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政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6)



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工程拆迁安置房工程(1区)工程桩超前钻探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工程拆迁安置房工程(1区)工程桩超前钻探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01001904759542601090330

项目业主:

广州市政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机构:

广东省金粤地质工程勘测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工程拆迁安置房工程(1区)工程桩超前钻探服务

合同编号:

4401001904759542601090330

合同总金额:

¥984,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6年01月30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须完成全部工程桩的超前钻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场钻探、取样、记录、数据分析与报告编制等包工包料包安全生产包税金等全部费用,确保符合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

合同附件

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工程拆迁安置房工程(1区)工程桩超前钻探服务合同扫描件.pdf

广州市政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6-02-02

合同编号:穗政园约[2026]12号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工程拆迁安置房工程(1区)工程桩超前钻探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广州市政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75954R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劳卫通讯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南街1号之一第三层(仅作办公用途)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服务方):广东省金粤地质工程勘测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劳动社区万庭大厦1号楼303A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CWRG6W9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小辉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808-811室联系人:李小辉联系方式:1898897099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双方经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工程拆迁安置房工程(1区)工程桩超前钻探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工程拆迁安置房工程(1区)工程桩超前钻探服务2.工程地点:广州市荔湾区3.工程规模、特征: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工程拆迁安置房工程(1区)位于环市西路南侧黑山七街、八街,为3栋地上30层(含6层裙楼),地下5层商住一体住宅。本次涉及的超前钻探服务为安置房(1区)施工阶段对各基桩部位进行逐桩勘察(涉及173根桩约204个孔),钻孔深度需要满足嵌岩型桩基础的要求,并取得部分岩石样品进行抗压试验测试,并满足设计图要求。二、服务内容1.乙方将提供以下服务内容: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超前钻)。乙方完成本项目建设红线图范围内、外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对规划用地红线内(含代征用地,如有)及红线外(管线)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包括但不限于:超前钻,探明桩端(桩端为微风化灰岩)持力层下连续厚度不少于3倍桩径且不少于5m范围内,有无不良地质等。2.乙方所提供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1)符合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年版)》(GB50021-2001)等现行规范要求;(2)探明桩端(桩端为微风化灰岩)持力层下连续厚度不少于3倍桩径且不少于5m范围内,有无不良地质等;(3)钻孔位置和数量按甲方及设计要求;-2-(4)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甲方特定要求存在冲突,以较高标准为准。3.服务流程:(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初步服务建议书和计划时间表,并根据甲方反馈进行必要的调整;(2)乙方定期检查服务进度,确保服务按计划时间表进行;(3)乙方应在甲方提供全部工作面后45天内,完成所有所有成果服务及配套材料;(4)乙方应在交付服务成果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14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14天内无正当理由不予组织验收,视为验收通过。三、服务人员及方式1.服务人员:乙方应指派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服务团队,以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服务团队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角色:(1)项目经理:负责整体服务规划、协调和监督。(2)技术专家: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问题解决方案。(3)客户服务代表:负责日常沟通和反馈。2.服务方式: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将通过以下方式提供:(1)现场服务: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提供服务。(2)远程服务:乙方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在线会议等方式提供服务。四、服务时间及地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钻探工作完成并提交合格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勘察成果文件止,具体工期以实际进度为准。2.服务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五、服务质量、成果及交付1.服务质量-3-乙方应遵守以下服务标准:(1)专业性:乙方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和经验。(2)可靠性:乙方服务应按照约定的标准和流程执行。(3)及时性:乙方服务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4)客户满意度:乙方服务应满足甲方的需求和期望。2.服务成果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服务成果:勘察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报告、勘察成果光碟);3.成果交付乙方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纸质版6份并同时提供电子版源文件,勘察成果资料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勘察成果不包含图审。如因其它原因需要进行图审,则另行商定。五、付款方式1.本合同暂定服务费用总金额为¥984,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捌万肆仟元整),其中:不含税价为¥928,301.89元(大写:人民币玖拾贰万捌仟叁佰零壹元捌角玖分),税额为¥55,698.11元(大写:人民币伍万伍仟陆佰玖拾捌元壹角壹分),税率为6%。上述费用为总价包干,仅作为计量支付的参考依据,合同结算价以项目结算终审单位审核为准。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结算价若超过100万元,则按100万元结算。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支付的服务价款涵盖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的全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现场钻探、取样、记录、数据分析与报告编制等包工包料包安全生产包税金等所需的全部费用。2.甲方按照《广州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实施办法》及《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城市道路建设资金支付工作指引(2023版)的通知》(穗交运函(2023)136号)文件精神(上级有最新文件要求的,执-4-行新文件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3.本合同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期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合同生效后,甲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支付合同价的20%作为首付款,首付款计入合同正常服务报酬的累计支付额,不另行扣回;(2)乙方完成勘察工作的实际工程量经甲方、设计单位确认后,甲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累计可支付至完成工作量的70%;(3)乙方提交合格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勘察成果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并经甲方、设计单位确认后,甲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累计可支付至合同价的80%(且不得高于补充合同价的80%);(4)本合同完成结算评审后,根据合同结算价进行余额支付,多退少补。4.根据市发展改革委的立项批复,本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安排。按照穗交运函(2023)136号文,项目管理中心作为市本级财政出资城建项目支出预算单位,负责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拨付工作,乙方在提交资金支付申请时需要向“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管理中心”开具发票。凡属异地(广州市外)来穗的施工企业申请支付工程款,须先在本地税务部门办理增值税预缴税,同步提交税务部门盖章确认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通用申请表(税及附征税费)》,以及本地税务部门确认的税收缴款书或完税证明。开票信息:单位名称: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管理中心纳税人识别号:12440100G339643475单位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16楼单位电话:020-83630079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开户账号:3602000909005183737-5-5.乙方收款信息开户名:广东省金粤地质工程勘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账号:44050140020400002137上述账户信息如果变更,乙方应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通知造成的一切损失、风险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六、甲、乙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向乙方提供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2.甲方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要求勘察人乙方进行补钻。3.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索赔。4.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它责任。(二)乙方责任1.乙方应具备相关资质并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的任务-6-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2.由于乙方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乙方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乙方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甲方、乙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甲方的人员一起验收甲方提供的材料。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5.在现场工作的乙方的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6.乙方未能按期完成约定服务或完成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负责整改直至达到合同要求。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服务延误或无法完成,每逾期一日,应按服务价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按服务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甲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鉴定费用、诉讼仲裁费用、保全费用、律师费用、维权费用以及其他合理费用。7.违约金扣除的上限为合同暂定价的10%。8.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的其它责任。七、安全管理责任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提供服务时,应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对其派出人员负有安全管理责任,-7-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及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八、知识产权1.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均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有权对成果进行再开发、申请专利、许可第三方,乙方放弃署名权及报酬请求权。2.乙方承诺将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提供必要信息和资料),以协助甲方实现委托成果知识产权的完全归属,并为甲方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申请、登记、注册、维持和保护该等知识产权提供全面的协助,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3.7方保证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乙方违反本保证而导致甲方遭受任何索赔、诉讼或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九、保密义务1.双方对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双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向第三方披露。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因以下情况所进行的披露除外:(1)向在正常业务中所委托的审计、律师等工作人员进行的披露,但前提是该等人员必须对其在进行前述工作中所获知的与合同有关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2)向法院或者根据任何诉前披露程序或类似程序的要求,或根据所采取的法律程序;(3)依法配合政府部门、司法部门等有权机关调查。2.保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后【2】年/至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解除保密义务或保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之日止。十、反商业贿赂双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8-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否则构成违约。十一、不可抗力1.本合同项下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或政策变化或其他突发事件等。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若无法进行书面通知的,可采取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消失后15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因不可抗力而导致任何一方当事人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免除受影响方部分或者全部违约责任,但该方应采取一切必要和适当的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该方迟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的,该方对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能免除责任。4.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依据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十二、通知及送达1.双方确认其有效送达地址以本合同所载通讯地址为准。2.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3.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十三、争议解决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经过协商无法解决的,双方可向项目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9-十四、附则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附件:1.廉洁协议2.中选通知书3.报价函4.乙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5.乙方项目负责人授权资料-10-(本页无正文,为《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工程拆迁安置房工程(1区)工程桩超前钻探服务合同》之签署页)甲方(盖章):广州市政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乙方(盖章):广东省金粤地质工程勘测有限公司市事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签约地:广州市荔湾区日期:2026年1月30日-11-附件1:廉洁协议廉洁协议甲方:广州市政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劳卫乙方:广东省金粤地质工程勘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李小辉合同名称: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工程拆迁安置房工程(1区)工程桩超前钻探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穗政园约[2026]12号合同金额:984,000.00元为防范双方合同履行中的腐败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保证合作关系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廉洁保证协议,以资双方信守履行:-12-一、本协议所称的腐败行为是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或工作中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乙方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甲方人员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等行为,具体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为准。二、甲方严禁己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取贿赂,乙方在收到索贿要求时应明确拒绝并及时举报,并有配合甲方或其上级机关调查的义务,乙方不配合调查的,将视为违反本协议。三、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不得向甲方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提供宴请、娱乐活动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服务与便利,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或办公用品(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可能影响公正廉洁履职的财物或服务。四、乙方应严格约束参与合同履行的己方工作人员,严格履行人员审核、教育、管理、监督的职责,积极配合响应甲方针对合同履行情况开展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五、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不得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索取、接受与履行合同相关的第三方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廉洁履职的财物或服务。六、乙方或其工作人员发生本协议第一条所述腐败行为,被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立即中止合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3-七、乙方或其工作人员发生前述腐败行为,经认定属实的,甲方有权将该信息向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予以通报,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按合同金额支付相应违约金。其中:1.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合同,支付总额20%的违约金;2.金额为100万-1000万元(含)的合同,其中100万元按20%、超出100万元部分按15%计算,累计支付违约金;3.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合同,其中100万元按20%、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含)部分按15%、超出1000万元部分按10%计算,累计支付违约金;4.属重复发生的,应另额外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八、乙方为履行合同而配备、派遣、临时聘用、转包等的人员,均视为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应对上述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行为负责。挂靠行为不被甲方认可,且乙方不得以被挂靠为由改变合同履行的义务主体。九、甲方设定专线接受乙方举报(电话:020-81638976),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的腐败行为,乙方主动发现己方工作人员腐败行为并及时纠正,未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可与甲方协商减免支付违约金。十、甲乙双方提前解除合同关系时,本协议自动失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发现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腐败行为的,甲方有权以该行为对乙方予以追诉。十一、本协议作为合同的补充,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事宜按合-14-同约定执行。十二、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广州市政园建设乙方(盖章):广东省金粤地质工程勘测有限公司管理有限公司南甲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乙方代表签字或盖章:签约日期:2026年1月30日签约日期:2026年1月30日-15-附件2:中选通知书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GZ2601170017广东省金粤地质工程勘测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政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工程拆迁安置房工程(1区)工程桩超前钻探服务(采购项目编码:4401001904759542601090330),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为(暂不做评估与测算)服务时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钻探工作完成并提交合格报告止,具体工期以实际进度为准。。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市政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接洽,在15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市政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16-附件3:报价函一、报价函广州市政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工程拆迁安置房工程(七区工程桩超前钻探服务》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我单位:东省金粤地质工程勘测有限公司作为报价人,正式授权罗建广经理,代表我单位处理与本报价相关的一切事宜我单位已完全理解并接受询价文件中的所有条款要求,并在此确认以下内容:(一)愿意以报价总价人民币984000.00元(含税)承揽本项目,报价明细如下:序号工作内容数量(孔)暂定钻探长度(米)全费用综合单价(元/米)总价(元)1对各基桩部位进行逐桩勘察2041200082.00984000.00其中:税费(税率6%)55698.11其中:不含税总价928301.89(二)上述报价为完成询价文件所述全部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钻探、取样、记录、数据分析与报告编制等包工包料包安全生产包税金等)所需的全部费用,为总包干价,后续不作调整。(三)我单位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报价有关的1-18-任何其他数据、信息或证明材料。(四)我单位如果中选,将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设计要求及合同约定,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全部超前钻探服务工作。报价人(加盖公章):广东省金粤地质工程勘测有限公司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火签字或盖章):罗好日期:2026年1月12日2-19-附件4:乙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Y名称广东省金粤地质工程有限类型有限任公司成立日期202年09月11日法定代表人小住所保市主安区乡街通劳动社区万自大厦1号楼可市项目等有关年信息和其量用信息,请用信公示系或上万的二查登记机关2025年J1月26国家市场督管理总局监制企业名称:广东省金粤地质工程测亦限公司资新有限责任公司资质等级工程勘察寨)10V业资质范国内各类建工程勘察证证书编号:B144066307资质证证书编号:B144066307发证机关:住房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02日0018252-20-附件5:乙方项目负责人授权资料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李小辉(姓名)男(性别)37(年龄)******************(身份证号),现任董事长(职务),是我公司广东省金粤地质工程勘测有限公司(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公司盖章:广东省金粤地质工程勘测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月12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6o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机美真阳市公安局州分易行20210108-204101.04-21-五、授权委托书李小辉(姓名)******************(身份证号)系我公司广东省金粤地质工程勘测有限公司(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罗建广(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公司参与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工程拆迁安置房工程(1区)工程桩超前钻探服务项目报价、谈判、澄清、签署合同及有关文件等。被授权人在参与过程中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公司,我公司将承担被授权人投标行为的全部法律责任。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公司盖章:广东省金粤地质工程勘测有限公司07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2026年1月5-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反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面/反面李小紧440682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答发机美宸阳市公安局嘉州分局吾效刷限2021,01.08-204101.0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民身份证aa品a011008-2081006-2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