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稻再生稻产业集群采购合同公告(合江县乡村振兴局2026)



一、合同编号: N5105222026000008-2-4
二、合同名称: 合江县2025年中稻再生稻产业集群项目-种子(二次)
三、项目编号: N5105222026000008
四、项目名称: 合江县2025年中稻再生稻产业集群项目-种子(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合江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 合江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0830-5240423
供应商(乙方):四川金安特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路318号环球都汇3108号
联系方式:1898389931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宜香优2118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387.5000公斤
主要标的单价:83.900000元
合同金额: 11.64112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1-3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2-02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合江县2025年中稻再生稻产业集群项目水稻种子采购合同(包四).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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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县2025年中稻再生稻产业集群项目水稻种子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0522202600000804采购人(甲方):合江县乡村振兴局(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乙方):四川金安特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地点:合江县乡村振兴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标的信息。合江县2025年中稻再生稻产业集群种子采购,采购包4。1.项目编号:N5105222026000008-042.项目名称:合江县2025年中稻再生稻产业集群种子采购。3.具体内容:水稻种子:宜香优2118,数量:1387.50公斤,单价:83.9元/公斤。(详见乙方报价表)。4.合同金额:人民币116411.25元,(大写:壹拾壹万陆仟肆佰壹拾壹元贰角伍分)。二、货物要求。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2.包装方式: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第1页共4页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和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合同等相关约定。4.其他要求。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进度款,交货并抽样送检合格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凭发票、项目镇街收据、检测报告,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2.当季水稻收获后无质量问题(2026年8月),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完成供货。交货地点:白米镇、望龙镇。中标投标人自行与项目镇(街)对接,负责将种子发放到农户,并收集整理好发放清册。供货时一并提交调运检疫证。五、履约保证金。1.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需向采购人缴纳5%的履约保证金。2.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以上方式均可。六、验收标准和方法。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及本行业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采购文件要求(或响应文件的响应或承诺)以及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货物时,由双方一同抽样送检(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净度、发芽率和水分含量,并封存样品备查。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3.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4.甲方有义务并指派专人积极配合乙方进行交货工作。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第2页共4页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乙方有义务按响应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5、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九、违约责任。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因种子质量问题或者因种子的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不真实,遭受损失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五条处理。十、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1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第3页共4页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法律诉讼解决。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合江县乡村振兴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12504300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2026年1月0日乙方:四川金安特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盖章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路318号环球都汇3168号账户名称:四川金安特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总府支行账号:22900101040051184签订时间:2026年1月30日第4页共4页最后报价表项目编号:N5105222026000008项目名称:合江县2025年中稻再生稻产业集群项目-种子(二次)采购包:4(合同包四)供应商名称:四川金安特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产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1宜香优2118公斤117937.5元116411.25元单价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金安特0.5公斤/袋透气塑料袋包装,30公斤/件编织袋包装四川金安特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备注:无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2026年01月2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稻再生稻产业集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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