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应急救援 零部件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2026)



一、合同编号:SCHT-2026-436331

二、合同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602510106436292

四、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都市金牛区交大路176号
联系方式:86406298
供应商(乙方):成都市圣柏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茶店子街办
联系方式:1380808389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1(项)
¥73,333.36
¥73,333.36
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合同金额: 73,333.36元,大写(人民币):柒万叁仟叁佰叁拾叁元叁角陆分
履约期限:2026年02月03日至2026年07月31日
履约地点:车辆维修保养范围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2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2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
2026年02月03日

四川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SC-KJXY-20240709510101000001征集人: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入围供应商:成都市圣柏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合同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CHT-2026-436331甲方: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乙方:成都市圣柏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73333.36人民币大写:柒万叁仟叁佰叁拾叁元叁角陆分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工时单价报价要求基础单价:293333.45元报价优惠:折扣率25.00%报价单价:73333.36元数量:1服务价格:73333.36元服务内容:一、工时单价报价要求:供应商工时单价的报价以在基准工时单价×综合调整系数的基础的折扣率的方式体现,供应商所报折扣率应大于0%小于等于80%。二、供应商响应报价=工时单价折扣率的报价×价格权重+材料综合管理费收取比例的报价×权重。供应商响应报价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后两位。三、维修费用的结算方式(一)维修工时费维修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维修工时费包括供应商完成某一项机动车维修作业项目所占用的场,所消耗的人工成本、设施设备损耗、水电成本、企业管理及环保成本等综合折算的所需的所有费用。1、工时定额:本项目工时定额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推荐的《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0)工时定额标准执行。2、工时单价:工时单价=基准工时单价×供应商工时单价折扣率的报价。本项目基准工时-第1页-单价执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推荐的《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0)基准工时单价建议标准,即36元/工时。如供应商工时单价折扣率的响应报价为60%,则供应商的维修工时单价=36元/工时×60%=21.6元/工时。(二)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实际买入价格×(1+供应商材料综合管理费收取比例的报价)。维修材料费包括维修材料实际买入价格(含税)、材料运杂费、资金利息、管理费等购置材料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如供应商某项维修材料的实际买入价格为100元,供应商的材料综合管理费收取比例的报价为15%,则供应商的收取的维修材料费=100元×(1+15%)=115元。(三)维修费=维修工时费+维修材料费供应商响应内容:我公司完全响应:一、工时单价报价要求:供应商工时单价的报价以在基准工时单价×综合调整系数的基础的折扣率的方式体现,供应商所报折扣率应大于0%小于等于80%。二、供应商响应报价=工时单价折扣率的报价×价格权重+材料综合管理费收取比例的报价×权重。供应商响应报价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后两位。三、维修费用的结算方式(一)维修工时费维修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维修工时费包括供应商完成某一项机动车维修作业项目所占用的场,所消耗的人工成本、设施设备损耗、水电成本、企业管理及环保成本等综合折算的所需的所有费用。1、工时定额:本项目工时定额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推荐的《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0)工时定额标准执行。2、工时单价:工时单价=基准工时单价×供应商工时单价折扣率的报价。本项目基准工时单价执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推荐的《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0)基准工时单价建议标准,即36元/工时。如供应商工时单价折扣率的响应报价为60%,则供应商的维修工时单价=36元/工时×60%=21.6元/工时。(二)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实际买入价格×(1+供应商材料综合管理费收取比例的报价)。维修材料费包括维修材料实际买入价格(含税)、材料运杂费、资金利息、管理费等购置材料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如供应商某项维修材料的实际买入价格为100元,供应商的材料综合管理费收取比例的报价为15%,则供应商的收取的维修材料费=100元×(1+15%)=115元。(三)维修费=维修工时费+维修材料费(2)服务名称:人员配备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应当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2名维修技术人员、1名质量检验人员。供应商响应内容:(3)服务名称:付款方式-第2页-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采购人应按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支付,并应严格按照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承诺的报价进行结算。供应商响应内容:(4)服务名称: 保密要求基础单价: 0.00元报价单价: 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规定和工作制度,并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供应商响应内容:(5)服务名称: 其他要求基础单价: 0.00元报价单价: 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采购人车辆在进厂维修期间所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由供应商负全责,交通事故按具体的情况定责。供应商响应内容:(6)服务名称: 响应时间基础单价: 0.00元报价单价: 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小修不超过1天,总成大修不超过5天,全车大修不超过15天完成。送修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时,应最大限度满足。供应商响应内容:(7)服务名称: 售后服务基础单价: 0.00元报价单价: 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1)质量保证期:摩托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第3页-7000公里或者8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800公里或者10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2)质保期内返修: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供应商在3个日历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供应商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供应商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质保期内返修响应时间:小修不超过1天,总成大修不超过5天,全车大修不超过15天完成。送修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时,应最大限度满足,若超过响应时间,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不低于返修车同等档次的备用车辆。(3)在服务期限内,如《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0)工时定额标准修订,供应商应按修订后的工时定额标准执行。(4)在服务期限内,供应商服务四川省省本级采购人应通过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办理党政机关车辆维修审批和结算等流程;供应商服务成都市市本级采购人应通过成都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办理党政机关车辆维修审批和结算等流程。供应商响应内容:(8)服务名称: 应急救援基础单价: 0.00元报价单价: 0.00元数量: 0服务价格: 0.00元发票。供应商响应内容:(9)服务名称: 服务标准基础单价: 0.00元报价单价: 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地方公务用车相关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及相应修改单、《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09)、-第4页-《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等。供应商响应内容:(10)服务名称:环保要求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1、供应商应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关于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要求对废机油、废电池等维修废物进行规范化管理。主要污染物达标后排放,供应商应当进行定期监测。2、危化品仓库、废弃物处理间等产生污染物的场所,供应商应独立设置。3、供应商的喷漆设施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VOCs处理设备。4、供应商库房、车间地面无油液,洗车废水经过处理后排放或回收再利用。5、供应商提供服务所涉及的设施设备优先选用绿色、环保、节能产品。6、供应商实施绿色供应链和碳排放管理。7、涂装工艺的涂料应符合《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09)相关要求。8、工艺废气管理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相关要求。9、供应商服务场地环境卫生,照明、水冲、盥洗、通风设备完好。供应商响应内容:(11)服务名称:竣工交付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采购人可以拒绝交费或接车。供应商响应内容:(12)服务名称:维修委托流程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接受委托维修时,维修项目和维修费用(工时费和材料费)都必须由采购人签名认可,供应商在标价时,应编制维修项目车辆维修项目工时费明细表,确保采购人对维修内容及其细节的知情权。-第5页-供应商响应内容:(13)服务名称:维修档案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1、供应商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并实行档案电子化管理。维修档案应当包括:维修合同(托修单)、维修项目、维修人员及维修结算清单等。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维修档案还应当包括:质量检验单、质量检验人员、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等。2、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填报、及时上传承修机动车的维修电子数据记录至国家有关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机动车生产厂家或者第三方开发、提供机动车维修服务管理系统的,应当向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开放相应数据接口。采购人有权查阅机动车维修档案。供应商响应内容:(14)服务名称:考核(验收)标准方法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供应商与征集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验收。各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本辖区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各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将不定期对车辆维修供应商进行抽查。供应商响应内容:(15)服务名称:费用结算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结算票据和维修结算清单,维修结算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当分项计算。维修费用结算清单应符合交通运输部有关标准要求,维修结算清单内容应包括采购人信息、供应商信息、维修费用明细单等。供应商响应内容:-第6页-(16)服务名称:违约责任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供应商违反协议规定给送修单位造成损失时,送修单位有权直接要求供应商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相应赔偿或补偿。供应商响应内容:(17)服务名称: 零部件基础单价: 0.00元报价单价: 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一、供应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二、机动车维修配件实行追溯制度。供应商应当记录配件采购、使用信息,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并按规定留存配件来源凭证。三、采购人、供应商可以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机动车。同质配件是指产品质量等同或者高于装车零部件标准要求,且具有良好装车性能的配件。四、供应商对于换下的配件、总成,应当交采购人自行处理(安全环保相关部件除外)。五、供应商应当将原厂配件、同质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采购人选择。六、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七、供应商应当建立零部件低库存率管理制度。供应商响应内容: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179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都市金牛区交大路176号。三、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第7页-任。四、付款方式及时间服务验收合格后,乙方提出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上述资料10天内审查完毕,若未提出异议,应在审查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计划支付时间:2026.02.10五、违约责任1.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如有违反,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甲方送修车辆在乙方维保期间丢失或损坏,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甲方送修车辆合格出厂后,要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保障车辆质量,维修的车辆在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免费维修,因维保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乙方应担相应赔偿责任。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保厂维保的;(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配件或以旧件换取甲方送修车辆零件的;(3)因乙方维修成果不符合甲方送修要求存在维保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4)乙方工作人员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使用甲方车辆的;(5)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向甲方经办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3.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隐瞒真实情况,不具备合法资质或甲方要求资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一方均不能将本合同有关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另一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5.甲方逾期未支付服务费用达到3个月,乙方可中止或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照欠付服务费用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6.本合同中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赔偿金、违约金等,甲方有权在尚未支付的服务费用中扣除。7.双方应按本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如一方违约,守约方可催告违约方,若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催告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守约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违约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守约方因采取行动减少损失或向违约方追偿而发生的成本、费用、中介费、顾问费、需向第三方付的服务费、诉讼仲裁费、公证费、证据保全或财产保全费用及律师费。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是否为政府购买服务:是4.其他补充内容:-第8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王永建甲方联系人:魏刚联系电话:86406298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都市金牛区交大路176号2026年02月03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席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茶店子支行银行账号:117168637660乙方联系人:席斌联系电话:13808083898供应商所在区域: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银行行号:1046510812272026年02月03日-第9页--第10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应急救援 零部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