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租赁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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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GZZJ-ZG--2025518

合同名称: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2025-2027年学生宿舍租赁项目

合同签署时间: 2025-09-19 00:00:00

采购人名称: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合同金额: 3920400.000000

价格币种代码: 人民币

金额单位: 元

价款形式代码: 金额

优惠率或其它类型合同价格:

一、合同编号

GZZJ-ZG--2025518

二、合同名称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2025-2027年学生宿舍租赁项目

三、项目编号

GZZJ-ZG--2025518

四、项目名称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2025-2027年学生宿舍租赁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横枝岗路78号
联系方式:020-66673666
供应商(乙方): 广州市越秀区华翔宾馆
地址:永福路永福西约101号之一第三至六层
联系方式:020-8517289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学生宿舍租赁
2(年)
1,960,200.00
3,920,400.00

合同金额: 3,920,400.00元,大写金额:叁佰玖拾贰万零肆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1月01日至2027年10月31日
履约地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9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1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2026年01月30日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2025-2027年度学生宿舍租赁合同甲方:广州市越秀区华翔宾馆乙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广州市癌症防治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项目主要内容及实现功能目标:为乙方学生提供一个安全、便利、舒适的住宿场地。二、服务供应清单:甲方依照招标内容和乙方要求,提供符合规定的物业(下简称“物业”)供乙方150名学生住宿。三、基本合同条款一览表序号合同条款内容1合同总额人民币:小写:3920400元(大写:叁佰玖拾贰万零肆佰元整)[即每季度人民币:小写:490050元(大写:肆拾玖万零伍拾元整)若乙方入住人数超过150人(不含)的,乙方以人民币:小写:1089元(大写:壹仟零捌拾玖元整)/人/月的单价向甲方支付租金,且合同期内增加的租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0%[即人民币:小写:392040元(大写:叁拾玖万贰仟零肆拾元整)]2合同总额内容(1)合同总额已包含了乙方租赁的物业在交付乙方使用后所产生基础水电费(指能满足乙方正常日常生活必需的水电消耗所产生的费用,最低标准为:电不低于80kwh/人/月、水不低于10立方米/人/月)、管理费、实施合同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计费用等,合同期内无其他额外费用产生(合同另有约定的有偿服务除外)(2)本项目总费用含在投标总价内,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3)除合同另外约定,价格为固定不变价,天数为公历日。3物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福路永福西约101号之一4服务期合同生效后2年,即从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5合同签订方式及情况一次性签订本项目合同。6付款方式按季度结算。在合同生效后,由甲方在每季度第一周向乙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如租期不足一个月,则租金按日计算(日租金=季度租金÷90)7付款要求(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依法纳税的住宿费发票。(2)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甲方均必须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3)乙方在确认服务期内无安全事故、无重大治安案件、无重大投诉后,向甲方支付租金。(4)住宿费以转账方式转入甲方的银行账户。8保证金(1)甲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5%[即人民币:小写:196020元(大写:壹拾玖万陆仟零贰拾元整)]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2)乙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付首个季度的租金,并同时一次性向甲方交付2个月的租金(月租金=季度租金÷3)[即人民币:小写:326700元(大写:叁拾贰万陆仟柒佰元整)]作为租赁保证金。(3)在租赁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在乙方结清各项费用且将租赁物业及其设施按约定交付给甲方并经甲方审查通过后,双方在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和租赁保证金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给对方(凭票据原件退保证金)四、服务执行标准:(一)甲乙双方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二)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物业租赁、物业安全、消防安全、治安、环境卫生等工作。2/7五、投诉跟踪及服务要求:(一)甲方须安排专人接待投诉、建议或维修需求,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及时跟踪、回访。对乙方提出的维修需求,甲方须在1小时内响应,3日内完成维修。在维修期间如严重影响乙方实际居住使用的(如发生房间内空调故障、热水器损坏等),甲方负责安排临时居住措施。(二)合同期内,乙方将定期开展居住满意度调查,对“环境卫生、日常服务、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服务情况进行评分,并对甲方工作不足之处提出书面整改要求。连续两次满意度调查结果低于70%,且经乙方书面要求后,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三)其他服务要求:1.甲方负责物业公共场所所有配套设施的维修(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除外)、保养及更换,保证设施安全运行。如因乙方非正常使用导致损坏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2.甲方负责在乙方入住前准备好完整可用的消防和治安安全设施,包括但29不限于:在物业走廊、防火通道、楼梯等公共区域配置24小时监控设备;房屋配备消防栓;每个房间内配备灭火器、足量的防毒面具、烟雾报警器;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标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等。如因上述设备设施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3甲方有独立的门岗管理制度、出入登记制度和住宿管理制度,提供完整的物业服务(包括水电供应、保洁、维修服务等),有前台、保洁、水电维修、安全管理等服务人员。4针对消防、治安、水电安全、设备故障、建筑物损毁及其他涉及人身或财产安全的突发情况,甲方具备完善且有可操作性的突发事故应急机制,有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培训及演练。若因不可抗力或突发情况影响乙方实际居住使用的,甲方有安排临时居住的措施。5.在合同期内,乙方需对物业进行装修改造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将装修改造方案报甲方,经甲方同意才能进行施工;甲方对施工全过程有权监督和管理,乙方必须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卫生等工作,自行负责装修改造的一切费用,并向有关部门申办各项手续;装修改造完成后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3/7用。施工期间如造成物业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损失并进行修复。6.乙方不得占用、损坏物业的共用的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因搬迁、装修改造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提前征得甲方同意,并在约定期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坏的,应予赔偿。7.乙方入住人员须配合甲方做好房屋内的防火、防水、防电、防盗工作,做到人走断电、断水、关门。甲方每月至少进入房间一次进行消防安全检查。8乙方入住人员不得在房间内做饭和使用大功率电器。六、其他要求:(一)甲方负责出资将物业按照乙方要求进行装修或改造,装修或改造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出资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室内空气检测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未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甲方须进行整改直至符合标准。(二)甲方须在2025年10月15日前准备好符合乙方需求的场地并可安排入住。未按约定安排好物业的,甲方负责安排乙方人员的临时居住,且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小写: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不再租赁该物业,甲方自行承担一切损失。(三)甲乙双方在物业交付之日前须对物业进行检查,核实相关设施并认可其状态后签署《租赁物业接收清单》。(四)合同期间,甲方如需转让、抵押或出售该物业时,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双方协议是否终止合同。如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负责与转让方、抵押方或买方协调,确保合同内容和效力不变,否则按违约处理七、违约责任与不可抗力:(一)乙方应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月租金额的万分之五[即人民币:小写:81.68元(大写:捌拾壹元陆角捌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二)未满约定租赁期限,甲方自行提前终止执行合同的,除被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临时安置学生所产生的租赁费、搬迁费等。(三)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此项目转租或分给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的,除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外,承担由此造成的一4/7切损失。(四)合同履行未满一年的,如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结束合同,甲方有权扣除部分租赁保证金。(五)如甲方不按约定及时维修物业,致使物业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擅自改变物业结构、用途致使物业受到损失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物业,并要求赔偿损失。(六)因甲方责任引起安全事故,除甲方须赔偿相关费用外,乙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扣罚履约保证金的5-10%,同时要求甲方提交书面整改方案并落实。甲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彻底,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七)在合同期内因甲方责任累计发生2次(含)以上安全事故,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八)在合同期内,因乙方入住人员不遵守甲方制定的消防、卫生、治安、财产保管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九)在租赁期内,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增加征收物业行政收费或税费的,应根据征收的对象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费用。(十)合同期间发生消防、治安、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出租管理等事故,所产生的民事、刑事、行政法律责任及由处理事故的相关费用甲乙双方根据事故责任各自承担。(十一)免责条件:1.因不可抗力因素而致甲乙双方财物受到损失的,双方免责。2.因国家政策变动或工作要求,不允许甲方出租物业或乙方租赁物业时,双方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因此而致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免责。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住宿费按照实际服务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4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十二)一方违约的,守约方因维权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等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5/7九、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一)合同一方有异议时,应在5天内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书面异议。(二)合同另一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在3天内负责处理并函复对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对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三)如合同一方利用自身优势之便,以不道德的手段,故意隐瞒和掩盖自身缔约过失,违背投标(响应)承诺和未尽义务,损害了另一份方的合法权益,另一份方在任何时候均可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并索取赔偿,且不受服务期和合同时效的限制。十、争议的解决:(一)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其它无争议的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十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税费:(一)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甲方承担。(二)甲方依照税务规章优先在合同履约地开具发票及纳税。十三、合同生效与合同备案:(一)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十四、双方应提供的资料内容:(一)甲方须提供:1.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消防合格证、卫生许可证、物业产权证明及物业平面图的复印件(盖甲方公章)6/72.项目负责人及紧急联系人名单和联系方式。(二)乙方须提供:1.项目管理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2.实际居住人的名单、真实身份信息及其联系方式。十五、其它:(一)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采购文件、要约文件和响应承诺文件、合同附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缔约生效日期为有效签署或盖章确认之日期。(二)如一方(包括联系人)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联系人或负责人,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未履行通知义务方承担相应责任。(三)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主体性和关键性合同义务。(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四份。(五)本合同(含附件)共计1页,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六)本合同所指“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短信、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的通知形式,到达时间以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准,但进行书面通知前后,通知方均有义务电话确认通知事项。(七)双方均已对以上各条款及附件作充分了解,并明确理解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权责。(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广州市越秀区华翔宾馆乙方(盖章):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福路永福西约101号院(广州市癌症防治中心)之一第三至六层地址:广州市横枝岗路78号电话:020-85172894电话:020-66673666税号:91440101563996470G开户名称:124401004553507600银行账号:91440101563996470G银行账号:44032701040006806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茶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恒福路支行亭支行签约代表:术签约代表:月19日签约日期:2025年9月19日签约日期11“平的717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2025-2027年度学生宿舍租赁合同甲方:广州市越秀区华翔宾馆乙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广州市癌症防治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项目主要内容及实现功能目标:为乙方学生提供一个安全、便利、舒适的住宿场地。二、服务供应清单:甲方依照招标内容和乙方要求,提供符合规定的物业(下简称“物业”)供乙方150名学生住宿。三、基本合同条款一览表序号合同条款内容1合同总额人民币:小写:3920400元(大写:叁佰玖拾贰万零肆佰元整)[即每季度人民币:小写:490050元(大写:肆拾玖万零伍拾元整)若乙方入住人数超过150人(不含)的,乙方以人民币:小写:1089元(大写:壹仟零捌拾玖元整)/人/月的单价向甲方支付租金,且合同期内增加的租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0%[即人民币:小写:392040元(大写:叁拾玖万贰仟零肆拾元整)]2合同总额内容(1)合同总额已包含了乙方租赁的物业在交付乙方使用后所产生基础水电费(指能满足乙方正常日常生活必需的水电消耗所产生的费用,最低标准为:电不低于80kwh/人/月、水不低于10立方米/人/月)、管理费、实施合同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计费用等,合同期内无其他额外费用产生(合同另有约定的有偿服务除外)(2)本项目总费用含在投标总价内,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3)除合同另外约定,价格为固定不变价,天数为公历日。3物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福路永福西约101号之一4服务期合同生效后2年,即从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5合同签订方式及情况一次性签订本项目合同。6付款方式按季度结算。在合同生效后,由甲方在每季度第一周向乙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如租期不足一个月,则租金按日计算(日租金=季度租金÷90)7付款要求(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依法纳税的住宿费发票。(2)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甲方均必须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3)乙方在确认服务期内无安全事故、无重大治安案件、无重大投诉后,向甲方支付租金。(4)住宿费以转账方式转入甲方的银行账户。8保证金(1)甲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5%[即人民币:小写:196020元(大写:壹拾玖万陆仟零贰拾元整)]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2)乙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付首个季度的租金,并同时一次性向甲方交付2个月的租金(月租金=季度租金÷3)[即人民币:小写:326700元(大写:叁拾贰万陆仟柒佰元整)]作为租赁保证金。(3)在租赁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在乙方结清各项费用且将租赁物业及其设施按约定交付给甲方并经甲方审查通过后,双方在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和租赁保证金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给对方(凭票据原件退保证金)四、服务执行标准:(一)甲乙双方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二)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物业租赁、物业安全、消防安全、治安、环境卫生等工作。2/7五、投诉跟踪及服务要求:(一)甲方须安排专人接待投诉、建议或维修需求,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及时跟踪、回访。对乙方提出的维修需求,甲方须在1小时内响应,3日内完成维修。在维修期间如严重影响乙方实际居住使用的(如发生房间内空调故障、热水器损坏等),甲方负责安排临时居住措施。(二)合同期内,乙方将定期开展居住满意度调查,对“环境卫生、日常服务、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服务情况进行评分,并对甲方工作不足之处提出书面整改要求。连续两次满意度调查结果低于70%,且经乙方书面要求后,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三)其他服务要求:1.甲方负责物业公共场所所有配套设施的维修(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除外)、保养及更换,保证设施安全运行。如因乙方非正常使用导致损坏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2.甲方负责在乙方入住前准备好完整可用的消防和治安安全设施,包括但29不限于:在物业走廊、防火通道、楼梯等公共区域配置24小时监控设备;房屋配备消防栓;每个房间内配备灭火器、足量的防毒面具、烟雾报警器;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标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等。如因上述设备设施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3甲方有独立的门岗管理制度、出入登记制度和住宿管理制度,提供完整的物业服务(包括水电供应、保洁、维修服务等),有前台、保洁、水电维修、安全管理等服务人员。4针对消防、治安、水电安全、设备故障、建筑物损毁及其他涉及人身或财产安全的突发情况,甲方具备完善且有可操作性的突发事故应急机制,有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培训及演练。若因不可抗力或突发情况影响乙方实际居住使用的,甲方有安排临时居住的措施。5.在合同期内,乙方需对物业进行装修改造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将装修改造方案报甲方,经甲方同意才能进行施工;甲方对施工全过程有权监督和管理,乙方必须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卫生等工作,自行负责装修改造的一切费用,并向有关部门申办各项手续;装修改造完成后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3/7用。施工期间如造成物业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损失并进行修复。6.乙方不得占用、损坏物业的共用的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因搬迁、装修改造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提前征得甲方同意,并在约定期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坏的,应予赔偿。7.乙方入住人员须配合甲方做好房屋内的防火、防水、防电、防盗工作,做到人走断电、断水、关门。甲方每月至少进入房间一次进行消防安全检查。8乙方入住人员不得在房间内做饭和使用大功率电器。六、其他要求:(一)甲方负责出资将物业按照乙方要求进行装修或改造,装修或改造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出资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室内空气检测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未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甲方须进行整改直至符合标准。(二)甲方须在2025年10月15日前准备好符合乙方需求的场地并可安排入住。未按约定安排好物业的,甲方负责安排乙方人员的临时居住,且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小写: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不再租赁该物业,甲方自行承担一切损失。(三)甲乙双方在物业交付之日前须对物业进行检查,核实相关设施并认可其状态后签署《租赁物业接收清单》。(四)合同期间,甲方如需转让、抵押或出售该物业时,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双方协议是否终止合同。如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负责与转让方、抵押方或买方协调,确保合同内容和效力不变,否则按违约处理七、违约责任与不可抗力:(一)乙方应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月租金额的万分之五[即人民币:小写:81.68元(大写:捌拾壹元陆角捌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二)未满约定租赁期限,甲方自行提前终止执行合同的,除被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临时安置学生所产生的租赁费、搬迁费等。(三)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此项目转租或分给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的,除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外,承担由此造成的一4/7切损失。(四)合同履行未满一年的,如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结束合同,甲方有权扣除部分租赁保证金。(五)如甲方不按约定及时维修物业,致使物业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擅自改变物业结构、用途致使物业受到损失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物业,并要求赔偿损失。(六)因甲方责任引起安全事故,除甲方须赔偿相关费用外,乙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扣罚履约保证金的5-10%,同时要求甲方提交书面整改方案并落实。甲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彻底,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七)在合同期内因甲方责任累计发生2次(含)以上安全事故,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八)在合同期内,因乙方入住人员不遵守甲方制定的消防、卫生、治安、财产保管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九)在租赁期内,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增加征收物业行政收费或税费的,应根据征收的对象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费用。(十)合同期间发生消防、治安、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出租管理等事故,所产生的民事、刑事、行政法律责任及由处理事故的相关费用甲乙双方根据事故责任各自承担。(十一)免责条件:1.因不可抗力因素而致甲乙双方财物受到损失的,双方免责。2.因国家政策变动或工作要求,不允许甲方出租物业或乙方租赁物业时,双方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因此而致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免责。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住宿费按照实际服务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4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十二)一方违约的,守约方因维权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等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5/7九、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一)合同一方有异议时,应在5天内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书面异议。(二)合同另一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在3天内负责处理并函复对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对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三)如合同一方利用自身优势之便,以不道德的手段,故意隐瞒和掩盖自身缔约过失,违背投标(响应)承诺和未尽义务,损害了另一份方的合法权益,另一份方在任何时候均可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并索取赔偿,且不受服务期和合同时效的限制。十、争议的解决:(一)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其它无争议的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十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税费:(一)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甲方承担。(二)甲方依照税务规章优先在合同履约地开具发票及纳税。十三、合同生效与合同备案:(一)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十四、双方应提供的资料内容:(一)甲方须提供:1.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消防合格证、卫生许可证、物业产权证明及物业平面图的复印件(盖甲方公章)6/72.项目负责人及紧急联系人名单和联系方式。(二)乙方须提供:1.项目管理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2.实际居住人的名单、真实身份信息及其联系方式。十五、其它:(一)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采购文件、要约文件和响应承诺文件、合同附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缔约生效日期为有效签署或盖章确认之日期。(二)如一方(包括联系人)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联系人或负责人,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未履行通知义务方承担相应责任。(三)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主体性和关键性合同义务。(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四份。(五)本合同(含附件)共计1页,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六)本合同所指“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短信、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的通知形式,到达时间以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准,但进行书面通知前后,通知方均有义务电话确认通知事项。(七)双方均已对以上各条款及附件作充分了解,并明确理解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权责。(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广州市越秀区华翔宾馆乙方(盖章):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福路永福西约101号院(广州市癌症防治中心)之一第三至六层地址:广州市横枝岗路78号电话:020-85172894电话:020-66673666税号:91440101563996470G开户名称:124401004553507600银行账号:91440101563996470G银行账号:44032701040006806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茶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恒福路支行亭支行签约代表:术签约代表:月19日签约日期:2025年9月19日签约日期11“平的7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宿舍租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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