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业治安管理系统运维服务 旅馆业治安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嵩县公安局2026)
一、合同编号:嵩政采竞谈-2025-33-A
二、合同名称:嵩县公安局旅馆业治安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嵩政采竞谈-2025-33
四、项目名称:嵩县公安局旅馆业治安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嵩县公安局
地址:嵩县行政路19号
联系人:王亚鹏
联系方式:13461058000
2.供应商(乙方):河南航天金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郑东新区郑开大道71号恒通国际广场号楼11层1110号
联系人:化学义
联系方式:177977707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9958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按照甲方要求,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开始嵩县境内部署旅馆业治安管理系统,每季度进行考核,在线率不得低于95%。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软件运营服务
嵩县境内旅馆业治安管理服务
负责嵩县的“旅馆业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3年
每季度进行考核,在线率不得低于95%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1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月28日
合同备案.pdf
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嵩县公安局旅馆业治安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嵩政采竞谈-2025-33招标采购文件编号:嵩县政采谈判(2025)0015-1号甲方合同编号:甲方:嵩县公安局乙方:河南航天金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嵩县公安局就旅馆业治安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按照评委会评审推荐、甲方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现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保密协议或条款、相关附件、图纸及电子版资料。第二条合同内容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技术服务费嵩县公安局旅馆业治安管理系统运维服务1995800.00995800.00无大写:玖拾玖万伍仟捌佰元整合同价:¥995800.00第三条合同期限及金额1.服务期限:(运维期限):3年服务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2.服务总金额:¥995800元。人民币大写:玖拾玖万伍仟捌佰元。本合同总价款包括服务期间必须的差旅费、调试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3.本合同执行期内因工作量变化而引起的服务费用的变动,在双方事先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补充合同,但因此而增加的服务费用不得超过原合同标注金额的10%。第四条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1.甲方享有以下基本权利(1)负责在全辖区范围内推广“旅馆业系统”,并统一组织、规划、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规范、考核等的行政管理权;(2)对乙方制定的嵩县“旅馆业系统”建设规划、具体维护方案的审核权。2.乙方权利、义务(一)乙方享有以下权利在“旅馆业系统”系统升级过程中,对旅馆业前端硬件扩容、升级、更换有收取合理成本费的权利。(二)乙方承担的义务(1)负责嵩县的“旅馆业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2)对纳入系统管理的“旅馆业系统”提供全面、灵活、及时的服务支持方式和方法,包括且不限于网站服务、热线支持、邮件支持、现场支持等。在系统建设、使用、运维等过程中遇到问题,提供全年7X8小时技术支持服务热线9616616,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投诉。硬件设备如从乙方购买且在质保期内,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相关设备;在质保期届满之后,只收取设备零配件成本费和合理的人工费。质保期以原生产商规定的质保期为准,但在质保期内因人为因素和不可抗拒或不可预料原因(如火灾、地震等)导致的故障,乙方在维护时可收取成本费;(3)正确使用“旅馆业系统”维护的经营权。第五条付款结算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于2026年-2028年每季末的最后一个月(3月、6月、9月、12月)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费83000元的正规发票(83000*11季=913000元),最后一季(2028年12月)开具82800元的正规发票,甲方应在发票开具十日内付清款项。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单位名称:河南航天金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原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银行账号:410113010140019101第六条交付验收1.质量要求:满足甲方需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2.验收要求:须经甲方验收合格,验收时如有问题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整改。3.甲乙双方应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等文件材料的要求共同验收,并且出具书面验收报告。第七条项目管理服务乙方应组建技术熟练、称职的团队全面履行合同,并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服务的落实,包括服务的咨询、执行和后续工作。项目总负责人姓名:王建江;联系电话:17797770766。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王建江;联系电话:17797770766。项目地市经理:胡瑞辉;联系电话:17797770737。第八条售后服务乙方提供提供全面、灵活、及时的服务支持方式和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热线支持、邮件支持、现场支持等。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1.服务期内,乙方提供7*8小时技术支持热线9616616,对于服务对象的服务请求,及时做出响应;优先采用远程服务方式向服务对象提供运维服务,对于确实无法通过远程方式解决的问题,力保在48小时之内到现场解决问题,坚决杜绝出现服务对象投诉现象。2.在线率要求系统全年平均在线率不得低95%,以公安平台统计数据为准。在线率由嵩县公安局报送洛阳市公安局的辖区内“旅馆业系统”停/开业手续进行核算。3.故障处理:一般故障: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修复。第九条分包除招标采购文件事先说明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分包、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生效后,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下属公安机关不得擅自修改系统软件、更改软件名称及标志,或者在本合同之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行使治安行政管理权,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3.其它未尽事宜,以《合同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结算服务费用。未履行的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其他符合《政府采购法》第49条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后,可签订补充合同,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2份。甲方:嵩县公安局,乙方:河南航天金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名称:(盖章),名称:(盖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2026年01月20日,2026年01月2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旅馆业治安管理系统运维服务 旅馆业治安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