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公告(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2026)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 | 其他医疗设备

_、合同编号:11N33078411A2026202
二、合同名称:永康市第_人民医院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330784256010150000075-ZJCR-YK2025-029
四、项目名称:永康市第_人民医院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永康市第_人民医院
地址:金山西路599号
联系方式:0579-89297566
供应商(乙方):杭州众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安路688号2幢 B 楼3层342
联系方式:1515815704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电动综合手术床
数量:4.00
单价(元):12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美迪兰规格型号:C660/SD

2.合同金额(元):512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永康市第_人民医院(城西院区),接到甲方通知后30日历天内必须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1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人民医院彩超等设备采购合同-标项三杭州众泽.pdf

人民医院彩超等设备采购合同-标项三杭州众泽.pdf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项目名称: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合同编号:11N33078411A2026202甲方: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乙方:杭州众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6年01月30日1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乙方(全称):杭州众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JCR-YK2025-029(2)采购计划编号:临[2025]4281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电动综合手术床4张品牌:美迪兰规格型号:C660/SD(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口政府集中采购口部门集中采购回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口邀请招标口竞争性谈判口竞争性磋商口询价口单一来源口框架协议口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回是口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口是回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回是口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口是回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口是回否(7)合同是否分包:口是回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口大型企业口中型企业口小微型企业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口监狱企业口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口是回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口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口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口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2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口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口强制采购回优先采购回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口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口强制采购回优先采购回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口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口强制采购口优先采购回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口是口否回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512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壹万贰仟元整(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口固定单价口固定费率口成本补偿口绩效激励口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口全额付款:M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等额的预付款保函:采购人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9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7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保函要求见索即赔、保函金额与预付款金额等额、保函期限(不得短于验收合格前)等要素,保函到期后若尚未到货、安装、验收合格,则中标人应该重新开具保函,保函期限顺延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预付款在后续货款中作相应抵扣。若中标人未提供预付款保函,则视为放弃预付款,采购人无需支付预付款。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1口成本补偿:口绩效激励:13合同履行(1)交货期:接到甲方通知后30日历天内必须供货安装调试完成(2)履约地点: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城西院区)手术室指定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口是回否3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口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口是,抽查比例:回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口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回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所有货物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安装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口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甲方在乙方安装、调试后对货物服务进行检查验收。(5)履约验收的内容: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以上所有采购标的需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为《浙江省医疗设备管理与技术规范》规定验收要求。1.验收以采购文件和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安装技术要求为依据。2.供货安装完成后,乙方应该向甲方提交申请验收报告。3.验收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4符合验收条件的,由甲方按照国家、地方有关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后乙方应按照验收中提出的意见整改。5.整改完毕月复验合格后,完成日期以通过复验日期为准。6用方在7方安装,调试后对货物服条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有质量、技术等回题,万应贝页根据合同及甲方的要求采取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中万任验收单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口是回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4(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代理机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01月30日合同订立地点: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5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杭州众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凌拥有者性别女住所住所台州市椒江区枫南小区18幢3单元501室联系人联系人柴凌云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5158157042通信地址通信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安路688号2幢B楼3层342室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11000电子邮箱电子邮箱hangzhouzhongze@163.co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CM12F05B开户名称杭州众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兴支行银行账号3301040160024571427见证方(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6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下田方县指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万式回供应商购头员物区县大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o威高T7方县指参加政府买购活动并日中标(成文),米购人促供贝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甘仙同主休县指险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腹行,有权利承但X务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同A同当人音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著的政府米购合同协议书反具1产有文件和图红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现正取到正TFN口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1o同价教三相据本合同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中万应文付给乙万的款。co化三批7方相本同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企和种尖物前,佰际村、汉、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科等。u眼名三烟提A同定,7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官理和县地服,不阳千,管理和质最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开处直、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T八中高购文件,投标(可区)文件H正,恨话刀包息图,收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腹仃合间的仃内。eA指中两个以上的白饮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供应同明牙苏修Lr人方成龙订A同动议书前同甲万提交合,明用车头八区食职中24-1八T千工务方应花同S中万合口,新合正项人门书1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01A同标及会烦应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面发生的所有资用已名代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AAE用成鱼日负需人或日系人)商与合可有大事。中人心园行木乃时7方的中中万当厅元大现目1F074用有要7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万提供货物数重、规格、质量签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Q用有叔7方对钟陷部分子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具地合间药正个。用方应当按照全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米购合间专用余款】到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用方应当相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负变更、腹仃内部付款柱寺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贡仕。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饮同后,7.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贡与本合同有天的事务。e07专应按照同西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天要承。按立目行立门及政府右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开页贡项目头地以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7方有权相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页仕。6.合同履行C17方应当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妆有先后顺厅的,应当同时履行。C用7方照A同约定顺库网行合同义条时,应当先行一万禾厦行时,后履仃一有饮吧甘国行请生履行一方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腹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大人同及高只句递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卤防防和防野装知第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米购合间专用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o政府平购同老用务款号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间规定的父资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豆购活动对商只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速服务莎发到具体包将要的应不低干《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仃)》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7专左运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中万配合乙万做对贝物的接收工作。7加国包运问题导致货物损般、手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8(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9122对干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7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机定的义务作为向7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7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加里7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万木能妆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中万要求乙万承担合间到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88用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万;逾期退还的,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庙满后应予同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接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埋由通知用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日赔伴全额无法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用方友在退证支付7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相【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0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洮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万有又务发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相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1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7312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1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甲方在乙方安装、调试后对货物服务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根据合同及甲方的要求采取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1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1.乙方应承诺保护甲方在使用合同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2.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及责任由乙方完全承担。验收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招标及合同中凡涉及需方项目的有关信息,不得透露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城西院区)手术室指定地点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1.原厂质保5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2.整机保修期内每年开机率应达到95%(按365天计算),如开机率达不到要求,每超过一天保修期相应延长10天。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1.提供7x24小时的实时技术支持响应服务。2.如设备在使用时出现故障,乙方接到甲方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并保证在48小时内修复完毕,如不能修复则提供备机使用。质保期内,与维修相关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1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等额的预付款保函:采购人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9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7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保函要求见索即赔、保函金额与预付款金额等额、保函期限(不得短于验收合格前)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等要素,保函到期后若尚未到货、安装、验收合格,则中标人应该重新开具保函,保函期限顺延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预付款在后续货款中作相应抵扣。若中标人未提供预付款保函,则视为放弃预付款,采购人无需支付预付款。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出厂60个月内,整机免费保修(人为因素损坏及消耗品除外)。更换的配件自更换之日起保修叁个月。2.保修期满后,负责终身维修,如有产品停产,自停产之日起继续提供终身该产品配件供应。3.对保修期外的维修,乙方将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上门维修收费标准为标准配件费+人工费;如果只提供配件,只收取标准配件费。4.产品出保前一个月内,工程师将以电话指导或上门服务的方式对产品做一次全面的保养。5.每年二次不定期的产品保养服务。6.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商品是全新、未经使用的符合国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且交货签收后原则上生产日期要求6个月之内。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除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外,还应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2)向永康市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15中标通知书采购计划文号:临[202514281号杭州众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JCR-YK2025-029),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经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确定你单位中标。具体情况见下表:中标情况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标项三:电动综合手术床4张128000512000中标价:人民币伍拾壹万贰仟元整(¥512000元)签约地点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备注1、采购人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如未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应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2、采购人和中标人应该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规定时限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单位: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铖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1月19日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项目名称: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合同编号:11N33078411A2026202甲方: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乙方:杭州众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6年01月30日1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乙方(全称):杭州众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JCR-YK2025-029(2)采购计划编号:临[2025]4281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电动综合手术床4张品牌:美迪兰规格型号:C660/SD(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口政府集中采购口部门集中采购回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口邀请招标口竞争性谈判口竞争性磋商口询价口单一来源口框架协议口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回是口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口是回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回是口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口是回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口是回否(7)合同是否分包:口是回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口大型企业口中型企业口小微型企业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口监狱企业口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口是回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口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口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口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2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口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口强制采购回优先采购回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口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口强制采购回优先采购回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口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口强制采购口优先采购回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口是口否回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512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壹万贰仟元整(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口固定单价口固定费率口成本补偿口绩效激励口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口全额付款:M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等额的预付款保函:采购人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9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7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保函要求见索即赔、保函金额与预付款金额等额、保函期限(不得短于验收合格前)等要素,保函到期后若尚未到货、安装、验收合格,则中标人应该重新开具保函,保函期限顺延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预付款在后续货款中作相应抵扣。若中标人未提供预付款保函,则视为放弃预付款,采购人无需支付预付款。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1口成本补偿:口绩效激励:13合同履行(1)交货期:接到甲方通知后30日历天内必须供货安装调试完成(2)履约地点: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城西院区)手术室指定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口是回否3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口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口是,抽查比例:回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口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回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所有货物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安装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口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甲方在乙方安装、调试后对货物服务进行检查验收。(5)履约验收的内容: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以上所有采购标的需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为《浙江省医疗设备管理与技术规范》规定验收要求。1.验收以采购文件和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安装技术要求为依据。2.供货安装完成后,乙方应该向甲方提交申请验收报告。3.验收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4符合验收条件的,由甲方按照国家、地方有关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后乙方应按照验收中提出的意见整改。5.整改完毕月复验合格后,完成日期以通过复验日期为准。6用方在7方安装,调试后对货物服条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有质量、技术等回题,万应贝页根据合同及甲方的要求采取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中万任验收单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口是回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4(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代理机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01月30日合同订立地点: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5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杭州众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凌入拥有者性别女住所住所台州市椒江区枫南小区18幢3单元501室联系人联系人柴凌云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5158157042通信地址通信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安路688号2幢B楼3层342室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11000电子邮箱电子邮箱hangzhouzhongze@163.co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CM12F05B开户名称杭州众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兴支行银行账号3301040160024571427见证方(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6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下田方县指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万式回供应商购头员物区县大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o威高T7方县指参加政府买购活动并日中标(成文),米购人促供贝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甘仙同主休县指险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腹行,有权利承但X务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同A同当人音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著的政府米购合同协议书反具1产有文件和图红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现正取到正TFN口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1o同价教三相据本合同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中万应文付给乙万的款。co化三批7方相本同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企和种尖物前,佰际村、汉、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科等。u眼名三烟提A同定,7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官理和县地服,不阳千,管理和质最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开处直、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T八中高购文件,投标(可区)文件H正,恨话刀包息图,收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腹仃合间的仃内。eA指中两个以上的白饮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供应同明牙苏修Lr人方成龙订A同动议书前同甲万提交合,明用车头八区食职中24-1八T千工务方应花同S中万合口,新合正项人门书1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01A同标及会烦应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面发生的所有资用已名代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AAE用成鱼日负需人或日系人)商与合可有大事。中人心园行木乃时7方的中中万当厅元大现目1F074用有要7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万提供货物数重、规格、质量签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Q用有叔7方对钟陷部分子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具地合间药正个。用方应当按照全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米购合间专用余款】到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用方应当相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负变更、腹仃内部付款柱寺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贡仕。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饮同后,7.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贡与本合同有天的事务。e07专应按照同西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天要承。按立目行立门及政府右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开页贡项目头地以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7方有权相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页仕。6.合同履行C17方应当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妆有先后顺厅的,应当同时履行。C用7方照A同约定顺库网行合同义条时,应当先行一万禾厦行时,后履仃一有饮吧甘国行请生履行一方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腹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大人同及高只句递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卤防防和防野装知第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米购合间专用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o政府平购同老用务款号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间规定的父资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豆购活动对商只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速服务莎发到具体包将要的应不低干《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仃)》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7专左运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中万配合乙万做对贝物的接收工作。7加国包运问题导致货物损般、手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8(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9122对干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7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机定的义务作为向7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7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加里7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万木能妆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中万要求乙万承担合间到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88用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万;逾期退还的,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庙满后应予同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接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埋由通知用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日赔伴全额无法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用方友在退证支付7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相【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0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洮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万有又务发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相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1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7312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1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甲方在乙方安装、调试后对货物服务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根据合同及甲方的要求采取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1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1.乙方应承诺保护甲方在使用合同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2.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及责任由乙方完全承担。验收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招标及合同中凡涉及需方项目的有关信息,不得透露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城西院区)手术室指定地点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1.原厂质保5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2.整机保修期内每年开机率应达到95%(按365天计算),如开机率达不到要求,每超过一天保修期相应延长10天。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1.提供7x24小时的实时技术支持响应服务。2.如设备在使用时出现故障,乙方接到甲方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并保证在48小时内修复完毕,如不能修复则提供备机使用。质保期内,与维修相关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1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等额的预付款保函:采购人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9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7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保函要求见索即赔、保函金额与预付款金额等额、保函期限(不得短于验收合格前)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等要素,保函到期后若尚未到货、安装、验收合格,则中标人应该重新开具保函,保函期限顺延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预付款在后续货款中作相应抵扣。若中标人未提供预付款保函,则视为放弃预付款,采购人无需支付预付款。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出厂60个月内,整机免费保修(人为因素损坏及消耗品除外)。更换的配件自更换之日起保修叁个月。2.保修期满后,负责终身维修,如有产品停产,自停产之日起继续提供终身该产品配件供应。3.对保修期外的维修,乙方将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上门维修收费标准为标准配件费+人工费;如果只提供配件,只收取标准配件费。4.产品出保前一个月内,工程师将以电话指导或上门服务的方式对产品做一次全面的保养。5.每年二次不定期的产品保养服务。6.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商品是全新、未经使用的符合国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且交货签收后原则上生产日期要求6个月之内。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除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外,还应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2)向永康市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15中标通知书采购计划文号:临[202514281号杭州众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JCR-YK2025-029),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经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确定你单位中标。具体情况见下表:中标情况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标项三:电动综合手术床4张128000512000中标价:人民币伍拾壹万贰仟元整(¥512000元)签约地点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备注1、采购人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如未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应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2、采购人和中标人应该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规定时限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单位: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铖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1月1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等医疗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