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6)



一、合同编号: 4530126HT20260001901
二、合同名称: 关于印刷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
三、项目编号: 4530126JH202600019
四、项目名称: 2026年人代会会议手册、资料编印等材料印刷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 石林县行政中心B区
联系方式:0871-67799206
供应商(乙方):石林县小玲复印店
地 址:石林县上海新天地花园小区
联系方式:0871-6778706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6年人代会会议手册、资料编印等材料印刷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纸张要求:内页80克A3或A4纸,双面打印;要求骑马订、胶装订;印刷材料:80克复印纸;印刷工艺:打印、复印,装订;印刷尺寸:A3、A4。印刷数量:一批。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0000
合同金额: 2.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石林县行政中心B区
采购方式: 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2-0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2-05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026年人代会材料印刷合同.pdf

2026年人代会材料印刷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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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电子交易项目适用)项目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材料制作合同编号:4530126HT20260001901(系统编号)(自编号,如有)甲方: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乙方:石林县小玲复印店1/51、印刷品的包装要求:无好无破损:外包装上应贴统一的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印刷品名称、毛重/净重、数量等。2、乙方提供的印刷品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包装,并应根据印刷品的特性采取防潮、防雨、防锈等保护措施,确保印刷品适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3、印刷品包装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四、印刷品交付与验收1、交付: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将印刷成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石林县行政中心,运费由乙(甲/乙)方承担。交货期:2026.3.31收货人:黄永萍,联系方式:13888648707,收货数量:一批2、验收: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进行验收。交付的印刷成品不符合交货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3、本合同项下印刷品损毁、灭失的风险,自印刷品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甲方承担。五、款项支付1、支付时间:材料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2、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分多次支付):国库集中支付3、支付比例:4、支付金额:5、六、知识产权及保密1、印刷所用图片、标志与文字素材等若由甲方提供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项下乙方提交的所有工作成果(包括各类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及其他交付物),其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或擅自使用(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使用的除外)。违反前述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2、乙方保证,其交付的工作成果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如因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引起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均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3、乙方对甲方所委托的印刷内容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应负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利用或对外发表或披露,否则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保密期限自乙方接收或知悉甲方信息资料之日起至该信息资料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保密义务之日止。七、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印刷品质量、数量、规格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同意接受的,应酌减印刷费:甲方不同意接受的,乙方应负责重新印刷,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2、乙方未能按时交付印刷品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印刷费用总额的【3】‰支付甲方违约金:逾期【7】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前述标准支付违约金。3、乙方擅自销售、接受第三人委托加印本合同项下印刷品的,应停止侵权,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4、乙方擅自将印刷业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印刷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5、甲方逾期支付及/或逾期申请支付印刷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八、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4/5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九、合同生效及其他1、印刷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印刷服务入围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2)本合同;(3)印刷服务入围协议;(4)投标文件;(5)其他合同文件。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乙方(公章):石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地址:石林县行政中心彪只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石林县鹿阜街道办事处上海新天地花园小区电话:0871-67796746电话:0871-6778706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账号:账号:2502019509200081563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026.2.25/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印刷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