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雅安市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2026)



雅安市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宏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何启贵、邹莉追偿权纠纷案委托法律服务直选方式选择中介机构公示

项目编号:
雅直选(2026)00029号
项目名称:
雅安市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宏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何启贵、邹莉追偿权纠纷案委托法律服务

业主或委托单位:
雅安市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所在地:
雅安市

资质类别及等级:

资质类别
等级
中介费限额

律师事务所

20000.00元

服务类别:
法律服务
咨询电话:
400-066-5999

中介服务费
19900元

服务金额说明:
法律服务费199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玖仟玖佰元整),报价为含税包干价,是完成项目法律服务的全部费用(包含差旅费、住宿费) ,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中介机构服务内容:
雅安市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宏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何启贵、邹莉追偿权纠纷案一审、二审、再审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选择中介:
四川天责律师事务所

合同:
委托代理合同.pdf

备注:
服务完成期限以委托代理合同为准

雅安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6年01月30日

四川天责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合同【2026】川天律代字第026号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雅安市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住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西康路东段131号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91511800669583172T联系电话:400-066-5999受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四川天责律师事务所住所地:雅安市雨城区熊猫大道383号西康商业广场2号楼9楼5号联系电话:2224577甲方因民商事【】行政【×】诉讼,特委托乙方代理此项诉讼。为此,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1、委托代理的内容甲方因与四川宏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何启贵、邹莉关于追偿权纠纷一案【】本诉【×】反诉【×】本诉及反诉【×】被反诉【×】本诉及被反诉的【】一审【】二审【×】申诉【】再审【×】仲裁【×】执行【×】订立本合同时至执行终结的所有诉讼内容和诉讼阶段【×】其他,现委托乙方指派律师代理诉讼。2、委托代理权限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1.2.2】种方式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1.2.1一般代理方式。1.2.2特别授权代理方式:代理人有权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和解;代签所有法律文书:代为选择鉴定机构:代为申请追加当事人:代为撤诉:代为提起反诉及其他等。3、委托代理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完成甲方诉讼或仲裁,即至受托的相应诉讼或仲裁内容和阶段在法院或仲裁机构结案时止,包括但不限于判决、裁决、调解、案件和解、撤诉、通知、裁定等。第二条指派代理律师2.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经甲方同意指派费文华、周虹律师作为代理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代理事务。1四川天责律师事务所2.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代理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及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或基于更好维护甲方权益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师执行本合同项下的代理事务。第三条代理费用的收取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3.1】种收费方式3.1一般代理收费方式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收到乙方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19900.00元(大写:壹万玖仟玖佰元整)3.2风险代理收费方式3.2.1甲方选择风险代理方式时,根据上述已确定的诉讼代理内容和阶段,在订立本合同时,于日内向乙方支付基本代理费¥元,该费用系考虑乙方完成受托事务需发生的成本而支付,与案件结果无关。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减少或退还,亦不在今后乙方所取得的风险代理费中抵扣。3.2.2乙方完成受托事务,达到代理目标时,甲方向乙方支付风险代理费:3.2.2.1乙方应达到的代理目标:13.2.2.2风险代理费的取费计算标的(包括但不限于货币或实物的公允价值)及标准(费率或定额):3.2.2.3风险代理费的支付时间:3.2.2.4甲方逾期支付风险代理费的责任:3.3其它方式:/3.4采用第(一)种方式收费时,该代理费按照案件标的、疑难程度、律师工作量大小等综合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规定计取的报酬,与案件结果无关。除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减少或退还代理费。3.5在诉讼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执行费、鉴定费、邮寄费等相关机构依法收取的费用,由甲方自行预交并承担。第四条其他费用的约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办案差旅费、复制费、通讯费等甲方需另行支付。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预付该费用¥L元,该费用双方约定:4.1在结案时据实结算【×】4.2包干使用,双方不再结算【×】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5.1应当如实向乙方介绍案情、提供真实的证据及证据线索。乙方发现甲方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假证伪证时,有权解除合同终止代理,乙方已收代理费不予退还,并有权向2Z7四川天责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合同【2026】川天律代字第026号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雅安市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住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西康路东段131号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91511800669583172T联系电话:400-066-5999受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四川天责律师事务所住所地:雅安市雨城区熊猫大道383号西康商业广场2号楼9楼5号联系电话:2224577甲方因民商事【】行政【×】诉讼,特委托乙方代理此项诉讼。为此,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1、委托代理的内容甲方因与四川宏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何启贵、邹莉关于追偿权纠纷一案【】本诉【×】反诉【×】本诉及反诉【×】被反诉【×】本诉及被反诉的【】一审【】二审【×】申诉【】再审【×】仲裁【×】执行【×】订立本合同时至执行终结的所有诉讼内容和诉讼阶段【×】其他,现委托乙方指派律师代理诉讼。2、委托代理权限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1.2.2】种方式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1.2.1一般代理方式。1.2.2特别授权代理方式:代理人有权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和解;代签所有法律文书:代为选择鉴定机构:代为申请追加当事人:代为撤诉:代为提起反诉及其他等。3、委托代理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完成甲方诉讼或仲裁,即至受托的相应诉讼或仲裁内容和阶段在法院或仲裁机构结案时止,包括但不限于判决、裁决、调解、案件和解、撤诉、通知、裁定等。第二条指派代理律师2.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经甲方同意指派费文华、周虹律师作为代理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代理事务。17Z四川天责律师事务所2.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代理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及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或基于更好维护甲方权益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师执行本合同项下的代理事务。第三条代理费用的收取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3.1】种收费方式3.1一般代理收费方式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收到乙方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19900.00元(大写:壹万玖仟玖佰元整)33.2风险代理收费方式3.2.1甲方选择风险代理方式时,根据上述已确定的诉讼代理内容和阶段,在订立本合同时,于日内向乙方支付基本代理费¥元,该费用系考虑乙方完成受托事务需发生的成本而支付,与案件结果无关。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减少或退还,亦不在今后乙方所取得的风险代理费中抵扣。3.2.2乙方完成受托事务,达到代理目标时,甲方向乙方支付风险代理费:3.2.21乙方应达到的代理目标:3.2.2.2风险代理费的取费计算标的(包括但不限于货币或实物的公允价值)及标准(费率或定额)/3.2.2.3风险代理费的支付时间:3.2.2.4甲方逾期支付风险代理费的责任:3.3其它方式:/3.4采用第(一)种方式收费时,该代理费按照案件标的、疑难程度、律师工作量大小等综合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规定计取的报酬,与案件结果无关。除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减少或退还代理费。3.5在诉讼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执行费、鉴定费、邮寄费等相关机构依法收取的费用,由甲方自行预交并承担。第四条其他费用的约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办案差旅费、复制费、通讯费等甲方需另行支付。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预付该费用¥元,该费用双方约定:41在结案时据实结算【×】42包干使用,双方不再结算【×】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5.1应当如实向乙方介绍案情、提供真实的证据及证据线索。乙方发现甲方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假证伪证时,有权解除合同终止代理,乙方已收代理费不予退还,并有权向27Z四川天责律师事务所甲方追偿约定的代理费及其它损失。5.2甲方应按约定按时支付代理费。5.3配合乙方做好诉讼代理工作。5.4合同生效后,甲方因包括但不限于不起诉、自行撤诉、另行委托他人等原因擅自解除或终止履行本合同的,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一般代理收费或风险代理收费方式全额支付乙方代理费,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6.1乙方以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为服务宗旨,切实履行代理职责。服务过程中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保守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不宜外泄事宜。6.2积极收集证据,认真研究案件事实及法律,按时出庭参与诉讼。6.3生效后,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全额退还已收甲方的代理费。第七条其它7.1签署本合同时,已经详细阅读本合同条款,并准确理解合同各条的内容和意思。带【】的项目属协商选择的项目,选择的在【】内划或选择符号,不选择的在【】内划×。7.2合同前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咨询意见,仅表示该律师对甲方提供的证据及反映的情况作出的判断和乙方在本案中的工作方向与工作目标,仅供甲方参考,不表示该律师对案件结果的承诺。7.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乙方过错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的,应全额退还代理费并以届时乙方律师执业保险的理赔金额为限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7.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时,双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5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由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四川天律师办务质1月2026年1月2日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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