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零星装修修缮 零星修缮采购合同公告(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6)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项目编号:GPCGD251156GC468J
一、合同编号
GPCGD251156GC468J
二、合同名称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白云校区2025-2026年度零星装修修缮项目
三、项目编号
GPCGD251156GC468J
四、项目名称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白云校区2025-2026年度零星装修修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
联系方式: 020-38256121
供应商(乙方): 广东骏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西路720号520房
联系方式:1361018832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白云校区零星修缮
1(项)
3,800,000.00
3,800,000.00
合同金额: 3,800,000.00元,大写金额:叁佰捌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1月23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1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1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2026年01月29日
2026零星修缮项目施工服务合同发包人(甲方):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承包人(乙方):广东骏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一、项目概况(一)承包范围及内容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白云校区单项预算在20万元以内的零星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时以采购方职能部门下达的任务单为依据),年度预算380万元;抢修项目,如恶劣天气或人为因素造成校园建筑相关设备、设施损坏,直接影响校园正常秩序的维修项目,或经学校审计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报备的应急维修项目。(二)工期要求工期要求如下:单项工程造价不足1万元的,7天内完工:单项工程造价1万元或以上、不足10万元的,20天内完工;单项工程造价10万元或以上、不足20万元的,30天内完工。(三)服务期限及考核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截止,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或合同实际发生金额达到年度预算金额后终止。合同期间,甲方将组织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涉及安全、质量、劳资纠纷等内容。如考核不合格,合同自然终止,乙方须在5天内无条件撤场,甲方不作其他任何补偿。如合同期间广东省政府部门出台相应政策影响合同执行,按相应的调整政策执行,合同自然终止,乙方须在5天内无条件撤场,甲方不作其他任何补偿。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无安全事故、无质量问题、无劳动及劳资纠纷、工程质量合格率100%,优良率75%以上,未达此要求视为考核不合格;2.服务满意度应达90%以上,无发生投诉事件,维修项目用户部门权重60%,后勤管理处等管理部门权重40%;3.如果乙方未服从甲方工作安排,拒不完成甲方委派任务,合同期内超过3次及以上者,视为考核不合格;4乙方必须按实际情况报送维修维护工程结算,如报送的结算价超过实际终审结算价15%以上的事件,合同期内超过10次及以上者,视为考核不合格;5.乙方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如报送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时间超过竣工后30天,合同期内超过10次及以上者,视为考核不合格。6.紧急零星维修,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2小时内响应接单、4小时内到场勘查维修。合同期累计3次不及时响应,视为考核不合规。7、单项工程造价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项目或甲方认为有必要编制施工方案、图纸的项目,乙方应该2个工作日内内免费提交项目施工方案(含设计图纸)和工程预算,经甲方批准后实施,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抢修项目可以在施工的同时编制工程预算,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按甲方指令执行。不在期限内上报预算和施工方案,合同期累计超过5次及以上者,视为考核不合格。8、维修项目按甲方要求准时开工和完工,工期要求如下:单项工程造价不足1万元的,7天内完工:单项工程造价1万元或以上、不足10万元的,20天内完工;单项工程造价10万元或以上、不足20万元的,30天内完工。不在工期内完成项目,同期累计超过3次及以上者,视为考核不合格。如果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因此单方解除合同。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或者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四)发包方式1.根据甲方下达的任务单,包施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环境卫生、包竣工验收、包竣工图纸资料编制等。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7方必须全部接收甲方下达的任务单,不得“挑肥拣瘦”、选择性地接收任务单。3、出现以下两种情形,甲方有权将此类项目另行发包,乙方无权提出异议,或更不能以此为藉口消极怠工或提出经济赔偿:第一,在一个时间段内,即使单个维修工程造价小于20万元,但多个合起累计超过20万元的;第二,专业性较强、技术复杂的,甲方认定乙方难以承担某抢修任务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委托有相应实力的其它校区的中标人(或其它施工单位)实施抢修。4.在服务校区甲方只提供值班和应急材料设备存放的场地。二、工程质量标准、技术要求及材料要求:(一)工程验收标准: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最新颁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6)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二)工程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如果存在维修维护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招投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的情况,建设单位要求停工或返工时,乙方须无条件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三)本项目使用的工程材料,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材料样板、品牌范围、质量等级采购使用,采购前报样板给甲方选,所选购的材料须有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材料且能满足消防要求,用水器具必须达到国家2级或以上水效标准。材料进场后甲方有权提出对不同批次进场的材料以及存在疑问的材料进行现场抽样送检,检测项目含材料的成分、组分、及相关性能指标等,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三、安全文明施工(一)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制定的《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执行,必须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负责。签署《安全文明生产承诺书》。(二)施工过程要按规范做好工程范围的安全防护措施,设专人在现场负责安全和施工的防火安全,出现因施工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四、服务要求:(一)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密切配合学校各部门日常工作。除负责维修施工外,单项工程造价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项目或甲方认为有必要编制施工方案、图同纸的项目,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依据相关的标准及规范,在2个工作日内免费编制维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施工方案含维修、改造的施工图纸等内容,经学校同意后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后按要求及时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二)除项目负责人外,乙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管理架构人员必须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专业工程师1名、造价员1名、主办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拟派的施工架构人员必须是乙方的正式员工。项目部人员架构要求:施工单位在学校建立维修项目部,必须配备认真负责、业务熟练的施工员(领班)及各专业技术工人,校区应常驻有以下人员:1.施工管理员:现场管理员1人,负责接单、安排维修、现场管理、计量等具体工作。接到紧急抢修任务,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2.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水电工1人(持证)、泥水工1人、木工1人、杂工1人其中负责抢修的水电工1人、泥水工1人、杂工1人必须全年24小时在岗待命,接到紧急抢修任务,抢修人员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始抢修,并配备相应的施工设备、工具及常用的水电抢修材料。(三)维修人员名单应报学校备案,如有变动及时申报。(四)维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统一佩戴工作证上岗,文明礼貌服务,无故不得带领闲杂人员进入学校,禁止人员留宿和明火煮食。施工时间要求:上午7:00-12:00,下午14:00-22:00;特殊情况除外。紧急零星维修,必须在接到通知1小时内响应接单、2小时内到场勘查维修。(五)施工单位应自行清理维修垃圾,保持校园、校舍清洁卫生,不及时清理的,由甲方另行委托单位清理,费用由维修单位承担或在工程款中扣除。(六)在维修施工中需要破坏道路、管网等小市政设施、绿地或其它绿化设施的,必须向甲方报请备案,施工完毕应恢复原状。否则,恢复工作由甲方另行安排实施,费用由维修单位承担。(七)乙方服务期间不得以“拖欠工程款”为由,聚众闹事给甲方增加不必要的麻烦。(八)乙方服务期间,委派专业专职项目负责人点对点,做好服务工作,做好服务沟通,但是涉及到工程变更及增加的,必须有甲方委派的专职人员提供的甲方的书面通知,不然不得听由其他人员随意变更、增加,以避免多余的纠纷。(九)除了常规维修以外,特种作业必须由乙方委派持证专业人员负责施工,不得委托普通施工人员敷衍,如高空高压专业等。(十)服务期间乙方维修改造作业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规定,所维修改造的项目必须达到预期要求。(十一)当乙方不能胜任单项装修修缮项目时,甲方保留调剂其他校区乙方实施项目的权利。十二)服务期内,如果乙方不再符合本项目乙方的资格要求,则乙方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恢复满足本项目乙方的资格要求,否则视为乙方单方面违约,甲方有权因此单方解除合同。(十三)服务期内,如果乙方承接甲方的项目出现安全事故,则视为乙方单方面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十四)项目预算编制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及《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计价。合同实行期间若广东省相关政府部门发布最新的计价标准和计价办法,则按新发布的计价标准和计价办法执行。(十五)乙方应自行清理维修垃圾,保持校园、校舍清洁卫生,不及时清理的,由甲方另行委托单位清理,费用由维修单位承担或在工程款中扣除。(十六)在维修施工中需要破坏道路、管网等小市政设施、绿地或其它绿化设施的,必须向甲方报请备案,施工完毕应恢复原状。否则,恢复工作由甲方另行安排实施,费用由维修单位承担。五、项目结算:(一)本项目按实结算,结算折扣率:86%(二)税前造价:采用清单计价方式并按照所报折扣率进行结算。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及《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计价套价。计价套价首先执行《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计价依据《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8)》等省市公布的最新计价依据,采用清单计价方式进行结算,结算时根据投标人所报的折扣率进行税前造价折扣计算。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参照施工期间属地(对应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相关指导文件。合同实行期间若广东省相关政府部门发布新的计价标准和计价办法,则按新发布的计价标准和计价办法执行。若上述依据没有相应子目的,可以按照业主方审核过的市场实际情况计算,以及施工期间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材料综合价(对应广州市),计算出税前造价。(三)税金:税金按国家现行的税制、税率计付。(四)工程结算价格=税前造价×结算折扣率十税金(五)合同实行期间若广东省相关政府部门发布新的计价标准和计价办法,则按新发布的计价标准和计价办法执行;定额中各种系数计算的费用,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规定计算,预算包干费按规定计算,其他不计算计算。(六)隐蔽工程和拆除工程等施工后无法看到或测量的项目结算时需提供验收记录和签证单等资料,否则不给予结算。(七)乙方必须按实际情况报送维修维护工程结算,如报送的结算价超过实际终审结算价15%,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这种不严谨计算结算报价的行为予以罚款,按超过终审价部分金额的10%计算罚款,并承担相应的工程审计费用。(八)项目水电费视项目的具体情况计扣。(九)最后结算价不能超过预算价,超过预算价按预算价计算。六、付款方式:(一)结算时间:1.单项工程造价5万元以内的零星维修、改造项目,按项目结算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每2个月结算一次。2.单项工程造价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零星维修、改造项目按项目结算,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上报完整的结算资料。(二)支付方式: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单项工程结算审定后支付单项工程结算价的100%。2.乙方应在付款前提供等额有效的正规发票以便甲方办理支付手续,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3.因乙方竣工结算资料提交延误或不符合要求造成的损失一概由乙方自行承担。4.若乙方为中小企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可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支付预付款的申请函:甲方办理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各种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的,乙方需自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10)日内无条件退还已收取的该预付款(已抵扣的款项除外)。A.当实际累计支付的单项工程结算款未超过合同预付款的,在已支付的合同预付款中扣除。B.预付款扣除完毕后,按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单项工程结算审定后支付单项工程结算价的100%,且乙方应在付款前提供等额有效的正规发票以便甲方办理支付手续,甲方在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七、验收与保修:(一)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如工程具备验收资格,根据粤财采购(2022)10号文,乙方履约后,甲方于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有关单位履约验收。经验收后如质量不合格的,由投标人在限定的期限返修后再进行验收,直至符合要求为止。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二)履约保证金及工程保修:1.履约保证金为5万元,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前由乙方交甲方财务。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相应罚款等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乙方无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15个日历天内无息退还。2.质量保修期的规定: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279号《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5年;(3)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设备安装工程为2.5年;(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2.5年;(5)门窗锁具、小五金等低值易耗品保修期为1.5年。3.故障响应时间:接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6小时内修复。保质期内若工程需要返修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及时无条件返修,若乙方接到通知后24小时没有安排返修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施工单位进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八、双方责任:(一)发包人责任1.提出需施工的工作任务,提供施工场地,施工场地若有不完善事项,由承包人自行完善,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接驳点。2.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按时支付工程款。3.负责工程验收。4.在服务校区内提供和应急材料设备储存的场地,供施工单位人员值班和放置材料设备。(二)承包人责任:1.委派与工程项目相适应资格的注册建造师或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为现场管理代表,按发包人的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质保量、保安全和文明施工,按工期完成施工任务。(1)项目经理和工程技术负责人在开工前必须到位,并接受学校的查验。经学校基建管理部门发函催促后10天内仍未到位的,发包人有权因此单方解除合同,承包人需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承包人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工程经理和现场管理机构主要部门负责人的,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附前任和后任人员的详细履历资料)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并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必须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素质。前任人员更换后,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3)工程经理和工程技术负责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要求、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提出撤换。承包人可以提出整改意见,如发包人不予接受,则承包人必须在7天内无条件撤换。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发包人的指令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做好施工前、施工过程和施工后的照片记录,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结算时必须提交工程量计算清单。3.必须保证按时支付劳工工资、材料款项等,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同时,发包人有权因此单方解除合同。4、施工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等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5.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属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负责无偿返修。6.承包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与本工程有关的财物、人身安全,不能对校内环境造成污染。若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发包人有权因此单方解除合同。7.承包人有责任保证施工现场原有的设备设施不因施工原因造成破坏,如发生由于承包人原因破坏原有设备设施的,须按原价赔偿。8.合同期间,承包人有被执行的法律纠纷情况且不能在10个工作日内消除纠纷,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同时,发包人有权因此单方解除合同。(三)违约责任:1.出现以下情形的,其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1)发包人不在约定时间内交出施工场地、水电接驳点;(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3)设计变更导致工期延误的;(4)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2.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1)所有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承包人在施工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相关验收规范、规程和规定,发包人要求停工和返工时,承包人必须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以各种借口推诿拖延维修任务的。(3)维修材料以次充好。(4)承包人的施工必须遵守省市现行规定、校内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规定以及维修工程使用部门相关管理规定。(5)承包人必须接受和服从发包人以及相关建筑主管部门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如在检查中发现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材料、安全文明施工等存在隐患或不符合规范标准及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发包人将进行警告,在认为情节严重或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发包人将直接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单》,并每次处罚200~2000元违约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因此单方解除合同。承包人承诺施工期间按发包人开出的《整改通知单》接受整改,自觉签收《整改通知单》,并接受发包人对此做出处罚违约金的处理意见。对拒签整改通知单行为,发包人有权加倍扣留承包人的违约金。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中计扣,如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在维修维护工程款中计扣。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六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结清帐后自然失效。十、合同争议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十一、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4、投标书及其附件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招标答疑纪要(若有)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广东骏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西路720号520房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林宋涛经办人:电话:020-37432432电话:020-3898148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景泰直街支行邮政编码:510665账号:3602058019200017819合同签订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合同订立时间:202年1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零星装修修缮 零星修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