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盐 行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6)



一、合同编号: 20260009
二、合同名称: 2026-2028年湖北省省级食盐政府储备协议
三、项目编号: CXTC-C-25130413
四、项目名称: 湖北省省级食盐政府储备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10号
联系方式:027-87236851
供应商(乙方):湖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江汉路1号
联系方式:1347629988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行业管理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17910000
合同金额: 1791.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6年01月22日至2028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10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1-2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2-09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协议(盖章)2026-2028.pdf

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协议(盖章)2026-20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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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省级食盐储备与应急保障目标管理协议书二○二六年一月2026-2028年湖北省省级食盐储备与应急保障目标管理协议甲,方: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乙方(承储企业):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做好省级食盐储备和应急保障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级食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鄂经信规〔2017〕51号)和《湖北省食盐供应应急预案》(鄂经信规〔2017〕52号)要求,省经信厅(甲方)与承储企业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签订省级食盐储备与应急保障目标管理协议:一、省级食盐储备品种、规模及质量乙方承储食盐30000吨/年,做为省级食盐储备。其中:50千克大包装精制碘盐5000吨/年;500克(或400克、350克)小包装精制碘盐25000吨/年。省级食盐储备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加碘精制食盐的标准。二、甲方的权利与责任义务1.甲方作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确定省级食盐储备规模,下达食盐储备计划,制定储备管理办法和制度。2.甲方负责做好省级食盐储备监督管理。对乙方承储规范化管理进行指导,并开展不定期的监督检查。—1—3.甲方有权根据食盐供应应急状态,要求乙方按规定的价格和要求将省级食盐储备用于食盐应急供应和市场调节。4.甲方对严重违反储备管理办法和制度,危及省级食盐储备安全及不执行食盐应急指令的,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及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取消乙方的承储资格,追回和扣减相应费用补助。三、乙方的权利与责任义务1.乙方要严格按照储备计划,指定相适应的专库储存。省级食盐储备实行挂牌管理,储备食盐(库)前悬挂“湖北省省级储备食盐(库)”标牌,并标明食盐入库时间、数量、品种及管理人员等信息。储存专库须报甲方备案;储存专库如需变动,须事前报甲方同意。2.乙方要加强储备管理。严格执行省级食盐定点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定期轮换和储存安全的要求,不得与其他性质的食盐混仓存储,不得以储备食盐对外进行抵押、质押、担保和清偿债务,不得转包或委托代储省级食盐储备。3.乙方要建立健全食盐的防火、防盗、防洪等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储备食盐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4.按照“企业承储、财政补贴、费用包干、自负盈亏”的原则,食盐储备所需资金由乙方负责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贷款利息由财政专项资金补贴。省级食盐储备专项资金要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5.省级食盐储备可参与企业经营周转,实行动态轮换,每—2—半年轮换一次,其库存必须达到承储计划规模总量。储备食盐需要轮换出库时,乙方应在出库前分出库批次向甲方报备。省级食盐储备轮换的费用、损失、损耗及价差亏损由乙方自行负担。6.乙方要建立省级食盐储备经营管理台账,如实反映收购、轮换、库存等情况。按照《湖北省省级食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每半年向省经信厅报送统计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7.乙方作为省级食盐储备企业,应承担食盐供应应急保障和食盐价格宏观调控的义务,服从省政府及甲方的有关决定和指令。在出现市场供求紧张、食盐价格大幅波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等应急状态时,必须服从省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应急处置决定、命令,按甲方规定的价格和要求将省级食盐储备用于食盐应急供应和市场调节。8.乙方在省级食盐储备承储过程中,自觉接受省经信厅和当地经信部门的监管,严格遵守《湖北省省级食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四、法律责任甲、乙方双方应按照《湖北省省级食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北省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要求,对省级食盐储备管理各负其责。因单位或个人原因造成省级食盐储备损失或影响其动用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双方根据《湖北省省级食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北省食盐供应应急预案》等文件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甲方:省经信厅(盖章)授权代表(签字)2026年1月2日乙方:承储企业(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是件12026年1月20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盐 行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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