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低效失效大气治理设施排查整治能力提升建设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枣庄市生态环境局2026)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机关枣庄市工业企业低效失效大气治理设施排查整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400000202402000172A_001_002
二、合同名称:枣庄市工业企业低效失效大气治理设施排查整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400000202402000172
四、采购项目名称:枣庄市工业企业低效失效大气治理设施排查整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机关
地址:枣庄市新城区和谐路568号
联系方式:3331609
供应商(乙方):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兴贸一街7号院4号楼3层302室
联系方式:1591027213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
1
319.6
319.6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枣庄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7-0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2-04
九、其他补充事宜:

枣庄市工业企业低效失效大气治理设施排查整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枣庄市工业企业低效失效大气治理设施排查整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400000202402000172A_001计划编号:37040000058000120240007采购人: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机关供应商: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卓轩(山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七月三日采购人(全称):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机关供应商(全称):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枣庄市工业企业低效失效大气治理设施排查整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枣庄市工业企业低效失效大气治理设施排查整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2.服务地点:枣庄市境内。3.服务内容和范围:7序号服务内容数量单位1重点企业专项诊断帮扶重点企业低效失效治污设施排查120家重点企业绩效升级指导帮扶服务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帮扶服务2重点行业专项咨询指导10个3涉气企业合规检查服务400家次4企业问题跟踪整治服务1项5在线监测数据盯控服务1项6环境管理技术培训服务10次7辅助日常环境管理服务1项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三、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小人民币(大写)肆佰玖拾陆万陆仟元(¥4966000.00元);2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合同价。五、项目经理供应商:汪跃进。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4966000.0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待资金到位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提交阶段性成果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服务期满经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阶段性成果具体内容如下:(1)《重点企业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报告》100份;(2)《重点企业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问题清单》1份;(3)《重点企业绩效升级指导清单》1份;(4)《重点企业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整改清单》1份;(5)《行业提升整治方案》2份;(6)《涉气企业环保手续及现场管理合规检查台账》1份;(7)《企业问题跟踪整治台账》1份;(8)《在线监测数据异常台账》1份;(9)《环境管理技术培训材料及培训记录》2份;□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采购人的上述合同融资事项与供应商无关联,供应商按照合同条款完成服务即视为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违约责任1.双方均应遵守合同约定内容,如有违约,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如采购人未按时付款,应按照合同总金额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3.供应商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十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7月3日签订。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枣庄市生态环境局签订。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 (公章)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机关供应商: (公章) 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 枣庄市新城和谐路568号(签字)住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兴贸一街7号院4号楼3层302室电 话:0632-3331609电 话:010-68732565开户银行:建设枣庄新城支行开户银行:北京银行新街口北大街支行账号:37001648001058000020账号:01090311300120105103924邮政编码:277800邮政编码:1000037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以本合同及附件要求为准。1.3服务内容:枣庄市工业企业低效失效大气治理设施排查整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具体包括:详见附件投标报价明细表1.4服务的进度安排:在服务期内完成全部服务事项。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1.7采购人应在服务期满后进行验收。验收开始前供应商向甲方提交验收通知及验收材料,采购人在收到通知及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双方签署验收单。若采购人收到验收通知后超过10个工作日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不反馈验收结果的,视同自动通过验收。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4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5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前提是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6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根据报价表计费。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满足合同约定,采购人可将不满足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争议解决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10.2除非另有规定,诉讼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2.4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三条合同附件附件1:项目服务要求附件2:项目费用清单附件1:项目服务要求(一)重点企业专项诊断帮扶针对重点企业开展低效失效治污设施排查、重点企业绩效升级指导帮扶服务、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帮扶服务等工作,总计开展重点企业诊断帮扶数量为120家。1.重点企业低效失效治污设施排查根据《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针对重点企业开展低效失效治污设施排查。根据《方案》中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现场检查技术方法、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要求及监测监控系统排查整治要求,围绕治理工艺适用性、装备质量、运行维护、监测监控等进行全面排查,重点针对治理设施低效失效、装备质量低劣、运行维护水平差、自动监测设备应装未装、监测监控不规范等问题。企业排查结束后形成《重点企业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报告》及《重点企业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问题清单》。2.重点企业绩效升级指导帮扶服务根据《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要求,针对重点企业绩效升级进行指导帮扶。对照《指南》中各项企业绩效分级指标,指导重点企业各类绩效分级的适用范围、申报流程、评审程序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等事项,引导企业在能源类型、装备水平、污染治理技术、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运输监管等方面对照标杆补齐短板、夯实基础,提升工业企业绿色发展水平。企业指导结束后形成《重点企业绩效升级指导清单》。3.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帮扶服务根据各行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等文件,针对重点企业开展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帮扶工作。根据重点企业的排污节点,指导企业选用适合的污染预防技术、污染治理技术、环境管理措施,最终确定适合企业的污染防治可行技术。企业帮扶结束后形成《重点企业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整改清单》。(二)重点行业专项咨询指导选取水泥、铸造、玻璃、煤化工、砖瓦窑、橡胶、人造石英石、包装印刷、工业涂装、家具制造等10个重点行业,参照各类行业标准与规范进行现状摸排调研,现场核查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现状,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水平进行评估,找出行业共性问题,基于重点行业的管控现状、治理技术、减排措施及潜力,提出基于全流程控制技术的综合管控措施,调研结束后每个行业形成《行业提升整治方案》。(三)涉气企业合规检查服务针对涉气企业开展环保手续合规性检查及现场管理合规性检查等工作,总计开展检查企业数量不少于400家次,形成《涉气企业环保手续及现场管理合规检查台账》1份。1.环保手续合规性检查企业环保手续资料检查主要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验收监测报告、产业政策、排污许可证(副本、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方案、报告)等环保手续合规化检查。2.现场管理合规性检查现场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原辅料储存、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末端治理设施、在线监测、危废管理情况检查、环境管理台账等方面的合规性。(四)企业问题跟踪整治服务实施“目标-措施-执行-反馈-评估”的跟踪服务,驻场工业企业治理工程师督促相关排污单位落实具体责任人,确保问题根据整改要求在相应期限内完成整改。不定期开展治理措施落实及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污染治理有成效,污染问题不回潮。根据跟踪结果,将相关问题情况、整改完成情况、佐证材料整理形成《企业问题跟踪整治台账》1份。(五)在线监测数据盯控服务驻场团队通过充分利用已有的企业视频监控、污染源在线监控、用电监控等智能监控数据,对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浓度、流量、排放量、氧含量、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用电情况等数据通过各类手段进行盯控,及时发现企业各类数据异常、疑似弄虚造假、掉线等情况,充分发挥在线监测和用电监控数据的作用,为现场检查及监管提供有效线索支撑,为精准发现生态环境违法问题、高效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提供依据,减轻执法人员工作量,提升执法效率,服务形成《在线监测数据异常台账》1份。(六)环境管理技术培训服务服务期内开展10次专项技术培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环境管理、环境治理、相关环保规范及标准;典型废气污染防治技术等内容。培训需提供相应的《环境管理技术培训材料及培训记录》。(七)辅助日常环境管理服务驻场专家团队协助处理生态环境污染纠纷问题,交办信访分办,新增企业污染源信息的核对及整理归档,上报文件整理,提供企业涉嫌环境违法线索等工作。工作结束形成《辅助日常环境管理台账及配套材料》1份。(八)驻场保障要求1.人员保障项目需配备不少于8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常态化驻场服务。2.设备保障项目需利用红外热成像仪、便携式FID检测设备、便携式PID检测设备、无人机设备用于现场各项服务工作。3.车辆保障项目需配备3辆专用车辆用于保障现场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并负责车辆保险和日常运营费用。(九)成果材料要求序号服务内容成果要求数量1重点企业专项诊断帮扶重点企业低效失效治污设施排查《重点企业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报告》及《重点企业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问题清单》、《重点企业绩效升级指导清单》、《重点企业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整改清单》共计120份重点企业绩效升级指导帮扶服务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帮扶服务2重点行业专项咨询指导《行业提升整治方案》10份3涉气企业合规检查服务《涉气企业环保手续及现场管理合规检查台账》1份4企业问题整治跟踪服务《企业问题跟踪整治台账》1份5在线监测数据盯控服务《在线监测数据异常台账》1份6环境管理技术培训服务《环境管理技术培训材料及培训记录》10份7辅助日常环境管理服务《辅助日常环境管理台账及配套材料》1份附件2:项目费用清单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402000172单位:元序号服务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重点企业专项诊断帮扶重点企业低效失效治污设施排查120家100001200000重点企业绩效升级指导帮扶服务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帮扶服务2重点行业专项咨询指导10个600006000003涉气企业合规检查服务400家次550022000004企业问题跟踪整治服务1项4300004300005在线监测数据盯控服务1项2160002160006环境管理技术培训服务10次200002000007辅助日常环境管理服务1项120000120000合计49660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业企业低效失效大气治理设施排查整治能力提升建设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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