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胶州市审计局2026)
合同编号:370281803001202600001_001
合同名称:车辆维修
项目编码:SDGP370281000202601000137
项目名称:车辆维修
采购人(甲方):胶州市审计局
地址:胶州市北京路2号
联系方式:82206037
供应商(乙方):青岛君浩盛通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扬州东路147号
联系方式:18661662626
合同签订日期:2026-01-28
合同金额:1.991844万元
主要标的名称: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规格型号:维修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9918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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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通知书青岛君浩盛通商贸有限公司:贵单位在参加“车辆维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包号:SDGP370281000202601000137、A)中,被胶州市审计局确认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19,918.44元(大写:壹万玖仟玖佰壹拾捌元肆角肆分)。请于本《成交通知书》发起之日起10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需求及贵单位报价承诺等事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胶州市审计局2026-01-28-第1页-机动车维修合同书甲方:胶州市审计局乙方:青岛君浩盛通商贸有限公司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一、甲方自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将单位的车辆定点在乙方维修。二、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送修车辆和接受修复竣工的车辆,并确保送修车辆的一切手续齐全、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不予负责。三、乙方保证维修配件和维修质量,严格按照《省颁汽车维修行业的规定标准》执行,并在维修派工单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交付修竣车辆。四、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优惠条件:(1)24小时现场施救;(2)对修复的车辆,乙方承诺质保期为半年,此期间内因乙方维修技术问题,均予免费维修;(3)对维修更换的配件,质保期为三个月;五、甲方应按时给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不得无故拖延。六、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七、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代表人:法学义地址:地址:胶州市扬州路147号电话:电话:1866166262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维修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