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 大内科设备 电子内窥镜系统 电子图像处理器 结肠镜 治疗胃镜 软式内镜清洗消毒器 全自动软式内镜清洗消毒器 肠镜柜 内窥镜用送水装置采购合同公告(延吉市肛肠医院2026)
一、合同编号:11NE58498042202511001
二、合同名称:延吉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大内科设备合同
三、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295号-2025141
四、项目名称:延吉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大内科设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延吉市肛肠医院
地 址:延吉市公园路707号
联系方式:18843395683
供应商(乙方):武汉仙辉医药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街石桥村黄浦科技园石桥工业区11号楼第一层101
联系方式:1862770809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延吉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大内科设备 数量:1.00 单价(元):871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大内科设备
2.合同金额(元):871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延吉市第二人民医院地址,签订合同后150日内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1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1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大内科合同.pdf
大内科-中标通知书.pdf
合同编号:G36XHYY202601381-SBXS销售合同签署时间:2026年1月7日第一部分销售合同专用条款序号设备名称注册证名称生产厂家型号注册证号数量单价(元)合计(元)备注1电子内窥镜系统电子图像处理器苏州富士胶片映像机器有限公司VP-7000苏械注准2024206151523,950,000.007,900,000.00配置要求:结肠镜5条,治疗胃镜4条、放大胃镜1条、图像处理器2台、医用冷光源2套、台车2台,监视器2台2氩气高频电刀氩气高须电刀重庆金山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JSDD-Q1国械注准201730131811320,000.00320,000.0013软式内镜清洗消毒器全自动软式内镜清洗消毒器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Rider30A鲁械注准201821104622105,000.00210,000.00/4肠镜柜江苏洁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JMB-6A/316,000.0048,000.0015内窥镜用送水装置内镜用送水装置重庆金山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JSFP-EI渝械注准20202060185217,000.0034,000.00/6平车平车河北普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E-3冀保械备20150109号47,500.0030,000.00/1
序号
设备名称
注册证名称
生产厂家
型号
注册证号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备注
NaN
1
电子内窥镜系统
电子图像处理器
苏州富士胶片映像机器有限公司
VP-7000
苏械注准20242061515
2
3950000.00
7900000.00
配置要求:结肠镜5条,治疗胃镜4条、放大胃镜1条、图像处理器2台、医用冷光源2套、台车2台,监视器2台
NaN
2
氩气高频电刀
氩气高须电刀
重庆金山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JSDD-Q1
国械注准20173013181
1
320000.00
320000.00
1
NaN
3
软式内镜清洗消毒器
全自动软式内镜清洗消毒器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Rider30A
鲁械注准20182110462
2
105000.00
210000.00
/
NaN
4
肠镜柜
江苏洁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JMB-6A
/
3
16000.00
48000.00
1
NaN
5
内窥镜用送水装置
内镜用送水装置
重庆金山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JSFP-EI
渝械注准20202060185
2
17000.00
34000.00
/
NaN
6
平车
平车
河北普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E-3
冀保械备20150109号
4
7500.00
30000.00
/
NaN
7
全自动内镜纯水机
1
1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Waters-FE-500L
1
1
168000.00
168000.00
1
设备配置清单
设备配置清单
设备配置清单
见附件1。
见附件1。
见附件1。
见附件1。
见附件1。
见附件1。
见附件1。
见附件1。
设备总价款
设备总价款
设备总价款
RMB8,7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佰柒拾壹万元整。本设备总价款包括设备价款及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3%)。
RMB8,7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佰柒拾壹万元整。本设备总价款包括设备价款及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3%)。
RMB8,7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佰柒拾壹万元整。本设备总价款包括设备价款及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3%)。
RMB8,7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佰柒拾壹万元整。本设备总价款包括设备价款及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3%)。
RMB8,7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佰柒拾壹万元整。本设备总价款包括设备价款及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3%)。
RMB8,7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佰柒拾壹万元整。本设备总价款包括设备价款及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3%)。
RMB8,7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佰柒拾壹万元整。本设备总价款包括设备价款及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3%)。
RMB8,7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佰柒拾壹万元整。本设备总价款包括设备价款及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3%)。
设备包装
设备包装
设备包装
按照设备生产厂家标准包装。
按照设备生产厂家标准包装。
按照设备生产厂家标准包装。
按照设备生产厂家标准包装。
按照设备生产厂家标准包装。
按照设备生产厂家标准包装。
按照设备生产厂家标准包装。
按照设备生产厂家标准包装。
预计交货期限
预计交货期限
预计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150个自然日内。
合同签订后150个自然日内。
合同签订后150个自然日内。
合同签订后150个自然日内。
合同签订后150个自然日内。
合同签订后150个自然日内。
合同签订后150个自然日内。
合同签订后150个自然日内。
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
延吉市铁南路北侧,东明新城东侧,紫御东方西南侧
延吉市铁南路北侧,东明新城东侧,紫御东方西南侧
延吉市铁南路北侧,东明新城东侧,紫御东方西南侧
延吉市铁南路北侧,东明新城东侧,紫御东方西南侧
延吉市铁南路北侧,东明新城东侧,紫御东方西南侧
延吉市铁南路北侧,东明新城东侧,紫御东方西南侧
延吉市铁南路北侧,东明新城东侧,紫御东方西南侧
延吉市铁南路北侧,东明新城东侧,紫御东方西南侧
设备设置场所
设备设置场所
设备设置场所
延吉市铁南路北侧,东明新城东侧,紫御东方西南侧
延吉市铁南路北侧,东明新城东侧,紫御东方西南侧
延吉市铁南路北侧,东明新城东侧,紫御东方西南侧
延吉市铁南路北侧,东明新城东侧,紫御东方西南侧
延吉市铁南路北侧,东明新城东侧,紫御东方西南侧
延吉市铁南路北侧,东明新城东侧,紫御东方西南侧
延吉市铁南路北侧,东明新城东侧,紫御东方西南侧
延吉市铁南路北侧,东明新城东侧,紫御东方西南侧
甲方指定接收人
甲方指定接收人
甲方指定接收人
联系人姓名:姜卿虎,联系方式:18643331601
联系人姓名:姜卿虎,联系方式:18643331601
联系人姓名:姜卿虎,联系方式:18643331601
联系人姓名:姜卿虎,联系方式:18643331601
联系人姓名:姜卿虎,联系方式:18643331601
联系人姓名:姜卿虎,联系方式:18643331601
联系人姓名:姜卿虎,联系方式:18643331601
联系人姓名:姜卿虎,联系方式:18643331601
运输和保险
运输和保险
运输和保险
由乙方为甲方办理运输的保险(到交货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此义务至设备抵达交货地点或交付甲方指定接收人后为止。
由乙方为甲方办理运输的保险(到交货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此义务至设备抵达交货地点或交付甲方指定接收人后为止。
由乙方为甲方办理运输的保险(到交货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此义务至设备抵达交货地点或交付甲方指定接收人后为止。
由乙方为甲方办理运输的保险(到交货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此义务至设备抵达交货地点或交付甲方指定接收人后为止。
由乙方为甲方办理运输的保险(到交货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此义务至设备抵达交货地点或交付甲方指定接收人后为止。
由乙方为甲方办理运输的保险(到交货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此义务至设备抵达交货地点或交付甲方指定接收人后为止。
由乙方为甲方办理运输的保险(到交货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此义务至设备抵达交货地点或交付甲方指定接收人后为止。
由乙方为甲方办理运输的保险(到交货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此义务至设备抵达交货地点或交付甲方指定接收人后为止。
保修期
保修期
保修期
12个月。保修起算时间、保修范围及其他保修服务条款见附件4。
12个月。保修起算时间、保修范围及其他保修服务条款见附件4。
12个月。保修起算时间、保修范围及其他保修服务条款见附件4。
12个月。保修起算时间、保修范围及其他保修服务条款见附件4。
12个月。保修起算时间、保修范围及其他保修服务条款见附件4。
12个月。保修起算时间、保修范围及其他保修服务条款见附件4。
12个月。保修起算时间、保修范围及其他保修服务条款见附件4。
12个月。保修起算时间、保修范围及其他保修服务条款见附件4。
付款方式及时间
付款方式及时间
付款方式及时间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之后,乙方需缴纳合同总价款5%的履约保证金,质保期过后全额返还(无息)
合同签订之后,乙方需缴纳合同总价款5%的履约保证金,质保期过后全额返还(无息)
合同签订之后,乙方需缴纳合同总价款5%的履约保证金,质保期过后全额返还(无息)
合同签订之后,乙方需缴纳合同总价款5%的履约保证金,质保期过后全额返还(无息)
合同签订之后,乙方需缴纳合同总价款5%的履约保证金,质保期过后全额返还(无息)
合同签订之后,乙方需缴纳合同总价款5%的履约保证金,质保期过后全额返还(无息)
合同签订之后,乙方需缴纳合同总价款5%的履约保证金,质保期过后全额返还(无息)
合同签订之后,乙方需缴纳合同总价款5%的履约保证金,质保期过后全额返还(无息)
乙方指定账户
乙方指定账户
乙方指定账户
收款人:武汉仙辉医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武汉汉口支行账号:15000099588942
收款人:武汉仙辉医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武汉汉口支行账号:15000099588942
收款人:武汉仙辉医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武汉汉口支行账号:15000099588942
收款人:武汉仙辉医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武汉汉口支行账号:15000099588942
收款人:武汉仙辉医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武汉汉口支行账号:15000099588942
收款人:武汉仙辉医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武汉汉口支行账号:15000099588942
收款人:武汉仙辉医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武汉汉口支行账号:15000099588942
收款人:武汉仙辉医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武汉汉口支行账号:15000099588942
设备发票
设备发票
设备发票
乙方自甲方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开具相应金额发票。
乙方自甲方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开具相应金额发票。
乙方自甲方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开具相应金额发票。
乙方自甲方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开具相应金额发票。
乙方自甲方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开具相应金额发票。
乙方自甲方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开具相应金额发票。
乙方自甲方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开具相应金额发票。
乙方自甲方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开具相应金额发票。
销约条款
销约条款
销约条款
截止2026年3月3日,本协议各方还未签署完毕本协议,或乙方还未收到已签署完毕的本协议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但乙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协议的除外。
截止2026年3月3日,本协议各方还未签署完毕本协议,或乙方还未收到已签署完毕的本协议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但乙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协议的除外。
截止2026年3月3日,本协议各方还未签署完毕本协议,或乙方还未收到已签署完毕的本协议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但乙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协议的除外。
截止2026年3月3日,本协议各方还未签署完毕本协议,或乙方还未收到已签署完毕的本协议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但乙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协议的除外。
截止2026年3月3日,本协议各方还未签署完毕本协议,或乙方还未收到已签署完毕的本协议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但乙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协议的除外。
截止2026年3月3日,本协议各方还未签署完毕本协议,或乙方还未收到已签署完毕的本协议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但乙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协议的除外。
截止2026年3月3日,本协议各方还未签署完毕本协议,或乙方还未收到已签署完毕的本协议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但乙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协议的除外。
截止2026年3月3日,本协议各方还未签署完毕本协议,或乙方还未收到已签署完毕的本协议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但乙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协议的除外。
合同编号:G36XHYY202601381-SBXS本合同的第一部分“销售合同专用条款”、第二部分“销售合同一般条款”及各种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确认已详细阅读并理解包括该专用条款、一般条款、各种附件在内的全部条款,并愿意受其约束。第二部分销售合同一般条款第一条设备交付1.1设备运抵交货地点或交付甲方指定接收人时,即为乙方已完成设备交付。1.2设备交付甲方后,设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1.3乙方有权根据自身业务经营需求,在保证合同设备不变的情况下,自主变更供应商。第二条设备验收及安装2.1设备运抵交货地点后,甲方应予以接收并妥善保管。甲方应于接收当日向乙方出具《设备接收证明》(参考样式详见附件2),逾期出具的,视为甲方已完整接收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设备。2合同编号:G36XHYY202601381-SBXS2.2如涉及设备的初始安装和调试服务,则由乙方负责协调并安排设备生产厂家或其指定第三方至甲方指定地点现场安装、调试,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设备总价款内。2.3甲方应全力配合设备的初始安装和调试工作。甲方应在设备发运前10个工作日内,按照设备生产厂家或其指定第三方的要求完成设备的设置场所和配套设施的准备工作。因设备的设置场所和配套设施准备工作的缺陷而导致的设备交货、安装调试等环节出现问题及造成的损失,由甲方予以承担。2.4甲乙双方确认以本合同附件1《设备配置清单》作为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标准。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应向乙方出具《设备验收证明》(参考样式详见附件3)。每台设备自设备生产厂家或其指定第三方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该设备到货后30个自然日内(前述时间以两者先到为准)验收完毕,非因乙方原因未能在前述期限完成验收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2.5甲方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不符合本合同附件1《设备配置清单》约定的,甲方应于发现当日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乙方,且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设备,不得使用设备。如甲方在书面通知后仍开机使用设备或设备遭到毁损、破坏,则视为甲方验收合格,且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经确认异议情况属实且非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将协调设备生产厂家提出解决方案及采取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未按约定履行验收、异议、妥善保管等义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退换货等请求。2.6本合同项下仅提供“初始安装”服务。如设备抵达交货地点后,因设置场所和配套设施的准备工作未能按时完成或其他非因乙方及生产厂家的原因导致安装工作未能开始或开始后中断而需进行二次安装的,乙方及生产厂家有权调整安装时间表,相关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三条设备质量责任3.1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可以向其提供《营业执照》、《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销售该设备相关的批准证明文件(如有)。3.2乙方应为所销售设备提供随货同行单据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如检验报告、合格证等)3.3乙方所销售设备应满足以下条件:3.3.1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且于其注册或者备案有效期限内生产:3.3.2符合现行有效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满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监管部门备案或者批准的产品技术要求:3.3.3附有标签、说明书,进口医疗器械应内附中文标签和中文使用说明书;3.3.4无过期、失效、淘汰、翻新、回收或者检验不合格等情形;3.3.5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4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要求,甲方应直接对乙方所交付设备进行验收。如验收过程中发现到货设备可能存在异常情形,甲方应依照第二条约定及时反馈乙方处理。3.5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和/或生产厂家告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以及存3合同编号:G36XHYY202601381-SBXS在质量缺陷的产品信息,协助乙方和/或生产厂家召回存在缺陷的设备。第四条售后服务4.1.甲方知晓乙方所销售设备的售后服务由该设备生产厂家或者其他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承担。4.2乙方指定本合同项下设备生产厂家或者其他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按本合同附件4《售后服务条款》规定的售后服务渠道和保修范围提供维修服务。本合同约定免费保修期内,甲方可按本合同附件4《售后服务条款》规定的售后服务渠道直接与该设备生产厂家或者其他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联系获取保修服务。4.3如本合同设备涉及技术培训,由乙方负责安排该设备生产厂家或者其他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按其自身政策直接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并承担培训费用。4.4本合同约定保修期届满后,如甲方有意购买本合同约定型号/规格设备的维修服务的,甲方应与该设备生产厂家或者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商定维修服务范围、期限和价格等,并另行签署维修服务合同(协议),由该设备生产厂家或者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按另行签订的维修服务合同(协议)的约定履行其所承担的维修服务义务,维修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及支付。4.5如甲方或任何第三方违反设备的使用操作、保养、维护规程,或者变更该设备的设计、构成、功能等,而影响设备正常临床使用,甲方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及损失。4.6本合同项下设备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质量责任相关条款,涉及维修、更换、退货、赔偿损失等事项的,如属于该设备生产厂家或乙方上游供货者责任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对相关设备进行维修、更换、退货等,甲方亦可直接向负有责任的生产厂家和/或上游供货者主张相应赔偿责任。4.7易耗品不在保修范围内,因甲方正常使用、保管/保养不当或者非乙方原因所产生的设备磨损、损坏等而发生的维修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第五条违约责任5.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以逾期支付金额为基础按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计算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3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向上游采购设备所支付的含采购价款等在内的各项成本及资金占用损失,以及乙方在本合同正常履行情况下可以获得的利益。5.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以逾期交货设备合同金额为基础按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计算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前述交货违约金累计以所涉逾期交货设备合同金额5%为上限)乙方对甲方的间接损失(例如:利润损失、收入损失、储蓄损失、数据丢失等)不承担赔偿责任。5.3甲方未付清设备全部合同价款前,乙方保留对该设备的所有权,即在甲方支付完毕本合同约定的设备总价款前,本合同项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5.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单方要求解除本合同,亦不得要求取消设备采购或拒收设备,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向上游4合同编号:G36XHYY202601381-SBXS采购设备所支付的含采购价款等在内的各项成木及资金占用损失,以及乙方在本合同正常履行情况下可以获得的利益。乙方有权以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设备价款直接冲抵该等损失,如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设备价款不足以冲抵该等损失的,乙方仍有权要求甲方另行向乙方赔偿未能弥补的该部分损失。第六条不可抗力6.1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4)国际贸易管制:(5)疫情。6.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60个工作日,双方应友好协商以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7.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因诉讼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法院费用、律师费、执行费用及其它有关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7.2在诉讼过程中,除对本合同有争议的正在进行的诉讼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7.3一旦因本合同发生任何纠纷而诉诸法院,本合同中所载明的各方联系地址将作为各自的司法送达地址。该送达地址适用于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各个诉讼阶段。如诉讼期间任一方送达地址变更,该方应及时告知对方或受诉法院变更后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导致诉讼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该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效果。受诉法院将诉讼文书邮寄(含邮政快递EMS)至送达地址的,邮件回执注明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第八条通知及送达8.1本合同要求的一切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经专人递交或邮寄至本合同载明的对方联系地址,或以电讯形式即电传、传真、电报发至本合同载明对方号码、地址,即为充分通知。8.2以专人递交的,于递交当日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于投寄48小时后视为送达:以电讯发出的,于发出时视为送达。但甲方发给乙方的文件,则需在乙方实际收到后视为送达。8.3若一方地址及/或号码发生变动,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而另一方仍以合同载明地址、号码通知的仍视为送达。5合同编号:G36XHYY202601381-SBXS第九条反商业贿赂条款9.1甲、乙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污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9.2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9.3乙方严格禁止乙方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乙方经办人员发生第9.2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乙方公司制度的,都将受到乙方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9.4乙方郑重提示:乙方反对甲方、甲方经办人员为了本合同之目的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第9.2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该等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9.5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违反上述第9.2、9.3、9.4款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9.6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双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经办人的亲友。第十条反虚假宣传条款10.1甲、乙双方均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产权类、民法典及广告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均有权就本合同所约定事项以约定方式在约定范围内进行真实、合理的使用或宣传,但不得涉及合同所约定的保密内容。10.2为避免商标侵权及不当宣传等风险的发生,双方均同意,在使用另一方的商标、品牌、企业名称等进行宣传前,均须获得另一方的事先的书面认可,否则,不得进行此类使用或宜传。10.3双方在此承诺,会积极响应另一方提出的就合作事项的合理使用或宣传申请。10.4双方均承认,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而利用其商标、品牌及企业名称等进行商业宜传:虚构合作事项:夸大合作范围、内容、效果、规模、程度等,均属对本合同的违反,并可能因虚假宜传构成不正当竞争,守约方或被侵权人将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第十一条数据安全及个人信息保护条款11.1甲方承诺遵守与数据安全及个人信息保护有关的法律规定。甲方应保证其在签署及履行本合同/协议过程中不会向乙方披露或使乙方接触个人信息、国家秘密、重要数据或商业秘密(以下统称“数据”)。如此等披露或使乙方接触该等数据是履行本合同/协议所必需的,则甲方有义务确保已满足法律规定的全部前提条件,包括但不限于,(1)在向乙方提供的数据中如涉及个人信息的,则在向乙方提供该类数据前甲方已获得个人信息主体的授权,授权内容至少应包括该个人同意甲方收集其个人信息并授权甲方可向乙方提供及授权乙方对数据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包括收集、6合同编号:G36XHYY202601381-SBXS存储、使用、传输及对外提供等),及(2)在向乙方提供的数据中如涉及第三方企业信息包括经营信息及信贷信息等任何可能会被认定为该第三方商业秘密的数据的,则在向乙方提供该类数据前已获得该第三方的授权,授权内容至少应包括该第三方同意甲方收集前述数据并授权甲方可向乙方提供及授权乙方对数据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包括收集、存储、使用、传输及对外提供等),并确保乙方处理该等数据不会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乙方可根据自身商业目的和/或与本合同/协议相关的目的处理乙方所收到的前述数据,处理方式包括收集、存储、使用、传输及对外提供等。甲方违反本条约定向乙方提供数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十二条其他12.1本合同体现了甲、乙双方关于甲方购买乙方设备所达成的全部合意,并取代双方此前达成或拟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合同及意向。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均应由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12.2甲方保证在使用设备前,已依法具备为其合法使用本合同所涉设备所必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已依法完成医疗机构设立登记手续取得登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保证该等批准和证照许可文件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始终合法有效。因甲方违规使用设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行承担。如果甲方违反前述承诺,或于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实际交付货物之前甲方未能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甲方公章)材料,乙方有权解除与甲方之间相应销售合同或者其他协议。12.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均应自行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并获得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批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配置证),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任何一方不对另一方因未能(及时)获得前述批准文件而造成的不利后果承担任何责任,且守约方有权就其因此受到的损失(如有)向违约方追偿由此造成的损失。12.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n以下无正文)甲方:延吉市肛肠医院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1171乙方!武汉仙辉医药有限公司决定代表人/校权代表2201020742010010001804合同编号:G36XHYY202601381-SBXS附件1:设备配置清单附件2:设备接收证明(参考样式)附件3:设备验收证明(参考样式)附件4:售后服务条款8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295号-2025141中标通知书致:武汉仙辉医药有限公司延吉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一大内科设备于2025年12月26日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报采购人审定后,确定贵公司为:延吉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大内科设备的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为:8710000.00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0日内。该项目其他要求,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请贵公司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本项目采购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采购人:延吉市肛肠医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采购代理机构:国迈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12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 大内科设备 电子内窥镜系统 电子图像处理器 结肠镜 治疗胃镜 软式内镜清洗消毒器 全自动软式内镜清洗消毒器 肠镜柜 内窥镜用送水装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