5)工程量清单;(6)报价书;(7)图纸:(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投标书及其附件;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使用中文。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确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有名称:国家现行标准。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发包人不提供,承包人自备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有约定:无。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时提供图纸一套。4.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不准转让、复印给第三者。6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宋兴能职务:单位:河南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按监理合同执行5.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协调各方关系,对工程实行全面管理,对工程方案进行优化等5.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6、项目经理姓名:_张秀芝职务:I项目经理单位:云南天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职称:工程师6.1进场项目经理及现场管理人员应与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一致,与中标时承诺人员不符的,应按投标承诺予以处理,并处违约金;若投标人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由中标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材料,经监理方、发包方审核同意备案后方可更换。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发包人及监理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应承担发包人的损失。6.2进场施工机械达不到投标最低机械要求的,以及因承包方机械不到位影响施工工期的,应按投标承诺予以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对项目经理进行违约处理。6.3项目经理每月现场出勤不得少于15天,技术负责人每月现场出勤不得少于26天,因承包方人员不到位影响施工工期的,应按投标承诺予以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承包人及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进行违约处理。7发包人工作不执行通用条款中8.1、8.2条,修改为:7.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按时支付工程款(2)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3)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承包人自行解决。(4)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5)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无。(6)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合同生效后15天内办理完毕。7(7)水准点与坐标点控制交验要求:据设计图纸所注高程由承包人自行测量。(8)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10)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发生时双方协商确定。8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确定。9承包人工作不执行通用条款中9.1条,修改为: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报表、施工日志及次月施工进度计划等资料。(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并达到文明工地标准。(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自行解决。(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负责办理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协助办理。(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工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自费保护至竣工验收。(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8)施工场地弃渣、弃土、临时建筑清洁卫生的要求:按通用条款9.1(8)款执行,承包方应认真组织好现场管理、文明施工、每天保持施工场地、交通要道的畅通,并将建筑垃圾、废物清理出施工现场,运至指定地点;(9)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开付工程中的民工工资。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民工工资,如果出现严重拖欠现象,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者,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对恶意拖欠和拒不支付的,作为不良信誉记录予以通报。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是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的主体,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是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人。项目经理部要建立全体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确保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或委托银行发放民工工资,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及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工资支付表应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支付对象的身份证号和签字等信息。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应报监理人备查。(10)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89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谋划的时间:每月25日之前提供本月已完工程量清单(附现场签证和质量评定资料)及支付申请表,一式四份。发包方确认的时间:收到后3个日历内。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按工程师的指令执行。11工期延误不执行通用条款中13.1、13.2条,修改为:11.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本项目约定施工工期为60日历天,为固定工期,不受气候条件的影响。若发包人的原因延误工期,按照合同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若发包人的原因发生延长关键工程工期或合同总工期的,发包人承担因工期延误而造成承包人的一切经济损失,并顺延工期。若承包人的原因延误工期,按照合同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若承包人的原因发生延长关键工程工期或合同总工期的,每延长1天承担(500.00元×超期天数)的工期违约金,并承担因工期延误而造成发包人的一切经济损失。四、质量与验收1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2.1中间验收:工程质量检查主要由监理和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跟踪检查和随机抽样(破体)检查。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的由承包人全部拆除和重新施工,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监理下达整改通知后仍不整改的视为违约,可处1000—2000元的违约处罚,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可根据情节轻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13工程试车13.1试车费用的承担:承包方承担。五、安全施工按照安全生产合同执行六、合同价款与支付14合同价款与调整14.1本合同价款采用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承包,按实结算,工程施工中不得以任何方式调整中标单价;(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固定单价应为包括直接工程费、措施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全费用单价。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包含按招标文件、图纸答疑及补充文件和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包含各分项工程的各工序)。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中标价中。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招标文件的规定(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丕适用。9(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不适用。14.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变更需要调整合同价格时,按以下原则确定综合单价:(1)因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按照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没有适用或类似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时,由承包人提出,经造价机构复核综合单价批准后执行。增加减少工程量,工期相应顺延。(2)编制新增单价时应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所确定的计价依据及计算方法,所采用的人工单价、材料价格、机械台班价格、措施费、间接费、利润、税金费率应与投标人工程量清单表相应内容保持一致。(3)尽管监理人发出变更后做出了变更价格,但仍应以发包人及造价机构审核确认后的增减金额作为最终结算支付依据。(4)招标控制价编制存在重大缺陷和明显失误,需要调整单价时可按照项目实施管理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调整,并作为最终结算支付依据。(5)中标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是工程结算和竣工结算的依据,不允许调整。15工程款支付15.1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15.2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由承包人每月申请,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核后按照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进行支付,进度款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时停止支付:剩余价款拨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到审计结算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16工程量确认16.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前提供本月已完成工程量清单(附现场签证和质量评定资料)及支付申请表,一式四份。16.2发包人对工程量确认时间:5天。七、材料设备供应1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自行约定)1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1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符合国家质量标准10应明确事项:承包人应按投标文件承诺采购材料设备。在采购前将主要材料明细表(注明厂家、品牌、规格、质量等级、数量等)报经发包人现场代表、监理方人员签字后方可采购。对未按照批准采购清单质量要求购买的材料及设备,按照投标承诺予以处理。八、工程变更按通用条款执行:批准的工程变更以项目监理机构、项目承建单位代表、设计单位代表共同书面签字为准;工程变更的结算:工程量以工程变更单为依据,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以投标综合单价为准:新增加单价(分组工程量清单以外)以同期市场价格乘以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的比率进行计算,并报造价机构审定批准价格为结算。应明确事项:相关变更须报发包人,经原设计单位同意(超原设计单位资质的工程变更由发包人另行委托),报上级管理部门批准,并同原设计单位或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变更图纸及说明,发包人通知承包人变更后方能进行施工。未经批准承包人不得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施工,在未经批准变更的情况下擅自进行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自行负责。九、竣工验收与结算19竣工验收19.1本工程完工验收前,承包人必须按本合同及有关的法规、规程的要求完成相应的验收签证、质量评定工作及编制完工资料,经监理人审核通过。具体内容按照现行规范标准执行。完工资料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原始资料部分(原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一式三份,A4纸,电子文件一套)(1)主要原材料厂合格证和质量检验、试验资料文件(2)质量检验原始记录(3)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原始记录(4)重大质量事故和工程缺陷处理资料(5)观测原始资料记录与分析(6)试验记录(混凝土及砂浆等材料试验)2、重要文件部分(一式四份)(1)工程施工总结及大事记(2)工程实施进度及措施的记录(包括文字记录和图像资料)(3)工程完工图及工程量清单(4)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资料及其验收鉴定证书(5)重大质量事故处理记录(6)重要财务和完工决算资料(7)工程施工报告及完工报告(8)设计通知单11(9)监理通知单(10)发包人文件(11)工程施工会议纪要(12)发包人、承包人往来文件3、竣工图纸(一式四份)(1)各工程竣工图(包含平面图等资料)(2)各项隐蔽工程详图(含资料等)(3)提交图纸及电子文档要求:单体工程图电子文档为AutoCAD格式,平面图为MapGIS格式。4、需提交上级验收部门及汇编成册的完工资料肆套(电子文件一套)。另行约定19.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20结算1、双方约定,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承包:竣工后以综合单价乘实际完成合格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进行结算。十、违约、索赔和争议21违约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22争议22.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两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他(D发包人投保内容:按通用条款办理。(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3)承包人投保内容:按通用条款办理23担保23.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廉政担保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担保方式为(3)保证金的退还时间:24合同份数24.1双方约定合同份数: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12发包人:(会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裘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地址:丘北县锦屏镇大嘎勒村(签字)非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地址: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金石路州建设王贵(签字)家园E区1幢02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663200法定代表人:千法定代表人:朱彪李海泉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陈代官电话:17787628610电话:17787688131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文山文龙分理处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丘北县支行账号:53001677142051001673账号:2407940104920001313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丘北县第三中学校承包人(全称):云南天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对丘北县第三中学校校园道路等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丘北县第三中学校校园道路等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及相应配套设施。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项目竣工验收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内容2.质量保修期2.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二年。2.2质量保修期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3.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立即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保修费用4.1保修费用为工程造价的3%计取。工程通过验收后一年内一次性付清给承包人。5.其他5.其他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退还保修金止。5.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5.2本王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委托代理人:陈官要代代人李海家2021年12月28日2025年12月28日1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园道路等附属设施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