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线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标线修复工程采购合同公告(茂名市电白区公路养护站2026)



农村公路X637线K3+623至K10+753段标线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采购项目名称:

农村公路X637线K3+623至K10+753段标线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采购项目编码:

440904MB2D993412503310417

项目业主:

茂名市电白区公路养护站

服务机构:

冠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农村公路X637线K3+623至K10+753段标线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合同编号:

440904MB2D993412503310417

合同总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4月30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4月30日至2026年04月30日

服务内容:

农村公路X637线K3+623至K10+753段标线修复工程现因开展设计前期工作

合同附件

设计合同- 农村公路X637线K3+623至K10+753段标线.pdf

茂名市电白区公路养护站 2026-02-03

GF—2000-0210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农村公路X637线K3+623至K10+753段标线修复工程工程地点:茂名市电白区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甲级发包人:茂名市电白区公路养护站设计人:冠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02025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甲方):茂名市电白区公路养护站设计人(乙方):冠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及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采购项目编码:440904MB2D993412503310417,以下简称“本项目”)公开选取的结果,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其他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及现场踏勘资料。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1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文件)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项目名称:农村公路X637线K3+623至K10+753段标线修复工程1规模:本项目为农村公路X637线K3+623至K10+753段标线修复工程。本项目由主线与连接线组成,主线起点位于本项目与包茂大道交叉口(起点桩号为K3+623),途经虎山村、蓝田坡、上河、上大脚岭,终点位于福寨村附近(终点桩号为K10+753),主线路线长度为7.13km;连接线起点位于福寨村附近与主线相交(起点桩号为LKO+00),连接线终点位于下铺园附近与国道G228相交(终点桩号为LK1+274),连接线路线长度为1.274km。本项目路线共长8.404km。本项目路段标线磨损严重急需恢复。工作内容:按照行业标准和规定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任务及施工服务。阶段: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预算文件的编制、后续服务(包括施工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等)等。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发包人提供该项目建设依据等基础资料。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一式六份。第七条:费用7.1本工程设计的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依据国家物价局、建设部[1992]价费字375号《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以及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2002]10号“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商定,按相关收费标准计算勘察设计费,按下浮30%进行结算。2第八条:支付方式8.1乙方将勘察设计文件提交甲方后15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勘察设计费的合同总价全额。8.2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8.3设计人授权由其驻茂名市市的分支机构冠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出具发票并收取款项。第九条: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9.1.1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9.1.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支付相应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设计费。9.1.3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逾期支付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112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9.1.4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9.1.5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39.2设计人责任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2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经济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为直接受损部分的设计费的10%。9.2.4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9.2.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9.2.6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仲裁、起诉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二)依法向本项目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2.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伍份,发包人叁份,设计人贰份。12.7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2.8本合同生效即为设计的开工时间。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5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名称:茂名市电白区公路养护站设计人名称:冠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盖章)(盖章)物1Q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川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茂名市茂南大道163号大院3、5号第2层31号房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冠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财富世家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44050169067100000884银行行号:105592011172签订日期:0025年4月30日签订日期025年4月30日6合同附件1:上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MM2504260774年冠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受茂名市电白区公路养护站委托,农村公路X637线rK3+623至K10+753段标线修复工程勘察设计(采购项目编码:440904MB2D993412503310417),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为(暂不做评估与测算)。服务时限为: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茂名市电白区公路养护站接洽,在15个工作日内与茂名市电白区公路养护站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茂名市电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廉政合同甲方:茂名市电白区公路养护站乙方:冠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条规,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农村公路X637线K3+623至K10+753段标线修复工程(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茂名市电白区公路养护站(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与设计人冠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廉政规定。(二)严格执行农村公路X637线K3+623至K10+753段标线修复工程(项目名称)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8(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高消费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监理分包项目。第三条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施工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第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9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农村公路X637线K3+623至K10+753段标线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勘察设计合同的附件,与勘察设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送交监督单位壹份。双方签章如下:乙方:冠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甲方:茂名市电白区公路养护站(盖章)(盖章)收1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茂名市茂南大道163号大地址:院3、5号第2层31号房签订日期:2025年4月30日签订日期:002年4月30日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标线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标线修复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