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社会工作服务 闲散青少年服务采购合同公告(2026)
一、合同编号:11N00247312720261
二、合同名称:松江区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社会工作服务(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117000260112164483-17303542
四、项目名称:松江区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社会工作服务(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团委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园中路1号
联系方式:021-37739164
供应商(乙方):上海松江茸城社区平安服务社
法定代表人:杨怡斌(男)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三新北路1800弄8号楼2楼
联系方式:021-3789502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松江区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社会工作服务(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3247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时间:2026年3月1日-2027年2月28日。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2.合同金额(元):
3247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1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1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松江区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社会工作服务(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的合同(11N00247312720261).pdf
松江区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社会工作服务(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的合同合同统一编号:11N00247312720261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团委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园中路1号邮政编码:201620电话:021-37739164传真:联系人:蒋伟乙方:上海松江茸城社区平安服务社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三新北路1800弄8号楼2楼邮政编号:201620电话:021-37895021传真:021-37895021联系人:诸菊妹开户银行:农行上海松江城区支行账号:0384790004001166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1.1乙方所提供的松江区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社会工作服务(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2.合同价格、服务地点、服务内容和服务期限2.1合同价格本合同价格为3247800元;大写:叁佰贰拾肆万柒仟捌佰元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如遇到市级部门对本市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建设社会工作者薪酬调整的,在征得区团委及区财政意见基础上,按市下达的最新薪酬同比例调整。2.2服务地点:上海市松江区。2.3服务期限:2026年3月1日-2027年2月28日。2.4服务内容要求:本项目服务对象为松江区域范围内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指定的重点青少年群体(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服刑涉毒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及上海市12355青少年公共服务平台转介的青少年及其他主动求助的青少年。服务对象规模约为3000人。本项目需在松江区下属的17个街镇分别设置青少年事务社工点。实现常住人口中重点青少年群体信息汇总及动态监测,建立重点青少年信息管理平台,针对严重不良、不良行为青少年,开展少年司法保护、入所帮教、个案介入等工作;针对闲散青少年、服刑涉毒人员子女、困境青少年等,开展常规服务、就学就业指导、关爱服务、法制宣传、个案介入等工作;针对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开展信息维护工作。根据需求,开展维权服务、在线咨询、联校成长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3.质量标准和要求3.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3.2乙方所交付的松江区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社会工作服务(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4.权利瑕疵担保4.1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4.2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4.3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4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验收5.1验收方式:服务完成后一次性验收(一般适用于简单的一次性服务项目)分期验收(按季度验收,每季度考核一次)分段验收(一般适用于有阶段性成果的服务项目,应明确阶段性成果形成的标准)其它5.2验收标准(可另附验收办法或方案):1.;2.;3.;……5.3服务完成或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条件后,甲方应及时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5.4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问题,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5.5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问题,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5.6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6.保密6.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7.付款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7.2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服务完成后一次性支付(一般适用于简单的一次性服务项目)分期支付(一般适用于经常性服务项目)共分5期支付:服务费分五次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30%的服务费用,2026年5月底、8月底分别支付20%的服务费用,10月底支付10%的服务费用,剩余费用根据年终综合评估结果支付。乙方超额完成甲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甲方不额外支付项目费用;乙方因甲方原因,未能完成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甲方仍需按照中标金额足额支付;因甲方要求,乙方完成原招标需求外的服务内容所产生的工作时长,单价按照投标小时单价,予以结算,但最终本项目的结算金额不得超出合同价。第期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费用,金额为元;第期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费用,金额为元;第期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费用,金额为元;第期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费用,金额为元;……7.2.1付款内容:服务费分五次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30%的服务费用,2026年5月底、8月底分别支付20%的服务费用,10月底支付10%的服务费用,剩余费用根据年终综合评估结果支付。乙方超额完成甲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甲方不额外支付项目费用;乙方因甲方原因,未能完成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甲方仍需按照中标金额足额支付;因甲方要求,乙方完成原招标需求外的服务内容所产生的工作时长,单价按照投标小时单价,予以结算,但最终本项目的结算金额不得超出合同价。7.2.2付款条件:先服务、后考核、再支付。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松江区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社会工作服务(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服务,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松江区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社会工作服务(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8.5当松江区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社会工作服务(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8.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松江区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社会工作服务(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8.7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进行监督,并建议乙方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调换。乙方的权利与义务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9.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9.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更改服务内容,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9.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松江区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社会工作服务(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正常运行。9.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9.8乙方应按劳动法的规定聘请和管理员工,确定其工资报酬,同时对自己的员工实行奖罚和解聘。9.9乙方应接受甲方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检查和考核。9.10涉及调整作息时间,所涉费用由乙方自行处置。9.11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0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10.补救措施和索赔10.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0.2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1.履约延误11.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11.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12.误期赔偿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3.不可抗力12.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履约保证金:不收取。15.争端的解决15.1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16.违约终止合同16.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16.2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6.3本合同之约定为双方信守,若任何一方违反有关条款经对方书面催告后七天内仍未更改,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违约方之对方可书面通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支付给对方合同总标的的15%作违约金。17.破产终止合同17.1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9.合同生效19.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9.2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网签合同)20.合同附件20.1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考核(履约验收)管理办法。20.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0.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21.合同修改21.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22.其他补充内容补充条款1:服务费分五次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30%的服务费用,2026年5月底、8月底、分别支付20%的服务费用,10月底支付11.59%的服务费用,剩余费用根据年终综合评估结果支付。乙方超额完成甲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甲方不额外支付项目费用,乙方因甲方原因,未能完成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甲方仍需按照中标金额足额支付。其他的条款和条件不作任何改变。2:项目负责人:钱鑫;3:服务时长:47310工时;全费用综合小时单价:68.65元/工时;签约各方: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乙方(签章控件):法定代表人:杨怡斌(男)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廉政告知书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上海市松江区委员会:因我单位参加松江区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社会工作服务(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相关工作,本单位对工作人员有以下纪律要求: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采购项目相关制度,自觉遵守市场秩序,抵制各种违法行为,恪守公平竞争原则,认真负责,诚实守信。二、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工作,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向服务(招标、采购)单位、评审委员会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办公用品等。三、不邀请安排服务(招标、采购)单位相关人员外出旅游或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四、不准接受服务(招标、采购)单位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办公用品等;不准接受服务(招标、采购)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交通费和福利品等。五、诚信履行合同,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擅自与服务(采购、招标)单位工作人员就项目承包、费用、进度、质量等问题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若违背上述纪律,可直接向纪委反映或举报,由此造成不良后果,将按照规定对相关人员依法处理。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年月日考核办法细则(1)采购人对服务效果将按照《松江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考核实施办法》及其细则等综合评定。(2)对中标人服务量、服务质量、服务成果进行日常评估和年终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3)每季度开展一次考核,全年开展四次。对中标人日常管理、工作进度及资金运作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每季度一次审核中标人资金的使用情况。季度评估为优秀的则全额支付季度对应服务费用;季度评估为良好的则每扣1分(指90分以下的扣分,下同),相应扣除季度服务费的1%;季度评估为合格的则每扣1分,相应扣除季度服务费的2%;季度评估为不合格的则每扣1分,相应扣除季度服务费的2%并约谈服务企业,连续2个季度不合格的,采购人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由中标服务单位承担相应的损失;年终综合评估为不合格的,取消下一年度的投标资格。。(4)松江区团委对项目开展考核及绩效评价。评估类别评估项目评估内容标准分得分日常工作排摸建档工作(5分)根据需求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摸,服务对象建档率达到100%,未达到部分每下降5%扣1分,至5分扣尽。0-5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服务(20分)根据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名单开展青少年司法保护服务工作,全年不少于3000小时;常规服务全年不少于1000人次,全年信息维护率不低于60%。未达到部分每100小时、每50人次、每5%扣1分,至20分扣尽。0-20不良行为青少年服务(5分)根据服务内容做好服务对象常规服务及分类评估、信息维护工作,信息维护率不低于80%。未达到部分每下降5%扣1分,至5分扣尽。0-5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服务闲散青少年服务(5分)根据服务内容做好服务对象常规服务及分类评估、信息维护工作,信息维护率不低于80%。未达到部分每下降5%扣1分,至5分扣尽。0-5服刑涉毒人员子女服务(5分)根据服务内容做好服务对象关爱服务及分类评估、信息维护工作,信息维护率不低于80%。未达到部分每下降5%扣1分,至5分扣尽。0-5困境类青少年服务(5分)根据服务内容做好服务对象常规服务,根据实际需求开展关爱服务,开展分类评估及信息维护工作,信息维护率不低于80%。未达到部分每下降5%扣1分,至5分扣尽。0-5青少年发展服务街镇青少年发展服务(10分)协助团委做好各类青少年发展服务,全年不少于3000人次。未达到部分每100人次1分,至10分扣尽。0-10专业工作个案服务(10分)为服务对象开展个案服务,每月接触不少于3次,对严重不良行为和不良行为青少年可介入开展服务的个案服务率达100%,全年开展个案187个。未达到部分每次、每5%、每10个扣1分,至10分扣尽。0-10小组工作(10分)开展各类小组工作,全年17个。未达到部分每个扣1分,至10分扣尽。0-10社区工作(10分)开展社区工作,全年100场。未达到部分每10场扣1分,至10分扣尽。0-10督导工作(10分)助理督导对一线社工开展专业督导工作,全年不少于1000小时。未达到部分每100小时扣1分,至10分扣尽。0-10课题研究案例研究(5分)全年完成1篇课题研究、30篇个案案例分析。未完成部分,调研课题扣5分,个案案例分析0-5课题研究案例研究(5分)每5篇扣1分,至5分扣尽。0-5总分0-100注: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年开展四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社会工作服务 闲散青少年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