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维护 广告宣传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港区)口岸街道办事处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1203-FW2026-12142
二、合同名称:亲“新”驿站集装箱维护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203-FW2026-12142
四、项目名称:亲“新”驿站集装箱维护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港区)口岸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19975157817
供应商(乙方): 泰州中山广告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380526358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亲“新”驿站集装箱维护
项目编号:JSZC-321203-FW2026-12142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项目预算: ¥8000.0
项目地点: 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金港南路1号
采购单位: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港区)口岸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姓名: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港区)口岸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 19975157817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8000.0
3.履行时间(期限): 1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1-2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2-02 08:38
亲新驿站集装箱维护合同.pdf
合同甲方(采购人):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口岸街道办事处乙方(供应商):泰州中山广告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亲“新”驿站集装箱维护项目直选采购结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标的名称项目名称:亲“新”驿站集装箱维护第二条服务内容卷帘、定制灯箱招牌装置等项目((明细单附后)。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本次比选采购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以及与本次比选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条履行地点地点:高港区大润发超市门口亲“新”驿站第五条价款或者报酬、付款进度安排、资金支付方式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人民币:8000.00元(大写:捌仟元整)。2、本合同总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乙方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3、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4、支付方式:国库支付第六条权利保证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1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2、采购项目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如无明确约定,应当归属甲方所有。第七条质量保证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以及乙方的承诺。国家有质量标准的,应当首先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第八条验收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标准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不能明确客观标准、涉及主观判断的,将通过在使用人中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转化为客观、量化的验收标准。必要时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验收。第九条违约责任AA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2、乙方未履行承诺,或未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或交付,或服务质量不符合规定,甲方有权扣除总价款5%作为违约金,并责令乙方在限期内整改。如果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改正,或乙方再次出现未履行承诺,或未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符合规定情形的,甲方将立即解除合同,并视情况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第十条争议解决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集装箱维护 广告宣传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