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2026)



一、原合同编号: HL2025-DLGK-C0038-B00/1-001
二、原合同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2025年物业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HL2025-DLGK-C0038-B00
四、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2025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变更条款号: "一 合同“中开户银行及账号变更
六、合同变更内容: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开发区支行 账号:23050166425100001418
七、合同变更日期: 2026-02-05
八、合同变更公告日期: 2026-02-06
九、原合同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2025年物业服务采购合同.pdf

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2025年物业服务采购合同.pdf

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2025年物业服务采购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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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变更后的合同附件

合同账户变更补充协议.pdf

合同账户变更补充协议.pdf

十一、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合同账户变更补充协议甲方(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30600001768759X乙方(供应商):大庆市伟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606MA19NC515H甲乙双方就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2025年物业服务采购合同(原合同编号:HL2025-DLGK-C0038-B00/1-001,以下简称“原合同”)项下收款账户变更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补充协议,作为原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变更内容原合同中约定的乙方收款账户信息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变更为: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开发区支行账号:23050166425100001418户名:大庆市伟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合同项下其余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价款、履行期限、权利义务等)均保持不变,继续有效。二、生效时间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原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未付款项及后续款项,均按本协议约定的新账户支付。三、责任约定1.乙方承诺新账户信息真实、合法、有效,为乙方名下唯一合法收款账户,因账户信息不实、错误导致的款项无法到账、错付等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2.甲方按本协议新账户支付款项后,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原合同项下付款义务,无需承担任何后续责任。四、其他约定1.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原合同与本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2.本补充协议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采购人,加盖公章):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10年2月日乙方(供应商,加盖公章):大庆市伟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206年月上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