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人民政府2026)



一、合同编号: ZQLC-2025-12Y011
二、合同名称: 高要区蚬岗镇交通主干道沿线风貌提升及环境整治项目
三、项目编号: ZQLC-2025-12Y011
四、项目名称: 高要区蚬岗镇交通主干道沿线风貌提升及环境整治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为民路一号
联系方式:0758-8554328
供应商(乙方):肇庆市高要区恒安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西环二路35号城西市场综合楼2号楼二楼202室
联系方式:0758-83945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高要区蚬岗镇交通主干道沿线风貌提升及环境整治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项
主要标的单价:1766962.53元
合同金额: 176.696253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高要区蚬岗镇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1-1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1-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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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名称:高要区蚬岗镇交通主于道沿线风貌提升及环境整治项目发包单位: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人民政府承包单位:肇庆市高要区恒安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1月L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人民政府(甲方)承包方:肇庆市高要区恒安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乙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高要区蚬岗镇交通主干道沿线风貌提升及环境整治项且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高要区蚬岗镇交通主干道沿线风貌提升及环境整治项且;工程地点: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采购人指定地点);工程规模:清理路旁杂草27508平方米,围墙喷漆689.73平方米,房屋外墙聚合物抗裂砂浆抹灰翻新18268.84元,铁棚喷漆翻新8350.24平方米,镀锌波纹瓦修补房屋1934平方米,新建铁棚80平方米,人工清拆危破房7037.7平方米,清拆房屋围墙448.46立方米等。具体详见图纸和概算审核报告: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高发改投审[2025]216号;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工程内容:详见图纸和概算审核报告。第二条、工程承包及结算方式工程实行由乙方包工、包料,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第三条、合同工期:月18日。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2月18日2工期总日历天数:3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第五条、合同价款下浮率为:0.98%;合同含税总价(大写):壹佰柒拾陆万陆仟玖佰陆拾贰元伍角叁分(小写):¥1766962.53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146523.56元。第六条、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郭国伟,项目技术负责人:李志国。第六条、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按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建设,工程实行由乙方包工、包料,按现场签证及实际发生数结算。第七条、双方约定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议价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第八条、进度款及结算款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30%作为施工预付款,预付款在后续申请3进度款时按平均分两期扣除;2、工程进度款按月完成工程进度的85%拨付(经财政评审的正式施工图清单预算单价×累计完成进度×85%一总拨付款(含预付款));3、工程全部完工则工程付款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85%暂停拨付工程款;4、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资料经建设单位审核和经肇庆市高要区投资审核中心评审审定结算价后30天内付至工程审定结算价的97%,剩余3%用作质保金,待保修期结束后付清余款(或出具结算价3%质量保证金保函申请余款)。第九条、甲方职责1.负责办理工程施工的有关手续。2.提供施工图纸2份给乙方施工使用。3.工程竣工验收后协助乙方提供工程结算资料。第十条、乙方职责: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标高、质量要求施工,主动与设计单位联系,及时向甲方发映施工中发生的技术问题并共同协商解决。2、自行解决接驳场内和场外的施工便道、施工用水、用电、场地排水及费用。3、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和有关质量保修的规定,确保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4、按期、按质完成施工任务。5、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第一、质量至上,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机械、损坏公共设施等事故并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全责。6、及时准确做好施工资料、竣工资料的整理工作,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向甲方移交2套竣工资料。4第十一条、违约责任: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正在进行的有争议的条款外,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第十二条、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安全目标杜绝伤亡事故及争创安全文明工地,严格按照颁布《建筑工程安全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杜绝死亡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与失效1、本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月且。2、本合同订立地点:肇庆市高要区。3、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叁份,承包人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签章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全部工程款及保修期满后失效。5.0发包人:(盖章)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承包人:(盖章)肇庆市高要区恒安水人民政府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组织机构代码:(签字或者盖章)组织机构代码:914412831954825049地址: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西环二路35号城西市场综合楼2号楼二楼202室电话:电话:0758-8394589传真:传真:0758-8394589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高要南岸支行账号:账号:44647801040010365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