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综合处理中心运营采购合同公告(溧阳市社渚镇人民政府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0481-SNGL-C2025-0024001
二、合同名称:2025年社渚镇环卫综合处理中心运营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481-SNGL-C2025-0024
四、项目名称:2025年社渚镇环卫综合处理中心运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溧阳市社渚镇人民政府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社渚镇
联系方式:13862699298
供应商(乙方):溧阳市绿园环卫有限公司
地址:溧阳市社渚镇人民路99号环卫综合体
联系方式:134075946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2025年社渚镇环卫综合处理中心运营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2025年社渚镇环卫综合处理中心运营项目
联系方式:13407594686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105000.00元
合同金额:110.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cgfs00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2-11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1-28 15:11: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2025年社渚镇环卫综合处理中心运营项目.pdf
2025年社渚镇环卫综合处理中心运营项目采购合同采购人:溧阳市社渚镇人民政府中标供应商:溧阳市绿园环卫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12月11日合同条款签约地点:溧阳采购人(甲方):溧阳市社渚镇人民政府中标供应商(乙方):溧阳市绿园环卫有限公司住所地:溧阳市社渚镇住所地:溧阳市社渚镇人民路99号环卫综合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本项目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概况及合同金额1.项目编号:JSZC-320481-SNGL-C2025-00242.项目名称:2025年社渚镇环卫综合处理中心运营项目3作业范围及内容:保障中心日常运营服务4.作业服务期:一年(2025年12月11日至2026年12月10日)。5.合同金额:人民币1105000元(大写:壹佰壹拾万零伍仟元整)合同金额应为完成本项目年度作业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用(基本工资(不低于溧阳市最低工资)、加班工资、高温费、社保(企业缴纳)、福利劳保、工具等费用)、车辆费用(油费、保险)、设备维修保养费用、设备折旧费用、保险费、培训、办公设备、耗材、利润、管理费、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二、甲方权利和义务:1.根据《社渚镇环卫综合处理中心运营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对乙方作业服务及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考核和指导。2.就本项目作业考核结果,按季度向乙方支付承包费。3.听取乙方提出的建议并给予答复。4.监督乙方履行承诺。三、乙方权利和义务1.根据《社渚镇环卫综合处理中心运营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和投标文件所作的承诺组织作业。2.为保证作业的正常有效开展,乙方负责组成固定的专业服务队伍,按要求提交作业计划和预案,经甲方认可并备案。3.接受甲方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考核及其结果。4.独立承担作业中的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5.在任何情况下(如灾害天气期间或重大活动期间),乙方均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甲方或政府主管部门安排的指令性任务。6.自觉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按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办理各类保险,作业及管理人员工资按溧阳市有关规定执行,独立处理劳资纠纷等工作。7.接受甲方和社会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在指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并将整改结果报甲方。8.准时参加甲方召开的会议。9.乙方因突发事件且非乙方原因的停运的,应及时汇报甲方;乙方因自身原因连续停运3天或累计停运5天的,视为乙方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0.乙方不得接收未经甲方许可的任何其他物料,发现2次(含)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1.乙方必须做到安全运行,无事故发生。如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交通事故等,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如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应损失部分。12.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四、结算、付款方式本项目固定总价,按乙方的中标价一次性包干,结算不做任何调整。运营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每季度(三个月为1个季度,一年4个季度)支付一次,具体金额根据《社渚镇环卫综合处理中心运营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进行考核,以考核结果为准,季度支付公式:季度款=合同价(每年费用)/4(季度数)*运营绩效考核成绩系数。运营期绩效考核每季度不低于3次,成绩取其平均数,由社渚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执行,每季度末计算考核成绩,具体考核系数标准为:考核成绩在90分及以上,运营绩效考核成绩系数为1;考核成绩在90~80分的,运营绩效考核成绩系数为0.95;考核成绩在80~70分的,运营绩效考核成绩系数为0.9;考核成绩在70~60分的,运营绩效考核成绩系数为0.8;考核成绩在60分及以下,运营绩效考核成绩系数为0.6(运营期内考核结果连续2个季度或全年累计有3个季度低于60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注: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应价款的发票。奖罚措施甲方根据常州市和溧阳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和奖励。每季度在溧阳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中每拍到每个(处)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人民币5000元/个(处)的罚款。在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中每拍到每个(处)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人民币10000元/个(处)的罚款(在每季度支付的运行费用中直接扣除)。全年在常州市和溧阳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中未被扣分的,奖励人民币50000元。五、环卫作业权的交付和回收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于2025年12月11日向乙方交付作业权,乙方应于合同期满当日无条件向甲方交还作业权。甲乙双方应提前15天进行交接手续和准备,确保准时交接。六、违约责任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履行合同义务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拒绝乙方,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3.甲方逾期付款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十五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补偿乙方损失。七、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八、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况之一,合同方可以解除合同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②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③运营期内考核结果连续2个季度或全年累计有3个季度低于60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30天内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4.合同的部分或全部都不得转包或分包。5.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应积极按规定方式选择新的服务商,同时,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及付费义务;乙方应积极配合做好移交工作至新服务商到场。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乙方须赔偿相应损失,具体由双方协商处理。九、合同生效及其它:1.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依法生效。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书及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询标纪要(如有),4)甲乙双方签署的文件、电传、协商纪要等文件,5)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6)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送代理机构备案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税号:税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205、12.1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地址:地址:附件1:社渚镇环卫综合处理中心运营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指标类别指标要求权重得分扣分依据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有效落实,包括队伍建设、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奖惩、作业规范应急预案等,并报实施机构备案。10各类制度未建立,建立不全或未备案的,每少一项扣1分。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各类制度未建立,建立不全或未备案的,每少一项扣1分。交通、警戒、安全标志标识齐全、完整;消防管理到位,消防设施正常备用:应建立突发事件、突发恶劣天气等专项应急预案;安全设施、设备配置齐全,应急物资到位。每少一项扣1分。队伍建设应建立垃圾处置管理台账管理制度,每月25日前上报工作计划、小结,每年12月25日前上报年度总结。10未建立或未上报的,每次扣1分。所有作业人员穿着统一的作业服装,穿戴整齐,不留怪异发型,涂抹指甲油,不浓妆艳抹,饰品严禁外露,严禁吸烟、吃零食、看报纸、手机上网、及做其它余工作无关的事情并持证上岗。上岗人员有缺少或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每次扣1分。作业人员服务态度良好,不得与废弃物产生居民或单位争执、争吵或打架。作业人员服务态度恶劣,发生争执、争吵或打架等恶劣行为的,每人每次扣2分。上报联络员,负责与主管部门日常工作对接;按时报送行业管理部门信息,且数据真实可靠;及时报送运行检修计划、应急情况、事故故障等信息。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2分。文明、安全生产服从行业主管部门业务指导,自觉接受检查、督促和考核。10未做到或暴力对抗市监督管理部门的,每次扣5分。应按法律法规规定做好防尘、降尘、防噪及污水排放等措施,达标排放。未做到,每次扣1分;被市级主管部门查实的,每次扣2分。做好垃圾处置中心及周边的环境卫生保护,建立保洁制度,并落实到位。发现地面、墙面、绿地等区域卫生不洁,有零星垃圾及黑臭现象,乱堆放,乱张贴、乱涂写、乱停放、乱披挂等现象,未做到,每次扣1分;被市级主管部门查实的,每次扣2分。建立并执行进垃圾处理中心垃圾检视制度,控制措施及要求;垃圾处理中心不允许混装生活垃圾以外的废弃物,不允许接纳工业垃圾、其他固废以及危险废弃物;垃圾收运车辆型号统一,车型及载重合理,运输过程中封闭性好,外观整洁;收集车辆不允许私自收集不在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垃圾日产日未做到或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1分。清,无垃圾隔夜转运现象;当日转运完毕及时冲洗地面,建立消杀制度并且每日消杀。对实施机构及上级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应及时整改到位。未做到,每次扣3分项目运作过程中出现举报、信访、网络舆情等。发生一起扣1分,不及时整改消除影响的,每起扣2分。实行进垃圾处理中心垃圾称重,计量台账资料齐全,数据真实,来源清晰;地磅出现故障,半小时内通知实施机构。10未做到,每次扣2分。未经实施机构同意擅自调整经校验的地磅。擅自调整地磅的,发现一次扣10分。疫情防控建立消杀制度并落实到位,车辆、地面、墙面、周围环境、口罩桶(袋)、设备每日按要求消杀并有消杀记录。10未做到,每次扣2分。大件、建筑垃圾堆场管理功能区划分合理,大件、建筑垃圾分区进行堆放处置。10功能区设置混乱,扣1分;未进行分区,扣2分。车辆进出场区顺畅有序。未做到,扣1分。场地内保持卫生整洁。未做到,扣1分。垃圾分类建筑垃圾须进行充分分类分拣,木材、塑料、废铁等落实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台账资料齐全,数据真实,分类分拣出的垃圾去向清晰未充分分类分拣或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未落实回收公司,扣2分。配备建筑垃圾分类人员、分拣机械设备,不允许混装建筑垃圾以外的废弃物。未配备的,每次扣2分。10大件垃圾,需及时进行破碎处理。未及时处理的,每次扣1分;不处置、不破碎的,每次扣2分。进入堆场的垃圾须进行充分分类分拣,分拣出的垃圾应定期转运,确保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日产日清,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按各项要求、标准进行分类存放。未充分分类分拣或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分拣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自行落实无害化处置。未做到,每次扣1分。尾渣、废水处置尾渣、废水落实最终处置,运输、处理、排放过程符合环保要求与排放标准。10未落实最终处置的,扣5分;运输、处理、排放不符合标准的,每次扣2分。终端埋填对无法再生利用的建筑废弃物,需明确落实好终端消纳,并及时转运。转运过程中无抛洒、滴漏,不得污染河道及周边环境卫生。10落实终端消纳的,扣10分;不及时转运的,每次扣1分;有抛洒未及时清理的,每次扣2分;对河道或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的,按影响程度,每次扣2分。设备与材有详细的维护计划,设备、设施及时进行检查维护,有详细的检修记录,备件、备材充5不符合要求及影响项目正常运营的,每次扣1分,并赔偿实施机构相应损失。料足。.再生利用效率应主要进行生产附加值和技术含量相对较高的再生产品,开拓销售市场,打通产品渠道,尽量较少碎石、石粉等破碎成品的直接销售。5未做到,扣2分。合计100注,甲方可根据实际运营情况,有权对《社渚镇环卫综合处理中心运营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卫综合处理中心运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