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环保检测服务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烟台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2026)
烟台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烟台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2025年环保检测服务采购(预采购)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6000002024020009691_001_017
二、合同名称:烟台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2025年环保检测服务采购(预采购)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600000202402000969
四、采购项目名称:烟台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2025年环保检测服务采购(预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烟台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大海阳路72号
联系方式:6243344
供应商(乙方):中环吉鲁检测(山东)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长江路300-2号5号楼715号
联系方式:152642925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1
0.1849
0.1849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1
0.2773
0.2773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1
0.2773
0.2773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3
0.1849
0.5547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1-0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2-02
九、其他补充事宜:
烟台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2025年环保检测服务采购预采购合同 (1)(1).pdf
环保合同.pdf
客el上A3然H4计划编号:37060000025400620240080AMnG1售-1h标8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烟台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2025年环保检测服务采购(预采购)合同编号:SDGP3706000002024020009691_001采购人:烟台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供应商:中环吉鲁检测(山东)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和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一十一月四日客el上采购人(全称):烟台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A3然4(3)乙方在响应时的书面承诺A1h供应商(全称):中环吉鲁检测(山东)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烟台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2025年环保检测服务采购(预采购)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烟台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2025年环保检测服务采购(预采购)由山东和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SDGP370600000202402000969号磋商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确定中环吉鲁检测(山东)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F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Mn(4)成交通知书(5)合同附件(6)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上述文件将相互补充,甲乙双方必须予以遵守执行。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中后者解释为准。G2.合同范围和条件:售-1标8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3.合同内容:2025年环保检测服务。(1)飞灰检测序号检测项目检测次数备注单价(每次)1飞灰重金属及含水率365次检测标准须符合当地和国家要求1387元2二噁英4次检测标准须符合当地和国家要求3697.25元序号检测项目检测次数检测要求单价(每次)1噪音检测4次厂界噪声的监测应按照GB12348-2008的要求执行,并参考厂内主要噪声源距厂界位置和厂界周边敏感目标来布置监测点位。1849元2有组织废气检测4次臭气的检测应按照GB/T16157、HJ75、GB14554-93、GB/T16297-1996、GB18483-2001等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2773元3无组织废气检测4次臭气的检测应按照GB/T16157、HJ75、GB14554-93、GB/T16297-1996、GB18483-2001等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2773元4垃圾渗滤液污水检测(垃圾场)12次污水的监测应按照GB16889-2024、GB/T31962-2015等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1849元5垃圾渗滤液污水检测(转运站)12次污水的监测应按照GB16889-2024、GB/T31962-2015等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1849元客el上A3然F4MnG1售-1上月款项凭验收报告和发票等相关付款凭证支付该月应付款的70%。h标84.合同总金额:(小写)¥59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玖万伍仟元整。A价款形式:固定总价合同,含税价,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其他费用。5.付款方式:本项目款项由甲方支付。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待财政预算指标下达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具备实施条件后,甲方收到乙方预付款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预付款);次月按实际服务量结算,6.服务期限、报告交付期:(1)服务期限:1年(自2024年财政结账日前五日到2025年财政结账日前五日)。(2)报告交付期:飞灰检测:检测完成后3个日历日内出具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其中飞灰重金属检测出具报告具有连续性,自服务期内第一份检测报告出具后,每日连续提供检测报告;转运站及垃圾场常规检测:检测完成后7个日历日内出具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客elA3(3)甲方对服务质量的检验,应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然H4AMnG售-1h标8上7.服务质量及要求:(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完全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或最新者。(4)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和技术资料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保证甲方使用该服务或服务内容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需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如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还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返还已付款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工作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全部已付款项,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8.权利与义务:18.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①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②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③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④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客情形时终止本合同。elA3(2)甲方的义务然H4AMnG售-1h标8上⑤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⑥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服务管理规定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中。⑦甲方对乙方服务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并有权督促乙方人员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及更换本项目服务人员。①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②甲方应督促乙方人员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及更换本项目服务人员。8.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的权利①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②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2)乙方的义务①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1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③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④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⑤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⑥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与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甲方提供项目执行情况、客成果总结等材料,并配合甲方及甲方组织的监督检查。elA39.项目管理:然F甲乙双方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及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接触或产生的资料负有4AMnG1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并通知乙方。售-1h标8(2)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做好项目验收,提供项目验收相关的技术、服务、上⑦项目结束后,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移交项目资料,同时乙方应当自留一份完整的项目档案并予以妥善保管。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服务人员被退回,乙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符合要求的人员补充到位。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对服务过程所有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进行保密,如有泄密须承担相应后果及法律责任。乙方指定曹海英0535-6661299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商务和技术,如人员有变更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等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每一项目实施必须由乙方相关负责人现场管理。在项目实施阶段验收时,乙方相关负责人必须配合。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后续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0.保密:保密义务,未经合同相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法律审查及行政、司法程序除外。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11.履约验收方案:(1)本项目采用甲方成立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小组负责项目验收的方式。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乙方应向甲方发出项目验收建议。甲方自收到验收建议数量、质量、安全等资料。(3)验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对象覆盖面、服务事项满意度、服务承诺实现程度和稳定性、服务质量、服务进度、人员、设备配备情况、安全标准、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4)验收小组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进行逐一核对、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验收小组以书面形式作出结论性意见,由验收小组成员签字及乙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报告甲方。客(5)乙方对验收意见存在异议拒不签字盖章的,视同未通过验收,甲方将elA3(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必须要有专门队伍从事此项工作,然FAMn违约金。G1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售-1h标8(5)本合同的变更或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更换专业技术人员或邀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与,重新组织验收。重新验收后乙上方仍拒不认可验收意见的,按验收不合格处理,并在验收报告上注明。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当终止资金支付,并按合同约定对乙方提起法律追偿。12.售后服务条款:(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项目正常运行。乙方在完成项目后,须提供无偿咨询服务、指导和建议等技术支持。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问题1小时之内做出响应并及时解决问题。13.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提出或由于甲方原因需要对项目进行修改或变更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予以变更或修改,不收取任何费用。(2)因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可直接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立即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并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30%4(3)因乙方违反相关规定或技术服务未能满足要求,甲方终止合同后,将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合同终止相关信息。(4)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时,应当在三十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协商处理。因终止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14.分包与转让:(1)本项目合同不允许分包,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的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15.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客生效。elA3然应予以赔偿。H4AMnG售-1h标8上16.违约条款:(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该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其服务工作内容,每迟交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除上述情形外,乙方若出现其它违约行为,每次应按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2)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3)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为追索损失发生的律师代理费、保全费在内的实际损失。(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17.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政府指令行为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5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118.争议的解决方式:(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疑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19.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0.乙方如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和履约保函相关服务需求的,详见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rz.cn/)和客竞争性磋商文件附4“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信息”。elA3(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然H4AMnG1售-1h标8上2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烟台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乙方(盖章):中环吉鲁检测(山东)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开户银行:/区支行开户银行:恒丰银行烟台经济技术开发银行账号:/银行账号:37250101330100000029住所地:烟台市芝罘区大海阳路72号住所地: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长江路300-2号5号楼715号电话:0535-6243344电话:0535-6661299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保检测服务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烟台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