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胰岛素泵等医疗设备 胰岛素泵 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公告(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2026)



一、合同编号:N5115012025000530-1

二、合同名称:胰岛素泵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15012025000530

四、项目名称:胰岛素泵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叙州大道普和东路16号
联系方式:0831-8288103
供应商(乙方):宜宾市金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天柏组团中坝A1-4-10地块上力、理想城5幢第12层1号
联系方式:0831-82575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胰岛素泵等一批医疗设备
1(批)
¥251,850.00
¥251,850.00
900-250等

合同金额: 251,85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壹仟捌佰伍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1月27日至2027年01月26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1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1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胰岛素泵等医疗设备采购合同.pdf
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6年01月28日

1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胰岛素泵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合同编号:GZ-2026-007采购人名称(甲方):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成交人名称(乙方):宜宾市金盾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胰岛素泵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N5115012025000530)的《招标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如有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附件1:产品分项价格表、产品配置清单。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壹仟捌佰伍拾元整,即¥251850.00元(其中增值税:28973.89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第1页共14页.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四、交货及验收1.合同签订生效后的9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培训及试运行。2.交货地点及验收(1)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有关运输、保险和装卸等一切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在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地点七日前,向甲方提供货物卸车、清点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价格、箱数、型号规格、重量和体积、拟发运的时间及其他必要的说明),并于发运的同时通知甲方。第2页共14页(3)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时双方应派人员参加。凡由于乙方对合同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合同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致使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补足,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3.成交乙方须严格按照《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的要求进行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4.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交付标的物。对于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5.本次采购的标的物需要运输,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标的物运输至合同约定地点。乙方自行运输标的物或委托承运人运输的,其损毁、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乙方承担。6.乙方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交付的,或者标的物合格但甲方违反约定不予收取的,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7.准确实现采购文件中的功能要求,可能根据甲方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不能影响甲方生产系统正常运行,且使用部门签字为验收合格依据。8.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验收时双方皆应派员参加,第3页共14页.验收合格后需双方签署验收单,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执行,以采购文件的要求及结合乙方的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为准。如出现未在响应文件中明确规定的,以行业相关标准为准。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并完全满足甲方采购提出的工作需要。9.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合同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承诺与采购合同约定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10.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及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组织验收。五、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款项,即¥251850.00元,大写:贰拾伍万壹仟捌佰伍拾元整。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发票开户行信息需与收款信息一致。乙方第4页共14页出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六、售后服务1.质保期详见附件1:产品分项价格表(质保期为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乙方负责所有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质保期满前一个月,负责一次全面的检查、维护,并出具正式报告。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不收取任何费用。若甲方遇故障后求援,需要保证2小时内有专人回复。若维修工程电话不能解决故障,上门服务时间为8小时内。2.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货物经乙方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退货并按“第七条违约责任中乙方违约责任第(1)点”违约条款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质保期外的质量问题,应列明维修费用清单并载明费用。3.乙方需保证全部设备的各种部件均保证齐备、充足供应,若因设备升级更新等原因不能保障供应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交货时需向甲方提供设备常规备品备件。4.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乙方联系人:杨彬,电话:133782826625.乙方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性能、操作、保养和维护等。安装调试达到甲方可第5页共14页.独立使用,并在培训后提供使用咨询,每年不得少于2次巡检,定期维护终身维修等。6.质保范围:整机含所有部件(质保期内涉及维修、产品更换、人工费用等一切费用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7.若以上售后服务未能履行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发生三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给甲方;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除继续履行接收义务外,甲方应偿付设备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及时付足货款外,还应向乙方支付欠款总额万分之十/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采购文件规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质量不合格货物总价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须在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成交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乙方违约责任”第2点违约条款执行。(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第6页共14页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的货款总额的万分之十/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视情况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的款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额弥补。(3)乙方应严格遵守承诺,如有违约,将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4)乙方签订合同后无正当理由无故终止合同的,应承担中标金额30%的违约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5)乙方若拒绝履行上述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追诉,甲方追诉产生的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保全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八、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商定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货物符合产品标准要求的,乙方仅承担检验检测费;货物不符合产品标准要求的,乙方除承担检验检测费外,还应将承担产品召回、作物损失、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等全部责任和第7页共14页相关费用。(2)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九、风险处置措施、保险与知识产权要求(1)除不可抗力以外(如:国家政策变化导致资金预算调整,或继续履约有可能影响国家利益等),本项目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如有违约,按合同违约条款处理;本项目无替代方案。乙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供货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2)乙方在本项目使用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十、解除合同与其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乙方或甲方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第8页共14页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2.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酒以下无正文90第9页共14页甲方(盖章):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罗一满四地址(住所):宜宾市翠屏区天柏组团地址(住所):宜宾市叙州区叙州大中坝A1-4-10地块上力、理想城5幢道普和东路16号第12层1号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金沙江支开户银行:宜宾市工行西郊支行行银行行号:102671050735银行行号:313671000050银行账号:2314507309026404340银行账号:2010215300105纳税人识别号:125112004520667纳税人识别号:91511500558202357990K电话:0831-8288103电话:0831-8257588签约日期:2026年1月27日签约日期:7026年1月27日第10页共1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胰岛素泵等医疗设备 胰岛素泵 医疗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宜宾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