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通用物资采购合同公告(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



一、合同编号: JSZC-320100-JITC-G2025-0407003
二、合同名称: 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通用物资(年度第三批)采购项目行李箱、双肩背包和旅行背包001合同
三、项目编号: JSZC-320100-JITC-G2025-0407
四、项目名称: 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通用物资(年度第三批)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 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21楼
联系方式:02585286943
供应商(乙方):快购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8号中海广场B座
联系方式:1865166530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行李箱、双肩背包和旅行背包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218059.00
合同金额: 121.8059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0天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1-1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2-04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包3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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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通用物资(年度第三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100-JITC-G2025-0407甲方:(买方)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乙方:(卖方)快购达集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通用物资(年度第三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采购标的1.1产品/服务内容:行李箱、双肩背包和旅行背包。1.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备货,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地点为浙江舟山和西藏玉麦乡的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1.3补充条款:/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壹佰贰拾壹万捌仟零伍拾玖圆整(¥1218059元)人民币。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产品和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标的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内产品或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质保期质保期2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九、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9.1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备货,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地点为浙江舟山和西藏玉麦乡的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9.2交付方式: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9.3交付地点:里方指定地点。十、合同款支付10.1付款方式:所有货物按照采购要求供应、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与验收方填写货物验收单,验收单一式三份,格式见合同附件。甲方在收齐货物验收单及发票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十一、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产品或服务。12.2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合同货物为全新的、完整的、未开封的、未使用过的产品。乙方保证其所供产品均来源于正规生产渠道、在质保期内,食品类单品种包装无胀袋、漏气、烂袋等现象。且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有关规定。12.3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质保期内因其本身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合同终止处理:合同终止,并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发生任何费用。12.4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2.5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产品或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2.6合同标的对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另有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处理。十三、验收13.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产品或服务依据采购文件上的项目需求要求、乙方投标文件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验收。13.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13.3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或服务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服务一起提交甲方。13.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使用前,乙方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试用,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3.5对技术复杂的产品或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3.6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采购文件规定以外的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3.7合同标的对验收另有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执行。十四、合同内容的交付14.1乙方应保证合同标的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4.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一并提交甲方。14.3乙方在合同标的交付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准备接收。14.4合同标的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5合同标的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ZF菜通知甲方已送达;14.6合同标的对交付另有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执行。十五、违约责任1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41415.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3乙方逾期交付合同标的的,乙方应按合同金额每日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15.4乙方所交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项目需求要求、乙方投标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诉讼17.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南京市建业区。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8.3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三份、乙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甲方:南京市退役军事务局乙方:快购达集团有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东中路265号新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8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02585286943联系电话:18651665308签订日期:2026年01月16日附件1:保密协议保密协议甲方(甲方):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乙方(乙方):快购达集团有限公司鉴于乙方受甲方委托,参与慰问物资的采购、配送等相关工作,在合作过程中将接触、知悉甲方涉及慰问对象信息、慰问工作部署、物资配置等保密信息。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甲方工作秩序,保守慰问工作秘密,保护慰问对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章保密内容、范围1.1保密内容本协议所涉及的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慰问对象及慰问工作敏感信息:慰问对象名单、慰问活动方案、慰问时间安排、慰问范围(区域/单位)、慰问标准、资金预算、物资采购清单及定价、分配方案等未公开工作信息;(2)物资相关保密信息:甲方确定需保密的慰问物资的技术参数、标识设计、生产工艺、物资储备地点、配送路线、发放流程、验收标准等;(3)涉密载体及衍生信息:承载保密信息的书面文件、电子表格、数据库、U盘、硬盘、物资发放登记表、签收凭证等各类载体,以及基于保密信息形成的分析数据、统计结果等衍生信息;(4)其他保密信息:甲方明确标注为保密或口头告知需要保密的,与慰问工作相关的未公开信息。1.2保密范围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甲方以书面、口头、电子数据、实物等任何形式向乙方披露的,或乙方在慰问物资相关工作中自行接触、知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甲方已采取保密措施且具有保密价值的所有信息。第二章保密义务2.1协议期限(1)本协议的保密期限自乙方接触、知悉保密信息之日起计算,至该保密信息依法公开或甲方书面通知解除保密义务之日止(2)涉及国家秘密相关的慰问工作信息,保密期限不受前款限制,乙方应长期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信息依法解密或无需保密;(3)甲乙双方合作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慰问物资交付完毕、发放结束、合同解除等)后,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依然有效,乙方不得因合作终止而免除保密责任。2.2保密责任(1)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及甲方的保密管理制度,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内部无关人员、亲属、商业伙伴、媒体等)以披露、传播、告知、展示、出售、共享等任何形式泄露;(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复制、摘抄、拍摄、录制保密信息,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慰问物资相关工作以外的任何目的,不得擅自扩大保密信息的知悉范围;(3)乙方应建立专项保密管理机制,采取针对性保密措施:对涉密信息实行加密存储、权限分级管控,仅允许必要岗位人员接触;对书面保密文件实行专柜上锁、专人保管,借阅登记备案;对配送、发放环节的保密信息进行闭环管理,防止中途泄露;(4)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现保密信息可能或已经泄露、遗失、被窃取、被非法访问等情况,应立即采取封存载体、终止违规操作、排查风险等补救措施,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详细报告泄露情况、原因、涉及范围及已采取的补救措施,积极配合甲方开展调查处理,防止损失扩大;(5)乙方不得利用知悉的保密信息为自身或任何第三方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利用保密信息从事损害慰问对象合法权益、甲方工作秩序或国家利益的任何活动。2.3员工保密乙方应对本单位接触保密信息的员工进行专项保密培训和法律告知,要求相关员工签署个人保密承诺书,并将该承诺书复印件提交甲方备案;乙方对其员工的保密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第三章违约责任3.1违约责任(1)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无论是否造成实际损失,均应立即停止违约行为,消除影响;(2)若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慰问对象造成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维权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或名誉损害,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就不足部分另行全额赔偿,并承担相应的名誉修复责任;(3)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泄露涉密信息情节严重或泄露国家秘密的,甲方将立即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乙方及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4)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保密指导、报酬支付等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乙方员工违反保密义务的,视为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主张权利。3.2知识产权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披露了甲方的知识产权信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追究其侵权行为。第四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保密:指对某些信息的非公开和限制使用,以防止其被不相关的人获知。(2)国家秘密: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3)商业秘密:指属于特定企业的、不为公众所知晓的商业信息,具有独立经营价值,并且该企业已采取合理措施予以保密。(4)商业计划书:指企业编制的详细说明其商业目标、发展计划和实施步骤的文件。以上为本保密协议的合同内容。第四章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贰份,由委托人、代理人双方各执壹份。甲方章):南京市退役车人事务局乙方(盖快购送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日期::2026年0116附件2:廉政协议廉政协议甲方: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乙方:快购达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和乙方在下文中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甲乙双方为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政合规要求,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双方陈述并保证将严格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合规要求,在与对方履行合作业务期间,双方保证不曾实施也不会实施直接或间接的贪污腐败(贿赂)、弄虚作假、威胁强迫或串通舞弊等行为(下称“不当行为”),并以此不正当影响他人(指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双方员工)或谋取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获得或维持业务、任何潜在商业优势等)。前述“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表现方式:一、向他人提供、给予、允诺、索要,或接受他人提供、给予或允诺的不当好处或利益输出的,包括但不限于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好处费,过度的招待、休闲、娱乐、旅游、回扣或投资机会;二、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方式弄虚作假,误导或试图误导他人的;三、授意、指使、强令或胁迫他人实施违法乱纪或不当行为的;四、与他人等恶意串通,不当影响他人或谋取利益的。第二条双方对任何被调查的不当行为或其他违规行为,可以要求对方作出说明,可以审阅对方与此工作相关的文件并保留进行独立调查的权利。双方应及时向对方举报发现的潜在违法违规行为、与双方的合作业务相关或是违反廉政合规要求的不当行为。第三条双方应保留其与本交易相关的合作方的记录,包括名称、协议和付款等信息。第四条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保护另一方不因该方所实施的行为而遭受任何索赔、责任、罚金、罚款、损失或损害。第五条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另一方有权向其主张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改正、消除影响、损害赔偿、合同解除等方式。第六条有关本协议或由本协议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如果该项争议在一方提出友好协商之后三十日内未能得以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法院。第七条本协议与主合同份数一致,双方各持份数与主合同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即生效,有效期与双方合作期限一致,并适用于双方合作期限内签署的所有合同及所有业务。第九条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2甲方: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乙方:快购达集团有限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签订时间:2026年01月16日签订时间:2026年0月6月附件3: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验收单验收单位:(盖章)收货/验收时间:2026年月日1物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技术指标:品名品牌型号情况说明口合格口不合格口合格口不合格口合格口不合格技术指标数量货物完好(食品类产品,不少于总保质期的2/3)口合格口不合格口合格口不合格口合格口不合格2物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技术指标:品名品牌型号情况说明口合格口不合格口合格口不合格口合格口不合格技术指标数量货物完好(食品类产品,不少于总保质期的2/3)口合格口不合格口合格口不合格口合格口不合格备注1.验收单一式两份,盖单位公章,填写验收人、验货人姓名和手机号码。2.核对物资品名、品牌、型号、技术指标、数量和货物完好(食品类产品,不少于总保质期的2/3)等内容,不合格的请在“情况说明”注明原因。3.验收单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不得涂改),纸张纵向,不裁剪。验货签收人:联系电话:验收人:联系电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通用物资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