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备租赁 挖掘机 装载机 拖拉机 工程设备租赁挖掘机采购合同公告(伽师县居仁镇人民政府2026)



一、采购人名称:伽师县居仁镇人民政府
二、供应商名称:伽师县清泉建筑服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伽师县居仁镇人民政府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911101000027032593
五、合同编号:11N010401449202610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工程设备租赁 挖掘机 , 装载机 , 拖拉机, 平地机 ,铲车等
详见附件
小时
160.00
250
4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伽师县居仁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包建侃
联系电话:15099010763
传真:/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居仁镇江巴孜村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工程设备租赁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40144920261002).pdf

合同编号:11N01040144920261002采购单位(甲方):伽师县居仁镇人民政府服务单位(乙方):伽师县清泉建筑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伽师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伽师县清泉建筑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伽师县清泉建筑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伽师县清泉建筑服务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工程设备租赁挖掘机,装载机,拖拉机,平地机,铲车等--品牌:160小时250.0040000.00合同总价(元)40000.00合同总价(大写)肆万元整二、付款方式1.甲方验收完毕,一次性付款。三、服务条款1.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2、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服务。乙方应严格道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验收标准;详见服务市场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质量要求。4、最终验收(如有);服务完毕后,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5、质保期为,自服务验收合格或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目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1/25、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7x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个小时内响应,个小时内排除故障。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1/2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伽师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江巴孜信用社账号:账号: 865050012010110267718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设备租赁 挖掘机 装载机 拖拉机 工程设备租赁挖掘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