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路硬化采购合同公告(周至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2026)



一、合同编号:DHJC2025-ZC-CS077

二、合同名称:九峰镇北千户村猕猴桃生产路硬化项目

三、项目编号:DHJC2025-ZC-CS077

四、项目名称:九峰镇北千户村猕猴桃生产路硬化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周至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地址:周至县城仙游路2号
联系方式:029-87115990
供应商(乙方):陕西金铂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192号大明宫中央广场D座12A02室
联系方式:1368926673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九峰镇北千户村猕猴桃生产路硬化项目
1(项)
¥577,284.51
¥577,284.51


合同金额: 577,284.51元,大写(人民币):伍拾柒万柒仟贰佰捌拾肆元伍角壹分
履约期限: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05月01日
履约地点:周至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2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9、北千户合同.pdf
西安市周至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2026年02月05日

2025年周至县农业农村局财政衔接资金九峰镇北千户村猕猴桃生产路硬化项目施工合同书发包人:周至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承包人:陕西金铂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周至县农业农村局财政衔接资金九峰镇北千户村猕猴桃生产路硬化项目施工合同书发包人:周至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承包人:陕西金铂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八签订日期:2025年12月1日W011210751施工合同书发包人:周至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甲方)承包人:陕西金铂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结合本工程实施的具体情况,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价款及其他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伍拾柒万柒仟贰佰捌拾肆元伍角壹分(小写:577284.51元)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九峰镇北千户村猕猴桃生产路硬化项目(2)工程地址:九峰镇北千户村(3)工程内容及范围:总面积3735m,路面总长度1245m,其中3m宽生产路长1245m,面层为18cm厚C25混凝土,基层为20cm厚三七灰土。(4)项目经理:张东注册编号:陕2611213369291(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6)本工程缺陷责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接受证书中写明的全部工程县级验收合格开始算起1年止。三、合同形式1.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据实结算。2.合同综合总价应包括:为实施本工程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设备费、设备租赁费、临时占地租金、各种管理费、税金、保险费、利润以及合同中明示的一切风险等所有费用。四、合同工程范围合同的工程范围是指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及范围。五、合同的转包与分包本合同项下的工程,乙方及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转包,如有发生,取消承包资格,另选施工单位。六、书面通知1.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双方的一切联系,通知书均以书面文件为准。2.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必须以书面形式。由于某种原因,需口头指示时,乙方应当接受,监理工程师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对上述口头指示予以补认。七、工程复核资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等书面材料,并进行现场交验。乙方则:(1)根据甲方书面给定的资料,负责对本工程进行准确放线,并对本工程各7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正确负责。若施工中乙方发现甲方所提供的原始数据不L正确或与图纸不符,图纸上所示的各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有错误或相互矛盾等,应及时通知甲方予以核实。74u(2)放样过程中所必须的仪器、机具和劳务均由乙方负责提供。(3)复核工程量。乙方应在开工前3天内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对本合同段各项工程数量进行复核,复核工作包括设计文件自身以及设计文件与施工21现场的复核,复核必须按照设计文件进行。乙方应在开工前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审核确认。当工程开工后,乙方所报工程量复核资料,甲方均不受理,其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自负。2.在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出现超出合同文件中规定的误差,甲方要求更正时,乙方应无条件更改这些误差,直到甲方满意为止。3.监理工程师对放样、标高的核查,均不应解除乙方对其准确性所负的责任。乙方应认真保护一切基准点、标桩和其他有关标志,一旦损坏上述基准点、标桩和其他有关标志,乙方应及时恢复,费用自理。八、合同的履行1.合同双方均需认真履行合同赋予各方的权利义务,遵守承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均属于违约行为,应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各自承担其相应的责任。根据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进行的任何批准或同意,并不能免除乙方按合同应承担的责任。2.乙方在投标书附件中填写的资料,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有主要人员和机械设备,要根据工地需要及时用于本工程,否则,甲方可采取暂停施工、暂停支付,另行雇用及罚款等一切自认为合理的手段来督促乙方履行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3.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投标书附表委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常驻现场对本合同工程进行管理,并保持其岗位的相对稳定。如果需要更换时,必须事先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批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坚1守工地,请假超过3天时,由甲方审批。如果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已委派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不能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需要撤换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撤回原委派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时委派新的经甲方与监理工程师同意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4.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不服从管理者,直接终止合同。九、进度计划1.承包人应将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内容报送甲方,若有不完善之处,承包人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将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送交甲方。2.乙方必须按照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十、工程工期工程工期为120天(日历天),工期从合同签订时间起。合同签署后,3日内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乙方报送开工报告得到批准后,即可开始施工。本期项目工程有效合同工期在签订协议书时予以明确,工期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计起。1.工期延误(1)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和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乙方可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甲方代表应在同乙方商定之后,决定竣工时间延长1的期限。①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②由甲方造成的延误、障碍、阻止或不可抗力因素:③可能会出现的,但不是乙方过失或违约造成的。3(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费办法按下列条款中第③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①乙方在投标承诺书中自报的赔偿费和限额:②按合同工期,每推迟一天,乙方按人民币500元/天计违约金。工期延误赔偿最高限为合同总额的5%。③甲方可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十一、工程质量1.本工程质量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及标准执行。2.如期达不到约定条件,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十二、合同价款与工程款支付1.合同价款的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价格一经“甲方确定”即作为合同价款,2.工程款支付(备注:待财政资金下达后按如下约定执行)(1)预付款的支付: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乙方进驻施工现场开工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按照承包人申报的工程进度,经监理、发包人及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支付工程款进度款;(3)工程尾款的支付:按照完工工程量据实结算,经工程量结算审核后,累计支付至工程量结算审定金额。(4)按照《周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质量保证金清退工作的通知》(周财发【2022】514号)文件精神,本项目符合文件的相关要求,不留存质保金。(5)本工程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所发生的的所有修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特别提醒: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如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须经发包人和监理部门现场同意,并书面确认后方可施工,变更部分完工后,三日内办理签证手续,否则不予支付工程款。支付工程价款以工程量为支付依据,并同时提供工程验收的相关资料。(承包方方需提供竣工报告、竣工图(1:10000)、工程量统计表、市级质检报告、审计报告等相关工程验收资料)十三、材料采购承包人材料采购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采购符合标准的材料型号、规格等,因材料不符合标准引起的工程返工、修缮及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十四、安全生产及施工现场1.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应对工程中的路基、路面、结构物、材料、设备、车辆及本标段中的地下管道、地上或地下通讯线路(含设备)、电力线路(含设备)、公路界桩等进行积极保护,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2.乙方应注意安全生产,制定管理办法,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坚决杜绝人身伤亡事故。由于管理不善或职工的过失及第三者原因造成人身伤亡、设备事故等任何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由其而引发的连带责任),也不支付任何费用。3.施工及缺陷修复期间,乙方应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安全措施,以确保工程施工周围的居民、建筑物以及其他设施的安全,保证农灌渠畅通和交通、供电、通4讯的正常运行。若因施工原因、基坑开挖、取土弃土、临时排水处理不当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4.乙方为了出入现场、备料和施工运输,应维修和养护必要的临时道路和桥梁,其费用由乙方承担。5.在施工期间,乙方应保持现场整洁,妥善存放施工设备和材料,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设备及材料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废料、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设施应从现场及时清除并运走,并由乙方承担费用。十五、缺陷责任期及责任1.本合同缺陷责任期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时间。2.缺陷责任期内,由于施工质量及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局部损坏,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指示,自费修复或重建,并交甲方验收。3.缺陷责任期内,乙方如没有按照甲方的指示进行上述修复或重建,甲方有权雇用他人完成此项工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4.缺陷责任期内,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破坏,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修复,由此引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十六、环境保护1.施工及缺陷修复期内,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注意环境保护,遵守国家颁发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令。因施工原因(如烟尘排放、噪音、废料遗弃等)违反了环境保护规定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由于施工原因造成河道障碍、灌溉渠道的堵塞及损害等,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3.乙方应采取选定运输线路、选用运输车辆、限制和分配载运量等一切合理措施,防止乙方的任何超过载重限制而损害或损伤所有通行的道路和桥梁。大型施工装备和超重件的运输,应事先取得公路管理部门的许可方能启运。如果采取上述措施后,仍超过所通行公路或桥梁的载重限制而又必须通过时,乙方应与公路管理部门协商,取得同意或协助,并负责承担所通行线路上的桥梁加固、道路改线或改善及其他特殊许可的费用。甲方不承担上述费用以及由于乙方未执行本款规定造成道路或桥梁损坏而引起的一切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开支。十七、图纸和文件的供给合同签署后,甲方将通过监理工程师免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和其他有关文件各两套,并由监理工程师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乙方需要更多时,应自费复制。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乙方不得将图纸和其他文件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颁发缺陷责任期满证书时,乙方应将合同规定所提供的全部图纸及资料归还甲方。十八、开工报告1.乙方须按照投标中所列工作人员、机械设备等进场时间如数进场。当具备全部开工条件时,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并抄报甲方。监理工程师接到乙方的开工报告后在认真、逐一清点和核查的基础上,于2日内进行批复。·2.乙方在取得开工指令后,若其主要人员、机械设备、测试仪器等发生数量变化或更换时,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否则将被视为违约,给甲方相应的损失赔4偿。十九、工程量的计算1.确定完成工程量所采用的测量和计算方法,都必须按有关规范经甲方技术人员和监理工程师验证后才能生效。52.除非甲方技术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共同另有准许,一切计量都应在甲方技术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自行测量。3.工程量由乙方计算,甲方技术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共同审核,甲方组织相关人员现场验收复核批准。工程量计算的副本及有乙方签名的计量记录原本应提交监理工程师一份,并由监理工程师保存。4.凡超过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技术人员共同指示的任何长度、面积等都不予以计算。5.不合格的工程不予计量,未经批准的工程变更不得计量。二十、合同变更1.只有在国家计划有重大调整和变更时,才充许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出现上述情况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则应尽快从施工现场撤离。2.由于出现了上述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有:合同终止之日前完成的全部合格工程费用。3.由于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施工现场提供方便。二十一、其他1.保险: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本工程施工设备、材料、承包人雇员及第三者人身伤亡等进行保险,保险额按国家规定执行:因施工期间引起的一切安全事宜均由乙方全权负责。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3.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12月30日合同订立地点:周至县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副本肆份,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双方约定: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受托人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本合同生效。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玉少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2025年12月31日委托代理人:2025年12月31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产路硬化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