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决算评审采购合同公告(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2026)
一、合同编号: ZG202601120180
二、合同名称: 武汉市蔡甸区融媒体中心新零售电商孵化基地项目竣工决算评审
三、项目编号: ZG202601120180
四、项目名称: 武汉市蔡甸区融媒体中心新零售电商孵化基地项目竣工决算评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
地 址: 蔡甸大街232号
联系方式:02769845628
供应商(乙方):武汉恒悦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汉乐村城镇住宅项目(恒瑞佳园)3栋1-2层20号
联系方式:1399551717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1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20000
合同金额: 2.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6年01月27日至2026年02月20日;履约地点:蔡甸大街232号
采购方式: 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1-2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1-28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25-104.蔡甸区融媒体中心新零售电商孵化基地项目.pdf
25-104.蔡甸区融媒体中心新零售电商孵化基地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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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04竣工决算评审采购合同采购项目名称:武汉市蔡甸区融媒体中心新零售电商孵化基地项目竣工决算评审计划备案单号:420114-2026-00044项目编号:ZG202601120180甲方(采购人):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地址:蔡甸大街232号联系方式:027-69845628乙方(成交供应商):武汉恒悦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走马岭办事处走新路601号联系方式:1399551717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征集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第一条服务条款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1、服务内容:竣工决算评审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评审工作完结注:具体服务内容标准、数量、要求等可用附件形式列明,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第二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20000.00元)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服务费、税费、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非另有约定,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服务相关费用。第三条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1、人员要求:不少于3名具备注册造价师、注册会计师等职业资格的在职人员。2、服务质量要求:严格按照《预算法》、《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湖北省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鄂财投评发(201111号)《湖北省财政评审质量控制办法》(鄂财投评规[2021]2号)等法规要求,遵循”客观、公正、高效”的评审原则开展评审工作。3、其他:无第四条交付1、交付日期:按照《湖北省财政厅投资评审协作机构委托管理办法》(鄂财投评函[2020]2号)关于建设项目决算评审时限有关规定执行。2、交付地点:蔡甸大街232号。3、其他:无第五条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验收合格。2、甲方应当根据国家、行业验收标准,以及合同约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时间、方式、程序和内容等事项,组成验收小组,在收到乙方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验收建议有明显不当的除外)。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3、双方协商可以邀请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4、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审计报告正式版,该服务成果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5、其他:无第六条支付1、预付款比例:0%。2、尾款:服务结束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发票之日后15个日历日内付清尾款。3、乙方应配合甲方按要求提供财政支付相关的票据、证明等资料。4、乙方接收账款的账号信息如下:乙方户名:武汉恒悦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收款账号:1279140627106015、其他:无第七条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履行合同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法律法规等规定要求公开的信息除外)负有保密义务。4、其他:无第八条乙方责任1、保证所提供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甲方认为乙方服务人员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乙方应于三日内予以更换。2、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规定的情况,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服务期间乙方服务人员工伤、因自身疾病引发的伤亡事故、受其三方侵害及因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自身、第三方或甲方损害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如甲方代为承担任何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且因追偿所产生的律师费(按代理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在律师协会备案的收费标准为依据)、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甲方负面影响的,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服务结束后及时整理服务期收到及形成的所有资料、数据等相关档案、物品,完成移交给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价款0.1%,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30%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且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所产生的律师费(按代理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在律师协会备案的收费标准为依据)、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相关费用。5、其他:无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无故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所供服务内容、人员要求、服务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或乙方有其他全部或部分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经甲方书面提醒后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按照第1款的规定赔偿甲方违约金。3、甲方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无。4、甲乙双方违背其他合同条款,违约方赔偿对方损失。5、如甲方及相关上级部门有关于甲乙双方合作内容有新规定、政策、文件及决策的,本合同随时根据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如因不可抗力或前述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告知乙方本合同终止,则本合同解除,且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已完成服务部分的费用据实结算,双方对于结算金额有争议的,以甲方指定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审计费由乙方承担。6、其他说明:甲方为主张权利所支付的律师费(按代理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在律师协会备案的收费标准为依据)、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十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保密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产生的影响,同时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第十二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最后一方签字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3、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4、甲乙双方同意用合同载明地址、邮箱、电话联系工作、送达各种信息;各种文件、文书、资料、通知及其他与合同有关的资料进入合同载明地址、邮箱,即视为送达到对方。如果发生仲裁、诉讼,双方同意通过上述方式送达,无人签收、拒收、退回,则相关文书均视为送达。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一方按本合同中所载明的对方的信息发送的所有通知或文书,视为送达。第十四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征集文件(含征集文件的澄清、修改等)。2、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3、成交供应商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材料)4、入围结果公告。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武汉恒悦会计师事务甲方:乙方: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3MA49H3MTOM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027-69845628电话:电话:13995517179日期:2026年1月27日日期:2026年1月日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开户行及行号部308521015014银行账号12791406271060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决算评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