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救援设备 井下救灾通信系统 通信光缆 装备运输车 现场指挥调采购合同公告(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南疆矿山救护队2026)
一、合同编号:11N73180096820261
二、合同名称:克州南疆矿山救护队救援设备更新项目二包(三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KZZB-2025184-2
四、项目名称:克州南疆矿山救护队救援设备更新项目二包(三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南疆矿山救护队
地 址:阿图什市轻工业园区兴业路4号
联系方式:18699813318
供应商(乙方):新疆祥顺明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十色街16号G2064室
联系方式:1569916033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井下救灾通信系统 数量:1.00 单价(元):44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北京凌天规格型号:ZJT9-Z(A)、KJD3.7、KTW372 (5G)、DSJ-LT8(A)、ZT9、YQ7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装备运输车 数量:1.00 单价(元):3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程力规格型号:CL5310XXY6TX
标项三 主要标的名称:现场指挥调度设备 数量:1.00 单价(元):70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凯睿星通、寰创、乐众信息规格型号:KeyideaVS30A、EC-VOCP、EC-T100、LeSatP5
2.合同金额(元):145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15日历日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1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pdf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南疆矿山救护队设备购置合同项目名称:克州南疆矿山救护队救援设备更新项目二包(三次)甲方方: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南疆矿山救护队乙方:新疆祥顺明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编号:KZZB-2025184-2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南疆矿山救护队地址:阿图什市轻工业园区兴业路4号电话: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新疆祥顺明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十色街16号G2064室联系人:杨照国电话:15699160337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招标项目编号为:KZZB-2025184-2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甲方购买乙方的设备,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该产品及运输、安装、质保和人员培训等相关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一、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及型号数量单位单价金额1井下救灾通信系统自组网基站凌天ZJT9-Z(A)480000.00320000.004G智能终端凌天KJD3.7120000.0020000.004G音视频通讯终端凌天KTW372(5G)230000.0060000.0014G腕式终端凌天DSJ-LT8(A)210000.0020000.00通信光缆凌天ZT915000.005000.00多参数测定器凌天YQ7120000.0020000.002装备运输车程力CL5310XXY6TX1300000.00300000.003现场指挥调度设备卫星便携站凯睿星通KeyideaVS30A1315000.00315000.00指挥箱寰创EC-VOCP1200000.00200000.00自组网单兵终端寰创EC-T100330000.0090000.00天通卫星终端乐众信息LeSatP5250000.00100000.00合计总价(人民币):1450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伍万元整以上设备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设备如有易耗配件必须在合同附件(设备易耗配件价格明细表)中注明。二、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及其数量:乙方应按产品说明书和装箱单及出厂要求配备必需的备品、配件和专用工具。三、交货期、地点、质保期:2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日内将设备包括:生产合格证明、检测报告、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组织安装和培训,并在15日历日内完成设备人员培训。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3.质保期:全部设备(含系统或软件升级、配套设备等)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如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质保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4、装备运输车:含公告、购置税、保险及上牌费用四、售后服务:1.质保期自全部设备均验收合格之日起,在质保期间,乙方提供的维修、维护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有义务免费向甲方提供合同项下设备的终身技术支持,包括产品技术升级、技术咨询及技术人员的支持和零配件在设备使用寿命内的供应保证。3.(1)设备如出现故障,乙方在甲方发出服务要求通知的2小时内回应,乙方技术人员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无条件到达现场,并在规定24小时内排除故障,如不能及时解决处理的,应向甲方书面说明情况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在7个日历日内排除故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2)乙方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自7天届满,乙方有义务提供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备用机使用期限超过7日的该备用机须为全新、同型号、同规格,如与本合同设备不同型号和规格,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提供功能、能耗及使用便利性不得低于本合同项下的全新机器设备。乙方逾期维修或未按照约定提供备用机,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但相关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4.如设备维修调试后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或技术指标要求,甲方有权提出退货,并要求乙方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照合同总金额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响应甲方要求免费培训以上设备操作、维修、工程技术人员,使其熟悉掌握该设备常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排除的操作能力,乙方对甲方人员的培训并不能免除或降低乙方对于设备维保的责任。6.如以上条款与乙方售后服务承诺书内容不一致时,乙方应遵照甲方的意见执行,否则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五、付款方式:1.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2.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后,双方再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完毕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0%,共计人民币725000.00元(大写:柒拾贰万伍仟元整);甲方收到设备初步验收后,由乙方安装、调试、培训等,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功能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0%,共计人民币725000.00元(大写:柒拾贰万伍仟元整)o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六、包装标准: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航空、海运和内陆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的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交货地点。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4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的包装物包括在本合同总价中。七、技术参数:乙方负责提供物品详细的中文版说明书、使用手册、维修手册等一切与该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有关的技术图纸及文字资料。同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八、安装调试:1.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将所有的安装调试条件、需甲方配合的事项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签字确认,若甲方未收到该通知,视为无需甲方配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2.乙方负责物品的免费运送、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等以及其他类似工作,直至该物品在使用寿命内可以正常使用为止。九、验收标准:1.到货验收: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双方对货物的外包装、数量及裸露便于核对的相关信息予以现场验收。若在现场到货验收时发现货物数量、规格、品种、参数等要求不符合规定,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担。2.货物到货验收安装时,必须由采购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调试,直至运行正常,确保货物技术指标验收合格。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或未按时通过验收,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违约责任。3.培训验收(如有):提供现场免费操作及维护培训。成交供应商需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对其指定相关人员进行操作方法培训,直到参加培训人员5具备独立操作能力并能排除使用中的一般性障碍,且培训结果至采购人满意为止。成交供应商派出培训人员及厂家技术人员所产生的培训费用(交通、住宿、差旅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培训的结果必须至采购人满意为止。4.通过到货验收、初步验收、培训验收后,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双方进行最终验收,最终验收合格的,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应签署最终验收报告。必要时采购人可引入第三方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各项验收,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全额承担,且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对该验收结果予以认可。十、质量技术标准及损害赔偿:1.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同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及国家安全环保标准。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原产地的原装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和第一流的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否则按退货处理。3.物品在免费质保期内,如果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乙方负责更换同类新的物品,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并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维修需派专业人员维修,维修人员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4.如因乙方物品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除承担违约责任外,乙方应按照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十一、合同修改、变更、转让及专利权:6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合同条款及服务内容进行任何修改、变更,并且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义务,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支付违约金,所发生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2.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供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同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若甲方因此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十二、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时尽快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了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违约责任。十三、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货、验收(含参数验收)、提供质保、完成人员培训的,甲方有权不向乙方付款。并且,乙方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偿付本合同总价款的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书邮寄至乙方合同地址之日即解除。2.乙方交付物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合同约定的,或无法通过验收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并由甲方选择解除本合同或者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后在指定期限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继续履行义务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无条件承担。73.如乙方(或厂家)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质保义务,或不能及时响应按时提供质保服务的,应当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责任,且此情形每发生一次,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其他违约条款在本合同其他条款中具体约定。十四、赔偿、追索权:本合同中所涉及的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损害赔偿、违约金等,在质保期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定支付相关违约金,未按期足额支付违约金的,甲方保留其追索权;在设备质保期以外,甲方保留追索的权利,包括从甲、乙双方所签署的其他合同乙方的权利中,追偿和抵偿上述经济损失。本合同中所称甲方损失包含甲方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付的费用、赔偿、诉讼、仲裁费用、保全费、保险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十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合同双方本着诚实、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仍不能达成共识,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2.在诉讼期间,合同未发生争议部分应当继续履行。十六、其他:1.合同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包括招标文件、谈判文件、成交通知书、成交方的投标文件及询标中的书面答疑和开标中的书面承诺等。2.甲乙双方均确认合同载明提供的地址、电话、E-mail等信息准确无误。且该地址、E-mail作为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认可及法院诉讼的送达地址。83.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解释。4.本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友好协商解决。6、附加约定:19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南疆矿山救护队单位名称(盖章):新疆祥顺明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十色街16号G2064室甲方法人:甲方大人:柏照国R甲方代表:极照国甲方代表:E-mail:E-mail:550985085@qq.com签约时间:206·1.21签约时间:2026年1月218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救援设备 井下救灾通信系统 通信光缆 装备运输车 现场指挥调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