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辆加油 车辆加油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克东县环卫站2026)



一、合同编号:KC-20260128065515-11783

二、合同名称:KC-20260128065515-11783

三、项目编号:ZJXD-202601-230230-066286

四、项目名称:克东县环卫站车辆加油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克东县环卫站
地址:克东县克东镇惠民街18号
联系方式:15174568811
供应商(乙方):克东县供销加油站
地址:克东县克东镇万发村哈黑公路288公里处西侧
联系方式:187462488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公务车辆加油折扣
31,944(升)
¥7.20
¥229,998.71
1.供应商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提供质量合格的油品,定期将燃油送检或接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抽检,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确保燃油质量;2..按照我方的要求采集、处理、提交加油数据等相关信息,并能够提供任一加油卡当前最少3个月以上的加油明细和监控录像 3.供应商需确保加油设备的计量准确性,加油机按规定定期由计量部门鉴定;4.供应商需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我方合法权益。

合同金额: 229,998.71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玖仟玖佰玖拾捌元柒角壹分
履约期限:2026年01月28日至2027年01月27日
履约地点:克东县供销加油站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1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1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d547b4f616092bef66ff9a4fc7208ac8.pdf
克东县环卫站
2026年01月29日

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合同(试行)采购单位(甲方):克东县环卫站采购计划号:克东采计划[2026]00005KDDW供应商(乙方):克东县供销加油站招标编号:ZJXD-202601-230230-066286签订地点:网上签订签订时间:2026年01月2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克东县环卫站车辆加油服务直接选定项目(招标编号:ZJXD-202601-230230-066286)的采购文件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等,确定乙方为甲方克东县环卫站车辆加油服务直接选定项目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文件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采购文件、澄清和答疑文件等;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等;3、乙方书面承诺等;4、中标(成交)通知书。二、合同标的标的名称采购需求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车辆加油服务公务车辆加油折扣319447.2229998.71合计¥229998.71元(大写:贰拾贰万玖仟玖佰玖拾捌元柒角壹分)三、服务项目及要求1.服务项目:乙方(克东县供销加油站)为甲方(克东县环卫站)所属环卫作业车辆的柴油供应服务。2.服务要求(1)油品质量:乙方供应的燃油需符合国家现行成品油质量标准,严禁提供不合格油品,若因油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车辆故障,乙方需承担全部维修及相关损失。(2)供油时效:乙方需保障甲方环卫作业车辆24小时加油需求。(3)价格标准:油品价格按照当日克东县同期成品油零售指导价执行,乙方需提供正规油品发票。(4)服务保障:乙方需为甲方设立专属加油通道,安排专人对接甲方供油事宜,及时处理加油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四、合同期限(任选其一)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2026年01月28日至2027年01月27日,共365天。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1+1方式,采购结果,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甲方视财政预算安排及对乙方提供服务的绩效考核等情况确定。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五、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0。)2、合同金额:本合同有效期内服务价款金额:229998.71元(大写:贰拾贰万玖仟玖佰玖拾捌元柒角壹分);3、付款方式:全额付款4、付款期数:一期5、结算方式:序号款项类别项目阶段具体内容及交付结果付款金额(元)付款期限(天)计划支付时间1预付款合同生效后供应商须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229998.71302026-02-276、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普通发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第1页-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六、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信息,属甲方的保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并保证在本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同终止而无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信息已经被公开或事实上一方违反本条款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止,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乙方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元整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七、合同履约、验收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适用于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如提供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2、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参照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条款;3、甲方每月对乙方供应的油品质量、供应时效、服务配合度等进行验收,乙方需提供当月加油明细;甲方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确认单,作为依据;若验收不合格,乙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整改并重新提交验收。。八、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履约保证金退还:九、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0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十、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向克东县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合同文件组成1、政府采购采购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4、投标(响应)承诺书:5、评标记录;6、中标(成交)通知书。本合同甲乙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电子版)通过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上传至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纸质版合同根据甲乙双方需要自行签订留存)。-第2页-甲方(章)乙方(章)签订时间:2026年01月29日签订时间:2026年01月29日签订地点:网上签订签订地点:网上签订单位地址:克东县克东镇惠民街18号单位地址:克东县克东镇万发村哈黑公路288公里处西侧法定(或授权)代表人:么福全法定(或授权)代表人:赵玺晨委托代理人:闫凤奎委托代理人:于健楠电话:15174568811电话:18746248888电子邮箱:1979333787@qq.com电子邮箱:1194999150@qq.com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东支行开户银行:克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0902034909221170464账号:340010166000000015账号名称:克东县环卫站账号名称:克东县供销加油站邮政编码:164800邮政编码:164800-第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车辆加油 车辆加油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