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务派遣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四清洁车辆场2026)
一、合同编号: 11010526210200027029-XM001-HT001
二、合同名称: 2025年劳务派遣采购项目1之补充协议政府采购补充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10526210200027029-XM001
四、项目名称: 2025年劳务派遣采购项目1之补充协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四清洁车辆场
地 址: 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 65469387
供应商(乙方): 北京燕赵伟业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2025年劳务派遣采购项目1之补充协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63.099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2-1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1-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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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劳务派遣项目1之补充协议.pdf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四清洁车辆场“2025年劳务派遣采购项目1”采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甲方: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四清洁车辆场乙方:北京燕赵伟业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鉴于:1、甲、乙双方于2025年05月20日签订《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四清洁车辆场“2025年劳务派遣采购项目1”采购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该协议服务期限为自2025年5月20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2、为了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衔接,确保用工人员的连贯性,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甲方新的招标程序完成并与中标人签署采购协议之前,继续由乙方按照《原协议》的约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甲乙双方签订如下补充协议,以兹共同遵守:1、《原协议》服务期限延长至甲方新的招标程序完成并与中标人签署采购协议之日止,在此期间内,甲乙双方履行权利义务应当符合《原协议》的约定。2、甲乙双方共同约定本补充协议项下乙方收取的劳务派遣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不超过原协议金额的10%。3、本补充协议是《原协议》的组成部分。本补充协议未约-1-定的,一律按照《原协议》的约定执行;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4、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5、本补充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Aoe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010-65469387联系电话:010-63131336日期:2025.12.18日期:2025.12.18-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劳务派遣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