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服务对象一次性护理用品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市第五社会福利院(筹)2026)
一、合同编号:11NMB2F0566920261
二、合同名称:上海市第五社会福利院2026年度服务对象一次性护理用品采购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000000251104148859-00301468
四、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五社会福利院2026年度服务对象一次性护理用品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第五社会福利院
地址:东平镇平悦路200号
联系方式:021-39300100
供应商(乙方):浙江珍琦护理用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飞英(女)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场口镇盘龙山路6号
联系方式:1391788659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成人纸尿裤
数量:275000.00
单价(元):1.63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珍琦SUNKISS规格型号:M号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成人纸尿裤
数量:320000.00
单价(元):1.75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珍琦SUNKISS规格型号:L号
标项三
主要标的名称:成人纸尿裤
数量:65000.00
单价(元):2.1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珍琦SUNKISS规格型号:XL号
标项四
主要标的名称:成人护理垫
数量:115000.00
单价(元):1.6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贴静规格型号:80*150cm
标项五
主要标的名称:成人内裤式纸尿裤
数量:13000.00
单价(元):1.75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珍琦SUNKISS规格型号:L号
标项六
主要标的名称:腰贴型婴儿纸尿裤
数量:3500.00
单价(元):0.85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婴丽宝(elibell)规格型号:L号
标项七
主要标的名称:日用卫生巾
数量:1300.00
单价(元):0.5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茉莉森林牌规格型号:长度240mm
标项八
主要标的名称:夜用卫生巾
数量:700.00
单价(元):0.6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茉莉森林牌规格型号:长度290mm
2.合同金额(元):
1355545.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2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上海市第五社会福利院2026年度服务对象一次性护理用品采购项目的合同(11NMB2F0566920261).pdf
上海市第五社会福利院2026年度服务对象一次性护理用品采购项目的合同合同统一编号:11NMB2F0566920261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上海市第五社会福利院地址:东平镇平悦路200号邮政编码:电话:021-39300100传真:联系人:姚汶杰乙方:浙江珍琦护理用品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场口镇盘龙山路6号邮政编号:电话:13917886592传真:联系人:杨丽美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教路支行账号:12020882198000052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1.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货物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2.合同价格、交货地点和时间2.1合同价格本合同价格为1355545元整(壹佰叁拾伍万伍仟伍佰肆拾伍元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甲方有权根据自身需求,调整采购数量,分批次订货,双方按实结算。合同期满,如甲方订购不足合同总价的,乙方不持异议。2.2交货地点、时间2.2.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以乙方投标文件为准)。3.质量标准和要求3.1乙方所出售的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3.2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3.3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甲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4.权利瑕疵担保4.1乙方保证对其所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4.2乙方保证在所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4.3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4如甲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包装要求5.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5.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6.验收6.1乙方所出售的产品和相关服务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质量和安全标准、规范和验收要求以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有关规定和规程,标准、规范等不一致的,以要求严的为准。6.2本项目验收将由甲方组织进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质量标准和验收要求为按照上述规定一次验收合格。(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6.3如验收未获通过,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或退货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处理。7.付款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本项目按实结算。中标单位根据采购人要求分批提供货物并完成验收后,采购人支付货款金额。8.质量保证8.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12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8.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根据本合同第9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8.3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补救措施和索赔9.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9.2在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9.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10.履约延误10.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10.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0.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11.误期赔偿11.1除合同第12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20%)。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合同总价百分之二十(20%)的违约金。12.不可抗力12.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2.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2.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3.履约保证金(如有)13.1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5日内退还乙方。13.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13.3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14.争端的解决14.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请调解。14.2调解不成则提交同意交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处理。14.3在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15.违约终止合同15.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15.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16.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5.3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6.破产终止合同16.1如果乙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7.合同转让和分包17.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8.合同生效18.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8.2本合同一式3份,以中文书就,签字各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19.合同附件19.1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19.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9.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20.合同修改20.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签约各方: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乙方(签章控件):法定代表人:俞飞英(女)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附件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验收主体上海市第五社会福利院二、验收方式与程序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参加抽查检测□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否抽查比例被破坏的检测产品处理方式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验收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验收程序自行组织验收三、验收内容与标准序号验收环节验收内容验收标准12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服务对象一次性护理用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