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医疗设备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系统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市双流区第一人民医院2026)



一、合同编号:N5101162025000619-1

二、合同名称:四川大学华西空港医院2025年第五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1162025000619

四、项目名称:四川大学华西空港医院2025年第五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双流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城北上街120号
联系方式:85782430
供应商(乙方):九州通(四川)健康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三段155号
联系方式:181808763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系统
1(台)
¥142,000.00
¥142,000.00


合同金额: 142,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贰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2月03日至2027年02月02日
履约地点:成都市双流区第一人民医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2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2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5年第五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第一包 九州通(四川)健康发展有限公司.pdf
成都市双流区第一人民医院
2026年02月04日

招标编号:N5101162025000619成都市双流区第一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空港医院)2025年第五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合同编号:12026甲方(采购人):成都市双流区第一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空港医院)乙方(供应商):九州通(四川)健康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6年2月日签订地点:成都市双流区I设备购销合同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成都市双流区第一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空港医院)2025年第五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招标编号:N5101162025000619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采购人:成都市双流区第一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空港医院)5、采购代理机构: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6、中标人:九州通(四川)健康发展有限公司7、中标包号:包18、中标内容:全自动凝血分析仪系统9、中标金额:人民币14.2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贰仟元整)。鉴于: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订立本合同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采购医疗设备等产品,以保证甲方工作开展。2.乙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法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进口许可证(如果涉及进口产品)、强制认证证书、进口报关手续(如果涉及进口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销售委托代理文件等全部合法有效资质,愿意为甲方出售医疗设备等产品并提供安装调试、售后维保、技术培训等服务。3.乙方产品具有合法的生产、进口(如果涉及进口产品)、经营许可,是合法合格的原装正品,权利和质量无瑕疵,且符合消防、环保、计量、强制认证等所有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成都市双流区第一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空港医院)2025年第五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162025000619包1)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货物品名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交货期全自动凝血分析仪成都艾科斯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飞台114.214.2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若因采购人原因时间变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随即在7日内全部安装调试交付使用。注: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必须与设备注册证名称、规格型号一致。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贰仟元整,即RMB¥14.2万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分割他人的知识产权。2.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4.乙方提供产品与甲方信息系统、计算机系统等相关的接口模块,并实现产品与甲方系统的对接及兼容。该接口模块开发安装等费用已经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乙方应当自行与第三方系统开发公司沟通,完成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系统、LIS系统、PACS等系统的双向数据接口连接,实现双向数据共享,达到甲方数据传输与信息共享标准。由此产生的需支付给第三方公司的接口改造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5.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和质量缺陷,乙方负责免费整机更换,费用及因此造成的业务量损失由乙方承担。6.货到现场安装调试经甲方初验验收合格签署初验合格证明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承担。四、交货及验收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乙方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若因甲方原因时间变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随即在7日内全部安装调试交付使用。2.乙方负责场地的清理及准备,负责设备安装及安装后现场修复的变配电安装、水电线路改造、地面加固、防护及装饰恢复等,确保安装调试后能及时展开诊疗业务。3.乙方负责现场安装期间的安全管理,主动向甲方安全生产办公室备案,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施工规定。4.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设备到货后首先进行开箱验收,对设备的外观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开箱验收合格的乙方进行安装调试。(2)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满三个月且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30日内完成验收。(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书》与本项目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否;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验收条件说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达到验收条件起3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验收。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验收。11)履约验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执行。(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5.开箱验收的同时,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原厂保修卡、使用说明书、电子版使用说明、电子版简易操作流程、产品资质、合格证(或进口货物海关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凡属于国家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供货单位必须提供计量局出具的检测报告书、铭牌电子照片两张等资料交付给甲方;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3C认证书;进口设备需中文标识(如果涉及进口产品):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在7日内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6.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一次性书面向甲方提交甲方可行的产品场地需求。如乙方未书面提出,则视为产品运行无要求。甲方应按乙方书面要求准备并通知乙方确认,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未出具书面确认意见,视为甲方场地完全符合产品需求。7.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随时有权要求对合同内产品进行退货、换货、重新安装调试及培训,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8.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9.提交产品时,进口产品所提交产品的生产日期须在360个自然日内,国产产品所提交产品的生产日期须在近180个自然日内,确保为全新生产产品,不符合此时间要求的产品将不予验收。五、付款方式1.分期付款;付款进度安排:合同签订完成且收到乙方合法有效的发票后,甲方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满三个月且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30日内完成验收。试运行期满,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合法有效的发票后,甲方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本项目未支付的合同总金额不计利息。2.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5日内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3.乙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开具正规合法的票据,若有任何问题乙方承担一切责任。4.如因甲方预算批复、财政支付系统调整、信息系统等原因造成支付不及时,甲方有权调整支付时间,甲方不构成逾期付款,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六、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设备验收合格后,整机质保6年,质保期内出现问题,乙方免费负责设备维修,并承担所有材料及服务的费用,更换材料应与原品牌一致(即原装设备、材料)。质保期内,乙方至少每季度一次到院开展维保服务,及时更换维保材料;出现故障,乙方在接到通知后_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未解决问题,如果甲方需要,且设备便于搬迁运输、安装的情况下,乙方须提供备用设备,不影响采购人科室正常诊疗活动。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3.设备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对甲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直至操作人员完全掌握操作技能。4.售后服务电话:狄云廷18030826628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10的违约金。2.乙方违约责任(1)如乙方在甲方通知后5日内未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应向甲方偿付逾期发票总额的万分之0.1每天的违约金。(2)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10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3)”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3)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千分之1/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5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照合同总价的百分之20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4)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5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同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10的赔偿金给甲方。(5)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回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6)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7)质保、维保期内未按照售后服务条款执行的,乙方须按照合同总价的百分之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故障经乙方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退货并由乙方承担全额的赔偿责任;甲方不能正常使用设备达24小时,质保期按照不能正常使用时间的5倍顺延。故障时间累计达30日,甲方有权选择退货或者换货,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0日内完成退货或换货。(8)因乙方造成设备使用期间的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因乙方及产品原因对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解决纠纷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费用及甲方先行支付的赔偿费用等),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八、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鉴定费用均由乙方先行垫间付。路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采购方)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九、其它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四份,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成都市双流区第一人民医院乙方:九州通(四川)健康发展(四川大学华西空港医院)有限公司(签章)(签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福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三段155号开户银行: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口支行账号:9200003963085504银行行号:313657000295电话(座机):028-85066778电话(手机):18180876389签约日期:200年2月签约日期:2006年2月日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系统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