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委托集中处置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2026)



一、合同编号:11N796490606202514001
二、合同名称:医疗废物委托集中处置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JWS2025-JJ463
四、项目名称:医疗废物委托集中处置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西门街150号
联系方式:0576-85190163
供应商(乙方):台州禾和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地址:括苍镇小海门村
联系方式:1358612121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医疗废物委托集中处置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30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处置在对病人进行诊断、治疗、护理、医学实验等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不包括医疗机构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放射性物质和其他固体废物,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对采购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时间内上门收集,如遇到特殊情况(交通、道路、气候等不可抗力原因影响)无法按时收运,服务商应及时通知采购单位,并采取妥善措施双方协商处理,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服务期:1年服务标准:必须按医疗废物处置的要求规范处理医疗废物,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30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医疗废物委托集中处置服务项目.pdf

16合同书D1901dL合同名称:医疗废物委托集中处置服务项目签约方:台州禾和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合同编号:EZJZWCG20250155合同负责人:范明利2025年12月合同主要条款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甲方: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乙方:台州禾和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临海市西门街150号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括苍镇小海门村法定代表人:梁军波法定代表人:何赛联系人:许锋联系人:程洁茹电话:13958570606电话:15888612900邮政编码:317000邮政编码:317000合同签约地:浙江省临海市项目编号:ZJWS2025-JJ463合同编号:EZJZWCG20250155第一条委托处置的物品本项目提及的医疗废物,是指在对病人进行诊断、治疗、护理、医学实验等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不包括医疗机构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放射性物质和其他固体废物。第二条服务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三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第三条合同金额1、合同价格:3元/床/日,重量计费方式3元/公斤。2、本合同总价款含所有一切税金和费用。第四条付款方式甲方下属医疗机构两院区(浙江省台州医院含丽景门诊、骨科分部等和浙江省台州医院东院区),各自按每月实际留院床位数据统计后,先行按3元/床/日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如两院区分别对全年医疗废物出库重量统计后,按重量计费方式(3元/公斤)全年费用超出已按床位日计费方式(3元/床/日)先行支付给乙方的12个月处置费用的40%以上,甲方下属两院区需分别在已支付给服务商12个月(本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累计处置费用基础上,各自上浮7%的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第五条履约保证金无。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同意。第七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八条乙方的服务要求1、对甲方提供的业务资料、技术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得扩散。2、乙方必须在规定期间内完成服务。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台州市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十一条其他1、不可抗力: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及备案机构各执壹份。甲方(盖章):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乙方(盖章):台州禾和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地址:临海市古城街道西门街150号地址:临海市括苍镇小海门村法定(授权)代表人日期:222年12月1日法定(授权)代表人日期:年月日中标(成交)通知书台州禾和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经评定,编号为ZJWS2025-JJ463采购文件中的医疗废物委托集中处置服务项目-标项1,确定你公司中标(成交),中标(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元)(上浮不超过7%的费用一次性支付给服务商)自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2月12日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废物委托集中处置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