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保洁清运采购合同公告(临海市东塍镇人民政府2026)


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 | 清扫服务

_、合同编号:11N0026750442026401
二、合同名称:临海市东塍镇中心区环卫保洁清运项目(重新招标)合同
三、项目编号:331082257390010000023-LHJD-202527-1
四、项目名称:临海市东塍镇中心区环卫保洁清运项目(重新招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临海市东塍镇人民政府
地址:临海市东塍镇川津路375号
联系方式:0576-85902502
供应商(乙方):临海市新城环卫保洁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张洋路
联系方式:1367662569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临海市东塍镇中心区环卫保洁清运项目(重新招标)
数量:3.00
单价(元):697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临海市东塍镇中心区垃圾清运及保洁项目服务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时间:3年。首次签订2年服务合同,2年期满后,考核合格且双方均认同情况下,续签第三年保洁合同,如中标人不愿续签第三年保洁合同的,须在第二年合同承包期到期前五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若中标人履约的项目业绩未能达到采购人的考核指标,则本项目合同自第2年履行完毕后终止。采购人对本条款具有最终决定权。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20934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2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pdf

合同.pdf

合同书项目名称:临海市东塍镇中心区环卫保洁清运项目(重新招标)采购人(甲方):临海市东塍镇人民政府成交人(乙方):临海市新城环卫保洁有限公司见证方:临海市金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同主要条款采购人:临海市东塍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供应商:临海市新城环卫保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招标结果,甲方将:临海市东塍镇中心区环卫保洁清运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编号:LHJD-202527-1)保洁服务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行各自的职责,高效优质地完成工作任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一致,现签订承包合同。第一条项目名称临海市东塍镇中心区环卫保洁清运项目(重新招标)。第二条承包内容1、清扫保洁服务:道路绿化区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具体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2、在合同期内因市政建设需要征用、临时占用需要调整乙方清扫(运)保洁面积时,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第三条承包期限本次采购的服务期为3年。首次签订2年服务合同,2年期满后,考核合格且双方均认同情况下,续签第三年保洁合同,如中标人不愿续签第三年保洁合同的,须在第二年合同承包期到期前五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若中标人履约的项目业绩未能达到采购人的考核指标,则本项目合同自第2年履行完毕后终止。采购人对本条款具有最终决定权。服务期为2026年02月01日至2028年01月31日止。第四条承包经费(一)总承包经费:20934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仟零玖拾叁万肆仟元整)。单年合同金额:6978000元(人民币大写:陆佰玖拾柒万捌仟元整)。(二)承包经费由人工费(包括工人工资、奖金、补贴、劳保福利、社2/9保基金、员工保险、工伤费、教育培训费、暂住费及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费用)、机械台班费、水电费、工具材料费、垃圾清运费、安全文明生产装备费(包括工人工作服、反光衣等)、重大活动及应急任务费用(如由于市清运限量引起的其他清运费用等)、企业应缴税金和应得利润、应急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计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组成。(三)承包经费按项目进度、检查验收结果和资金到账情况分次月核拨,由乙方按甲方业务要求支配使用。(四)承包经费最终结算价依据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文件、验收考核等要求计算。(五)付款方式1、根据考评结果,按照“月结算、次月拨付”的模式,于次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拨付前一月的承包经费(先扣除每月考核扣罚金额计算待支付服务费,待专项资金拨付到位后支付服务费),合同到期后根据考核结果将余款一次付清。发票应随付款进度及时提供给甲方。2、在履行合同期间如成本上涨或降低,业主对价格一律不作调整。3、连续两个月考核不达标,或连续三次整改不到位,次月起终止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相关责任按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承包方式采用全包干形式,即业务包干、经费包干方式。甲方将清运业务及相应的经费交给乙方,乙方按甲方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保洁、清扫、清运工作,并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第六条工作要求和质量标准各项具体工作的质量标准和作业规范按甲方具体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执行。第七条检查考评办法具体的检查验收方法、内容、程序等按甲方具体要求及《招标文件》执行。3/9第八条履约保证金(一)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需向甲方提供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209340元)。履约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合同前递交。(二)承包任务完成并验收移交甲方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三)乙方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清运业务,除承担相关责任外,甲方可相应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第九条考评办法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具体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规定。第十条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对乙方的清运业务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检查、管理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卫生质量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2、甲方对乙方违反考评办法中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3、甲方监督检查乙方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包括防台、防火)。4、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对员工进行培训的情况,以提高垃圾清运服务的技术水平。5、甲方应按清运质量和检查验收结果计算经费,扣除乙方因检查不合格应扣款后,将经费按期支付给乙方。6、甲方可要求乙方调整不合格员工。7、甲方可根据政策的变动并结合实际情况对本项目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浙江省或临海市出台相关新政策,则必须按新政策执行,业主有权根据新政策单方终止合同)。8、甲方应按时支付款项。本合同的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甲方按规定扣罚。(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根据承包合同按期领取承包经费。4/92、乙方有权对管理工作提出建议。3、乙方履行承诺的义务,并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检查和综合考评。4、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及指导。5、按甲方的要求开展工作,如有改变,乙方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6、特殊情况下(台风、暴雨和冰雪等),乙方除应做好管辖地段保护工作外,还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调动,参加抢险救灾工作。7、乙方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服务内容,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相关手续。员工最低工资不得低于临海市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并按相关规定办理社保。安排好属下人员的住宿和教育管理工作,如发生违纪事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8、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上岗工人购买统一的工作服及反光背心。9、负责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工具、设备和材料。10、乙方负责安排骨干参加业务技术的培训学习。11、乙方负责作业过程中的事故处理和一切费用。1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临海市的有关规定。13、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调整乙方管理任务和管理级别时,乙方要服从大局,相应增减承包面积及经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负赔偿责任。14、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因以上原因使合同性质发生改变,甲方不负赔偿责任。15、在承包期限内,新增的道路纳入保洁范围,并且不增加保洁费用。遇到各类创建工作、上级部门考核、临时突击检查等特殊情况,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延长保洁时间、冲洗道路、负责路段范围内垃圾箱(屋)的“除四害”等,不另加费用;如遇台风、洪水等重、特大自然灾害需要清理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第十一条合同组成承包合同由《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考核及处罚标准”及5/9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第十二条违约责任(一)乙方违反甲方具体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均属违约行为。甲方根据上述规定条款,视乙方违反规定的情节轻重,做出批评教育、警告、扣罚处理,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从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二)乙方因机械、工具或技术、劳动等跟不上管理需要影响工作,未达到质量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内的“考核与处罚标准”的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第十三条验收移交(一)在合同终止前十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书面向甲方提出移交验收申请。(二)合同期满,乙方必须将全部清运业务及时移交甲方。未经甲方许可,合同期满,乙方不及时移交管理工程给甲方,每超过一天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合同未尽事宜,应双方友好协调解决。协商不一致,任何一方均可提起仲裁或诉讼,仲裁或诉讼按合同履行地原则。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终止(一)本合同在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且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加盖印章,并经过合同鉴证后生效。(二)合同终止:本合同出现以下情况时终止。1、期限届满时自行终止。2、根据“考核及处罚标准”进行检查考评,不符合相关规定需终止合同的。3、有以下行为之一的:6/9(1)违反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伤亡或重大损失。(2)因管理不善造成恶劣影响。(3)擅自将合同转包给第三者。(4)违反劳动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造成恶劣影响。(5)弄虚作假及其他不正当行为。4、法律规定的终止事由。(三)本合同一式捌份,双方各叁份,代理机构贰份。第十六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的解释权在甲方。第十七条合同附件下列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采购人的招标文件与招标补充文件;2、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3、询标纪要和承诺书;4、中标通知书。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委(签字)(签字)签订日期:202年2月1日签订日期:月日见证方:(盖章)7/9附件:报价明细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临海市东塍镇中心区环卫保洁清运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编号:LHJD-202527-1名称内容备注投标总报价大写:贰仟零玖拾叁万肆仟元整小写:¥20934000元整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6年01月21日²8/9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临海市东塍镇中心区环卫保洁清运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编号:LHJD-202527-1序号标的名称承接企业名称是否是小微企业所属行业数量单位单价总价1临海市东塍镇中心区环卫保洁清运项目(重新招标)临海市新城环卫保洁有限公司否其他未列明行业36月581500元20934000元西说明:★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12633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6年01月21日39/9合同书项目名称:临海市东塍镇中心区环卫保洁清运项目(重新招标)采购人(甲方):临海市东塍镇人民政府成交人(乙方):临海市新城环卫保洁有限公司见证方:临海市金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同主要条款采购人:临海市东塍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供应商:临海市新城环卫保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招标结果,甲方将:临海市东塍镇中心区环卫保洁清运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编号:LHJD-202527-1)保洁服务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行各自的职责,高效优质地完成工作任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一致,现签订承包合同。第一条项目名称临海市东塍镇中心区环卫保洁清运项目(重新招标)。第二条承包内容1、清扫保洁服务:道路绿化区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具体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2、在合同期内因市政建设需要征用、临时占用需要调整乙方清扫(运)保洁面积时,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第三条承包期限本次采购的服务期为3年。首次签订2年服务合同,2年期满后,考核合格且双方均认同情况下,续签第三年保洁合同,如中标人不愿续签第三年保洁合同的,须在第二年合同承包期到期前五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若中标人履约的项目业绩未能达到采购人的考核指标,则本项目合同自第2年履行完毕后终止。采购人对本条款具有最终决定权。服务期为2026年02月01日至2028年01月31日止。第四条承包经费(一)总承包经费:20934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仟零玖拾叁万肆仟元整)。单年合同金额:6978000元(人民币大写:陆佰玖拾柒万捌仟元整)。(二)承包经费由人工费(包括工人工资、奖金、补贴、劳保福利、社2/9保基金、员工保险、工伤费、教育培训费、暂住费及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费用)、机械台班费、水电费、工具材料费、垃圾清运费、安全文明生产装备费(包括工人工作服、反光衣等)、重大活动及应急任务费用(如由于市清运限量引起的其他清运费用等)、企业应缴税金和应得利润、应急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计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组成。(三)承包经费按项目进度、检查验收结果和资金到账情况分次月核拨,由乙方按甲方业务要求支配使用。(四)承包经费最终结算价依据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文件、验收考核等要求计算。(五)付款方式1、根据考评结果,按照“月结算、次月拨付”的模式,于次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拨付前一月的承包经费(先扣除每月考核扣罚金额计算待支付服务费,待专项资金拨付到位后支付服务费),合同到期后根据考核结果将余款一次付清。发票应随付款进度及时提供给甲方。2、在履行合同期间如成本上涨或降低,业主对价格一律不作调整。3、连续两个月考核不达标,或连续三次整改不到位,次月起终止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相关责任按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承包方式采用全包干形式,即业务包干、经费包干方式。甲方将清运业务及相应的经费交给乙方,乙方按甲方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保洁、清扫、清运工作,并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第六条工作要求和质量标准各项具体工作的质量标准和作业规范按甲方具体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执行。第七条检查考评办法具体的检查验收方法、内容、程序等按甲方具体要求及《招标文件》执行。3/9第八条履约保证金(一)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需向甲方提供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209340元)。履约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合同前递交。(二)承包任务完成并验收移交甲方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三)乙方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清运业务,除承担相关责任外,甲方可相应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第九条考评办法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具体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规定。第十条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对乙方的清运业务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检查、管理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卫生质量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2、甲方对乙方违反考评办法中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3、甲方监督检查乙方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包括防台、防火)。4、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对员工进行培训的情况,以提高垃圾清运服务的技术水平。5、甲方应按清运质量和检查验收结果计算经费,扣除乙方因检查不合格应扣款后,将经费按期支付给乙方。6、甲方可要求乙方调整不合格员工。7、甲方可根据政策的变动并结合实际情况对本项目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浙江省或临海市出台相关新政策,则必须按新政策执行,业主有权根据新政策单方终止合同)。8、甲方应按时支付款项。本合同的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甲方按规定扣罚。(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根据承包合同按期领取承包经费。4/92、乙方有权对管理工作提出建议。3、乙方履行承诺的义务,并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检查和综合考评。4、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及指导。5、按甲方的要求开展工作,如有改变,乙方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6、特殊情况下(台风、暴雨和冰雪等),乙方除应做好管辖地段保护工作外,还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调动,参加抢险救灾工作。7、乙方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服务内容,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相关手续。员工最低工资不得低于临海市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并按相关规定办理社保。安排好属下人员的住宿和教育管理工作,如发生违纪事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8、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上岗工人购买统一的工作服及反光背心。9、负责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工具、设备和材料。10、乙方负责安排骨干参加业务技术的培训学习。11、乙方负责作业过程中的事故处理和一切费用。1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临海市的有关规定。13、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调整乙方管理任务和管理级别时,乙方要服从大局,相应增减承包面积及经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负赔偿责任。14、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因以上原因使合同性质发生改变,甲方不负赔偿责任。15、在承包期限内,新增的道路纳入保洁范围,并且不增加保洁费用。遇到各类创建工作、上级部门考核、临时突击检查等特殊情况,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延长保洁时间、冲洗道路、负责路段范围内垃圾箱(屋)的“除四害”等,不另加费用;如遇台风、洪水等重、特大自然灾害需要清理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第十一条合同组成承包合同由《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考核及处罚标准”及5/9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第十二条违约责任(一)乙方违反甲方具体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均属违约行为。甲方根据上述规定条款,视乙方违反规定的情节轻重,做出批评教育、警告、扣罚处理,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从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二)乙方因机械、工具或技术、劳动等跟不上管理需要影响工作,未达到质量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内的“考核与处罚标准”的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第十三条验收移交(一)在合同终止前十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书面向甲方提出移交验收申请。(二)合同期满,乙方必须将全部清运业务及时移交甲方。未经甲方许可,合同期满,乙方不及时移交管理工程给甲方,每超过一天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合同未尽事宜,应双方友好协调解决。协商不一致,任何一方均可提起仲裁或诉讼,仲裁或诉讼按合同履行地原则。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终止(一)本合同在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且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加盖印章,并经过合同鉴证后生效。(二)合同终止:本合同出现以下情况时终止。1、期限届满时自行终止。2、根据“考核及处罚标准”进行检查考评,不符合相关规定需终止合同的。3、有以下行为之一的:6/9(1)违反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伤亡或重大损失。(2)因管理不善造成恶劣影响。(3)擅自将合同转包给第三者。(4)违反劳动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造成恶劣影响。(5)弄虚作假及其他不正当行为。4、法律规定的终止事由。(三)本合同一式捌份,双方各叁份,代理机构贰份。第十六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的解释权在甲方。第十七条合同附件下列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采购人的招标文件与招标补充文件;2、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3、询标纪要和承诺书;4、中标通知书。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委(签字)(签字)签订日期:202年2月1日签订日期:月日见证方:(盖章)7/9附件:报价明细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临海市东塍镇中心区环卫保洁清运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编号:LHJD-202527-1名称内容备注投标总报价大写:贰仟零玖拾叁万肆仟元整小写:¥20934000元整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6年01月21日²8/9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临海市东塍镇中心区环卫保洁清运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编号:LHJD-202527-1序号标的名称承接企业名称是否是小微企业所属行业数量单位单价总价1临海市东塍镇中心区环卫保洁清运项目(重新招标)临海市新城环卫保洁有限公司否其他未列明行业36月581500元20934000元西说明:★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12633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6年01月21日39/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卫保洁清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