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辆 消防器材 水罐消防车采购合同公告(如皋市吴窑镇人民政府2026)



项目名称
如皋市吴窑镇消防站消防车辆采购

采购单位
如皋市吴窑镇人民政府
采购方式
询价

公示时间
2026-02-05 09:16:38
项目预算
400000.0元

如皋市吴窑镇人民政府如皋市吴窑镇消防站消防车辆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320682-2025-06-0137
二、合同名称:
如皋市吴窑镇消防站消防车辆采购
三、项目编号:
320682-2025-06-0137
四、项目名称:
如皋市吴窑镇消防站消防车辆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如皋市吴窑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如皋市吴窑镇鲁班路1号
联系方式:
18806273966
供应商(乙方):
捷达消防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扬华路8号新扬产业园C2幢
联系方式:
1891316111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2吨水罐消防车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捷达消防 SJD5071GXFSG20/WSA型水罐消防车
主要标的数量:
1
主要标的单价:
388000.0(元)
合同金额:
388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详见附件。
采购方式:
询价
合同签订日期:
2025-07-18
合同公告日期:
2026-02-05
其他补充事宜:
/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_捷达消防2吨水罐消防车_.pdf

合同甲方:如皋市吴窑镇人民政府乙方:捷达消防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如皋市吴窑镇人民政府如皋市吴窑镇消防站消防车辆采购项目委托南通泾天纬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政府采购。按照评委会评审推荐、甲方确定乙方为成交单位。现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一、货物及其数量如下表:消防器材清单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和型号制造商名称数量单位单价(万元)总价(万元)备注12吨水罐消防车SJD5071GXFSG20/WSA型水罐消防车捷达消防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1辆38.838.8合计大写:叁拾捌万捌仟元整小写:¥388000.00元二、质保期: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壹年三、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四、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五、付款:验收合格后于当年农历年底前付至合同价的40%,验收合格后于第二年农历年底前付至验收价的70%,余款验收合格后第三年农历年底前付清。每次支付前,乙方均应出具在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税票。双方结算均通过银行基本账户进行;六、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方和乙方协商处理。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八、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专用条款;2.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上述合同文件内志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本合同一式陆份,一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地址:百西只报华8法定代表人权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P13161户名:1207开户银行:2025年7月18日财号:558-1122025年7月18日合同专用条款第一条供货及知识产权乙方应按询价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第三条质量保证期内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1.所提供产品应包含不少于壹年的整机(含全部部件)免费上门保修服务,质量保证期从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开始计算。2.在质量保证期内厂商应自行处理保修凭证问题,采购人不负责提供产品的保修卡、发票等保修凭证。3.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人作为售后联系人,7*8小时负责协调产品销售以及售后问题。4.应在质量保证期内,免费故障报修电话为7*24小时,故障报修响应时间应在60分钟内。故障修复时间应在48小时内提供上门服务并修复。此款“修复”,是指从发现设备或系统发生故障并通知有关成交供应商后,经过相应的技术服务使设备或系统继续正常提供系统服务,才视为“修复”5.在质量保证期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复情况下主动提供免费备机服务。6.在质量保证期内更换的任何配件,须为原设备厂家生产的;并且保证替代的零配件是新的未使用过和未经修复的。7.提供的产品若有设计缺陷,应主动召回。8.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提供每年度技术巡检服务,巡检内容应包含:对设备使用状况的调查、升级软件、为机器除尘,故障预防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供巡检记录以及巡检报告。9.软件免费维护和升级服务的内容,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应的软件服务方案。10.损坏的信息存储介质不得收回,应免费由用户保留。第四条质量保证期外的技术支持与服务按乙方询价响应文件执行。第五条交货和验收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甲方应当在到货后五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盖章。第六条货款支付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在乙方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并提交所需单据后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支付货款。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九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更换有问题商品或部件。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车辆 消防器材 水罐消防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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