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餐饮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岳阳楼区税务局2026)
一、合同编号: YYLQZFCG2025122902
二、合同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岳阳楼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包2补充合同
三、项目编号: HNSDYY(2024)050
四、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岳阳楼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岳阳楼区税务局
地 址: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中路423号
联系方式:07308222858
供应商(乙方):岳阳市全日鲜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翔万商岳阳商贸物流城家居建材交易区8栋123、223室
联系方式:1897502949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食材配送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按采购人需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18416元(折扣率为98折)
合同金额: 11.84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履约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地点为采购文件中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2-2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29
包二合同.pdf
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岳阳楼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补充合同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岳阳楼区税务局甲方)供应商:岳阳市全日鲜蔬菜配送有限公司(乙方日期:2025年12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岳阳楼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岳阳市全日鲜蔬菜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岳阳楼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包二)的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已于2025年2月签署《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岳阳楼区税务局食堂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甲方因工作需要需在原合同基础上增加相同服务内容,与乙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补充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签订依据本补充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四十九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规定,对原合同进行追加采购。二、补充合同内容1.本合同服务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2.服务内容及其他合同条款均与原合同一致。三、补充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本补充合同费用按照实际支出结算,总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拾壹万捌仟肆佰壹拾陆元整(含税金额),(小写):¥118416.00。2.付款方式:按原合同执行。四、服务要求、双方权利义务、验收要求、考核办法等其他合同事项按照原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用方。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岳阳楼区税务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优表签字(或签章):乙方:岳阳市全日鲜蔬菜配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盖章盖章: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餐饮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