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现场检查采购合同公告(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6)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汕头高新区银信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

采购项目名称: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汕头高新区银信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

采购项目编码:

4405007499937102406120098

项目业主: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服务机构:

汕头市中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汕头高新区银信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

合同编号:

4405007499937102406120098

合同总金额:

¥7,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6月19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6月19日至2024年06月19日

服务内容:

对“汕头高新区银信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

合同附件

5.业务约定书.pdf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01-28

业务约定书委托人: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受托人:汕头市中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事务所)经委托人与事务所协商,就委托人委托事务所协助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工作局对辖区内汕头高新区银信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规范运作及2023年8月30日汕头市金融工作局的《行政检查章见通知书》中汕头高新区银信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达成以下约定:一、委托内容及范围事务所接受委托人委托,协助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工作局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2009]10号)对汕头高新区银信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包括1、合规、合法性检查及重点检查小额贷款公司财务方面的业务情况、账户情况、五级分类及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情况:2、协助完成2023年度小额贷款公司“楷模”监管评级工作。二、双方的责任(一)受托方的责任1、受托方应指派专业能力胜任的工作人员承担本项目,确保其工作人员恪守职业操守,自始至终竭尽专业精神,优质、高效地完成本项目工作。2、受托方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知悉的秘密泄露给第三方。3、受托方应当在现场检查工作结束后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尽快提交现场检查情况报告书。(二)委托方责任1、委托方应通知被检查单位配合受托方的工作,根据受托方的要求提供完成检查工作所需要的完整的、准确的财务资料、贷款资料及业务统计资料;2、为事务所派出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配合:3、委托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业务费。三、业务收费1、事务所提供服务的收费按行业规定标准计算,服务收费报价按行业标准为人民币10,000.00元,优惠折扣后为人民币7,000.00(大写:人民币柒仟元整)。委托人应在事务所完成委托业务后30天内一次付清。2、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由事务所自行负担。四、本约定书经双方签署后生效,约定事项全部完成后失效。五、签约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六、本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受托人:汕头市中瑞会计师事务所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舒躅順翱訸勝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1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开展现场检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